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凌飛拍他肩膀,“謝謝你了兄弟。”
……
飯後,丁厭和女友提了這件事,晚上喬思塗約曲楠在餐廳聊了會兒天,那時藍玉也在和司雅說話。
然後他們一起玩遊戲,凌晨到點回房間睡覺。
睡前,丁厭問:“你和小楠聊得如何?”
喬思塗對鏡子敷著面膜,“不怎麽樣……她不太服氣,為什麽小飛不喜歡她。”
丁厭:“是她不喜歡小飛啊!她不同意分手嗎?”
喬思塗:“她是不喜歡小飛,但她也不同意分手,她說,這件事讓她感到挫敗。”
丁厭難以理解,“為什麽!?”
喬思塗甕聲甕氣道:“主要是現在分手,小飛就會正大光明地去對雅雅示好了,小楠不允許。”
丁厭目瞪口呆:“她腦子沒毛病吧?”
喬思塗:“小楠在男人方面就是比較偏執啊,你又不是第一天認識她了,小飛不也是圖她漂亮放得開?總之你別管了,讓他們倆折騰去。對了,我讓你跟小飛說,別騷擾雅雅,你說沒有?”
丁厭:“額……我忘了。”
喬思塗對他翻了白眼,“那明天再去說,睡覺。”
但這話其實很難開口,丁厭想象不出他要怎麽對好哥們兒說:管好你的眼睛和手腳,不要去碰別的女孩。
他是喬思塗的男朋友,又不是司雅的,和曲楠更談不上感情多好;相反他和賀凌飛才是真正的發小。——他幹嘛要去勸自己的兄弟在一段扭曲的關系裡委屈求全?他恨不得賀凌飛馬上擺脫掉曲楠呢。
所以喬思塗交待他的事,他拖到司雅住進來的第五天,仍沒去和賀凌飛說。
而這幾天裡,曲楠和賀凌飛的相處模式愈發別扭了,明眼人都看得出他們不合,賀凌飛故意接近司雅的行為也愈發明目張膽。
司雅到來的第五天夜裡,那兩人終於大吵了一架,半夜曲楠抱著枕頭來找喬思塗,不由分說地把丁厭趕出了房間。
丁厭一肚子火氣無處發泄,被迫去跟賀凌飛睡一張床。
那是一個大家都失眠的夜晚,第二天早上,他們躁動不安的假期生活,迎來了劇變——
藍玉通常是起得第二早的人,她照常醒來,梳洗換好衣服去樓下晨讀,卻意外沒有見到起得第一早的司雅;她覺得奇怪,便上樓去敲了司雅的房門。
門沒鎖,臥室床鋪整齊,像一夜沒人睡過;藍玉走進浴室,瓷磚的血跡頓時使她厲聲尖叫——
司雅穿著她第一天來時的那條紅裙子,斜倚在浴缸邊緣,腹部插著一柄廚房的水果刀,美麗的雙眸睜大,已死去多時。
鬱臻提問:“為什麽不報警?”
喬喬說:“我們不敢……而且每一個人都發誓自己不是凶手。那把刀是樓下廚房裡拿的,上面有我們所有人的指紋;我們實在不敢讓爸媽知道這件事……假如被牽涉進謀殺案件,無論結果如何,肯定會影響升學的!”
叮叮補充道:“還有就是……我們都認為,只要屍體藏得足夠隱蔽,這件事就能被掩蓋過去。她是自己離家出走的,那五天沒人上門找過她,不會有人知道她是死在我們的房子裡……”
鬱臻:“你們怎麽處理屍體的?”
叮叮咬牙,眼神暗然道:“我們……把她丟進了湖裡。”
原來是參與了拋屍,怪不得心虛。鬱臻心裡有數了,接著問:“詳細過程還記得嗎?”
叮叮:“天黑以後,我和小飛把屍體裝到車的後備箱,開車去了湖邊。然後給她的手腳拴上石頭,讓她沉進了湖底。”
喬喬:“我和藍藍留在房間打掃浴室,小楠負責燒掉她用過的床單被子和毛巾,消除一切可能殘留有她DNA的東西。然後我們三個將房子裡裡外外清理了一次,擦掉了所有指紋,包括那把水果刀上的,最後快天亮了,就坐在客廳裡等他們倆回來……”
“你們膽子很大啊,心思也算縝密。”鬱臻說。
叮叮當他在嘲諷,悻悻地哼了兩聲。
鬱臻繼續問:“丁厭,你說是小楠乾的,你看到了?還是你有證據?”
叮叮:“我沒看到,更沒有證據。但除了她還能有誰?她不願意分手,小飛執意要分,他們倆吵起來,她就把錯誤歸咎到司雅身上,晚上氣不過,偷偷去拿刀殺了人。”
喬喬:“我都說了不是小楠!那晚她和我睡在一起,我們聊到天亮,她根本沒下過樓,哪裡去拿的水果刀?你這是對小楠有偏見,想當然地汙蔑她!”
叮叮:“我汙蔑?那你說那根手指算怎麽回事?不切別人的,就切她的,因為她手漂亮?”
喬喬還要辯駁,鬱臻打岔道:“喬喬,你可以作證凶手不是小楠,因為那晚你和她徹夜聊天,是吧?理論上她沒有作案時機。我記得先前你說,死者是自殺的,你為什麽那麽認為?”
“因為……”喬喬陷入回憶,眸色幽幽,“司雅……她的精神其實不太正常,她總覺得,有人要害她。”
作者有話要說:
鬱臻:可憐的雅雅,我的理想型。
杜彧:你的理想型未免有點多。
鬱臻:︿( ̄︶ ̄)︿
第100章 看見惡魔(九) 鳥
喬思塗是女孩, 關於司雅的事,她能關注到一部分丁厭不知道的細節。
比如,司雅的膽子特別小, 她總是擔心屋外和房頂有人, 每晚都要將各扇門窗鎖得嚴嚴實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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