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論起好壞,二公子確實是個冰清玉潔的君子,襟懷坦白的好人,所以才希望自己能走上一條他所認為的正路。
可男歡女愛娶妻生子就是正道麽?
男人娶女人,為得是有人操持家務,生兒育女,伺候爹娘。因為要傳宗接代,生了閨女還不行,非得生兒子,生不出就是七出之罪,生了兒子也不見得好過,最後熬成黃臉婆糟糠妻,新人換舊人。
古往今來,多少女人在男人的這條正道裡,倒了大霉?
依他所見,走這條正路的男人,其實壞得很。
他自認自己不算是個壞人,做過的那些事,比起男人走正路害過那麽多女人,也實在算不得什麽惡事。
他沒打算走沈玉桐口中的正路,不過總算明白了對方的心思。並決定按著對方想要的方式慢慢來。
他心情豁然開朗,臨別這一晚,心滿意足睡了一個好覺。
翌日清晨,吃過一頓豐盛的早餐,沈玉桐送孟連生出門上車。他一早吩咐廚房給他準備了便於存放的食物,又挑了幾本書讓他在路上打發時間。
鼓囊囊的一個包袱,是他親自裝點打包。
孟連生抱著這個包袱,臉上一直帶笑,是慣有的純良笑容。
“二公子,那我走了,我們上海見。”
沈玉桐點點頭:“出門在外要當心,路上多保重。”
說罷,忽然想起什麽似的,從衣服裡摸出一個小錦囊,又從錦囊裡抽出一根紅線,一塊琥珀色的觀音墜子從裡面露出來。
“前幾天我在鹽井上發現一塊很不錯的鹽晶,拿回來自己刻了一個觀音像,讓寺廟裡的主持開了光。鹽區信這個,戴上能保佑平安。”
他將鹽晶遞到孟連生跟前。
孟連生睜大眼睛:“這是給我的嗎?”
沈玉桐笑:“希望這個能保佑你平安。”
孟連生接過鹽晶雕刻的觀音,晨光之下,這塊琥珀色的鹽晶,散發著晶瑩剔透的光芒,實在是一塊很別致的小玩意。
他小心翼翼撫摸了下,喜滋滋戴上脖頸,低頭看了片刻,才又抬頭,黑眸灼灼地看向對面的人:“二公子,我很喜歡。”
這可真是一個容易滿足的家夥,沈玉桐心道,他好笑地搖搖頭:“就是個小玩意兒,又不值錢。”
孟連生道:“二公子親手雕刻的鹽晶,比金銀珠寶更值錢。”
沈玉桐見他這樣歡喜,有點想揉揉他的頭,但也只是想一想,手還未抬起來邊作罷,他可不能再將他引上偏路。他笑了笑道:“行了,趕緊上車吧,路上指不定會耽擱,小心誤了傍晚的船。”
孟連生用力點頭,轉身握住車門把,正要拉開,忽然又想到什麽似的,回頭問道:“二公子,我回去後能給你寫信嗎?”
“可以啊。”
孟連生又問:“你會回嗎?”
“當然。”
“那我每天給你寫一封。”
沈玉桐失笑:“這樣的話我可能回不過來。”
孟連生趕緊改口:“那就每個禮拜一封。”
“好。”
“就這麽說定了。”
“嗯。”
“二公子再見。”
“再見。”
*
作者有話要說:
小孟思維方式跟正常人不大一樣哈。
之前兩人在船上看書時不就說了,觀點清奇但又邏輯自恰,他還覺得自己是個好人呢。
所以也不要把他想成什麽大野心家,沒有的。
食色,性也,就是他所有不可思議行為的驅動力。
簡單來說他的人生追求就倆——吃飽穿暖,日上二公子23333
第44章 難以啟齒的佔有欲
沈玉桐與孟連生初夏入川,仲秋開啟了接下來一年的離別。
一個月後,沈玉桐收到了孟連生寫來的第一封信,落款時間是在他離開後的第九天,也就是說他抵達上海的當日,就寄來了這封信。只是路遙車馬慢,竟是足足過了大半個月,才到他手中。
薄薄一張信箋紙,內容很簡單,承襲了他平時寡言的風格,無非是報個平安,再同他問好。
這是沈玉桐第一次見到孟連生的字。在自來水筆流行的年代,能看到用小毫寫出的這一筆行書,絕對稱得上賞心悅目。
他自己幼時學過書法,字寫得也不差,但臨了兩年王羲之,最終也隻臨出了個四不像。而孟連生這筆行中帶楷的字,遒勁瀟灑,一看就是來自趙孟頫。一個隻上過幾年私塾的孩子,竟將趙體學得形神兼備,不能不說是天賦異稟。他再次發覺孟連生是個寶藏,放在舊時,只怕是文能提筆安天下 武能上馬定乾坤的人才。
一封信明明隻得寥寥半頁的內容,他來來回回看了好幾遍。為了對得起這筆字,他叫來阿福準備筆墨紙硯,又沐浴焚香,才開始寫回信。
此後每個禮拜,他會收到一封孟連生從上海寄來的信,內容無非是日常瑣事,最近雨水都不多,天氣又變冷了,吃到什麽好吃的。雖然簡單,讀起來卻讓人心神愉悅。愉悅之後,他亦會認真回過去一封,內容自然也是諸如此類。只不過一個說上海,一個說自流井。
偶爾信件遲來兩天,沈玉桐還會親自去郵局查看。
這樣雷打不動的通信頻率,顯然遠遠超過尋常友人。他和龍嘉林也總共就通了兩三封信,龍嘉林那狀如狗爬的字,他看一眼就覺得頭大,更別說認真去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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