今夜不知為何起了風,絲絲縷縷的擾著人衣角掀動,尼克爾森給洛加倒了杯水,拉開椅子坐在人對面,他說:“餓了怎麽不知道找點吃的?非得把自己搞得這麽可憐?”
洛加吞下了一大口,剛想說話卻猛然被噎住,他喝了一大口水將牛排送下去,梗著嗓子說:“我不會做飯,以前都是跟著舅舅吃,要麽就是跟著我父母在外面,在外面的時候大家都吃壓縮糧食,不需要做飯。”
尼克爾森笑了一下,站起身來給洛加拍了拍背:“還真是個小可憐,”他猛地坐下,撞了一下椅子,“托特把你送來之前,我已經有幾十年沒有開過火了,你應該慶幸,我還記得廚具該怎麽用。”
洛加點了下頭,含著肉說:“尼克爾森很厲害。”
他幾乎每天都要誇一誇尼克爾森,不論大事小事,他總能找到誇人的地方,嘴巴抹了蜜的小鬼總是討人喜歡的,尼克爾森決定要好好練練廚藝。
這頓飯吃的倉促且安靜,洛加好像真的餓急了,他抓著牛排,用不了幾口就能解決一個,尼克爾森不過是給羅勒澆了下水,那邊洛加連盤子都洗乾淨了。
“弗萊爾先生,”尼克爾森看著癱在沙發上的洛加,忍不住怎舌,“你可真是一點都不紳士。”
洛加吃的太快,現在胃裡撐得厲害,他揉著肚子眯著眼,聞言十分同意的點了點頭。
慵懶極了。
晚風吹動羅勒,窗外的光不由分說的闖了進來,客廳裡隻點了一盞幽暗的煤油掛燈,客廳裡並不亮,外面的燈光牽著窗欞鋪在地上,一如幾十年前的月亮,風一過,那窗那燈便跟著晃。
這個氣氛太好了,尼克爾森突然想開一瓶紅酒,今天的糟心事一個接著一個,他需要把自己變成流進大海裡的一杯水,散去形態好好的放空一下。
這樣想著,尼克爾森登時起了興致,他去了廚房,他記得櫥櫃上還有他塵封的紅酒。
廚房裡傳來水聲,洛加打了不紳士的個嗝,抬了抬眼皮看了一眼。
片刻,尼克爾森一手拿著紅酒,一手勾著兩隻高腳杯:“會喝酒嗎小家夥?”尼克爾森舉了舉酒杯,“要不要來一杯消消食?”
高腳杯晶亮,杯壁上還淌著水,衣袖被卷上小臂,紅酒瓶色深,貼著煞白的手指。尼克爾森斜倚在門框上,睡衣垂在肩頭,頸上的兩顆扣子大敞著,衣領隨著他的倚靠滑脫,露出了半邊鎖骨。
洛加只看了一眼就偏過頭去,他看著清冷蒼白的燈光,企圖將這一衝人的畫面拔出大腦。
他這動作太不自然,不自然到尼克爾森都愣了一下,他看看手裡的紅酒,又看看指間的酒杯,他緩緩回身退了一步,猶豫的將一隻紅酒杯放回流水台上。
“喝杯酒而已,”尼克爾森用酒瓶碰了碰洛加的臉,他繞過沙發坐到另一頭,恰好擋住了窗外的光,“你二十歲了先生,我就是現在帶你去酒館也不會有人阻攔。”
說著他給自己倒了一個杯底。
紅酒撞擊杯壁,激起三兩滴,醉人的氣息自酒杯彌散,燈光被染紅,晚風都是醉的,洛加收回目光,只在尼克爾森身上停留一瞬便離去。
尼克爾森舉起酒杯,擱在鼻子底下聞了聞。酒香是醇厚的,可惜尼克爾森感官有些遲鈍,他不太滿意的“哼”了一聲,然後抿了一口。
他喝個酒都喝的慢條斯理,洛加快把睡衣給抓皺了,那撐壞了的胃像是不存在了一般,他現在所有的感官都被尼克爾森牽著。
“真的不嘗一口嗎?”尼克爾森仰身靠在沙發上,仰起脖頸一飲而盡,他酒量不差,可那雙眼睛裡卻是濃濃的,含笑的醉意。
酒杯掛在指尖,跟著手指輕輕晃動,洛加奮力不去看人,可余光卻是半點都沒落下,那高腳杯簡直過於亮眼,讓他想分個神都不行。
洛加平穩下凌亂的呼吸,緩緩捏住了高腳杯,他也給自己倒了個杯底,學著尼克爾森的樣子搖了搖。
他可禁不住引誘。
“這是我第一次喝酒,”洛加屈著一條腿,側身坐著,“尼克爾森,我先說一下,我父母的酒量都不是很好,我想我的酒量應該也很差,要是我醉了耍酒瘋,你可別嫌我折騰。”
尼克爾森歪過腦袋,伸手捏了捏洛加的臉:“怕什麽,”他笑出聲來,“你還能鬧過培休嗎?那家夥耍起酒瘋來才是真的瘋,我活了這麽多年還沒見過比他更瘋的。”
這話像是一個開關,尼克爾森倏然收了笑,緊跟著他長歎一聲,起身去了廚房,將另一個高腳杯拿了過來。
作者有話說:
謝謝垂閱。
第27章 給他找個好地方
一瓶紅酒被他們分飲, 高腳杯清脆的碰在一起,又黏糊糊的分開,小家夥的酒量的確不行,到後來越喝越急。
“你收著點,”尼克爾森有些擔憂的看著洛加,“我還是頭一次見到喝紅酒喝成你這個樣子的。”
尼克爾森的話滾過耳朵,被本不屬於十二月的熱意燙的模糊,落到洛加腦子裡的時候只剩了幾個零星的字眼,洛加迷糊抬頭,十分茫然的瞪起了被酒精浸得沉重的眼皮。
“嗯?”
晚風卷了過來。
“嗯什麽,”尼克爾森皺了皺眉頭,伸手拿過洛加的酒杯,“快停下吧弗萊爾先生,我真的很後悔帶你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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