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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異聞》深夜異聞【41】第3章 血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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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醫院,田中良讓協警小劉開車,直接回到了陳水生被咬傷的案發現場。

 這是一棟紅色三層的洋房。

 下頭有個院子,有個小籠子養了幾隻雞,還有小菜地。

 咬傷陳水生的狗,已經被送到動物收容所。

 這家居民應該是很有追求的,是從大城市來這裡過田園生活的。

 田中良又和他們做了一份筆錄調查,這家人表示醫藥費什麽的該怎麽賠,會全力配合,沒有異議。

 這件事應當和他們無關。

 田中良心想,這應當就是定義為一起單純意外的狗咬傷案件。

 那麽凌晨三點半,陳水生為什麽會來這家人這裡呢?

 難道是偷東西?盜竊?

 好像也不太可能。

 而後田中良走出屋子,在屋子外的地上,他忽然蹲下身。

 現在是早上八點,陽光升起,照在地上,也照在了一點一點的血跡上。

 這些血跡是呈現點狀的,像四周擴散的,有齒輪毛邊的,屬於“滴落式血跡”。

 他叫來協警小劉。

 這些血跡很有可能是陳水生的,這是在他還沒有被狗咬前留下的。

 那麽,在沒有被狗咬前,他很有可能就已經受傷了,被襲擊了,他逃到了這裡。

 他一直走,血就一直滴下,就變成了“滴落式血跡”。

 田中良和小劉,順著這血跡跟蹤搜尋,走得很緩慢。

 因為血跡不是太清晰,而且斷斷續續,並且在某些牆邊,伴有一小片如同塗滿擦拭的血跡,這也叫“擦拭狀血跡”。

 說明在當時,陳水生是知道自己頭上有傷,有伸手去摸頭試圖止血,然後手上有血,把血擦在牆上。

 他們順著血跡慢慢找了有三個小時,大約走了七八百米,竟然到了盤山公路。

 而後,在盤山公路的一處急轉彎處的山下,發現了一輛摩托車,這應該是陳水生的摩托車。

 為什麽摩托車會在山下?

 田中良觀察此處,這應該是事故的多發地段。

 有沒有一種可能,陳水生騎著摩托車路過這裡的時候,由於是深夜,沒注意,從山上摔了下去,後腦與石頭接觸,撞出血了。

 然後他就躺在了山下。

 過了一會兒醒了,先給老婆打了個電話,然後爬起來,爬上山。

 一路朝回家的方向走,路過那個有杜高犬的家,糊裡糊塗走了進去。

 狗以為有賊闖入,所以衝上去咬了陳水生。

 這應該是一個很合理,且有可能的推測。

 如果事情真的如此,那就是定義成意外。

 摩托車在盤山公路邊,下方大約十米的位置,有一個比較陡的坡。

 田中良慢慢地下了坡,從口袋裡拿出手套戴上,輕輕掰開一些樹葉雜草,檢查著這個摩托車。

 這輛摩托車暴露在正面的位置比較乾淨,他將摩托車小心地立起,在摩托車的另一面,就有很多刮痕。

 這不太可能啊?

 田中良心想,如果車是從公路上飛下來的,有一個騰空的過程,再墜落。

 摩托車肯定會是撞得亂七八糟的,至少會有幾處變形,不會是這樣完整的吧?

 同時,他又想起在他與醫生交談的時候,醫生說陳水生的身體都是被狗咬傷的痕跡。

 如果陳水生是由於路黑,意外從山上掉下去的,也是有個騰空再落地的過程。

 陳水生身上應該會有一些骨折,或者擦傷的痕跡。

 除非——

 田中良抬起頭,看著這摩托車與公路之間的十米高的坡。

 坡上的一些石頭和壓壞的樹枝,以此來判斷,摩托車是從什麽位置上落下來。

 而後他衝上山,和協警小劉在某個方位處仔細搜查。

 果然很快就發現了,在盤旋公路邊的一小段路上,有一攤血跡。

 這個血跡,呈現出既不是“滴落式血跡”,也並非“擦拭式血跡”。

 血跡比較發散,地上有一小灘,在公路邊的石墩處有一小片血點,就像是被濺起來似的,稱之為“噴濺式血跡”。

 這種“噴濺式血跡”,是由於受到外力,例如刀和棍子敲打,而讓受害者自身的血液噴出。

 由於噴得很快且突然,血跡會呈現出擴散噴濺。

 就如同是一支吸滿墨水的鋼筆被重重一捏,一甩,噴了出來。

 血跡是人體傷亡的必然產物。

 通過血跡,可以確定作案性質,也還原了案發現場。

 在這座山上,在這個沒有攝像頭的山上,田中良就是這樣一直走來走去。

 不斷地假設推測,而確定了一種較為可能的案發真相——

 昨天夜裡,陳水生將摩托車不知道什麽原因停在這裡。

 而後,後腦被人從後面,用磚頭或者棍子偷襲了!

 陳水生昏迷在地上,那個襲擊者又在他的頭上敲了六七下。

 然後,襲擊者把陳水生和摩托車,從公路上推下山坡。

 由於陳水生當時是昏迷著滾下去的,所以身上除了擦傷以外,並沒有其他嚴重的傷痕。

 而摩托車也是保持著一側與地面的石塊摩擦著“滑”下去的。

 這個襲擊者,應該是想製造成陳水生由於車禍遇害的現場。

 只是襲擊者並沒想到,陳水生居然沒死。

 田中良得出結論——

 這起案件並非意外,有行凶者!

 “如果定義是謀殺,那案件我們就不再管了,要交給刑偵隊去查。”協警小劉說。

 “嗯。”

 田中良思索了一下,是可以這麽做,畢竟刑偵隊這方面的經驗豐富。

 “但這也可能不是謀殺。”

 “不是謀殺?”小劉一愣。

 “我說的是,可能並非有預謀的殺人。”田中良解釋。

 “有可能就是個賊,從半路看到陳水生經過,然後跳出來打劫,結果從後面給了陳水生兩棍,給重了,以為陳水生死了,就慌裡慌張地把陳水生和摩托車扔下山,造成車禍的假象而後逃逸。”

 “這不是也是犯罪行凶嗎?”

 “這就難以定性了,它的主體可能就是一起搶劫案,如果是搶劫案,由我們派出所查更穩妥。”

 “因為我們比刑偵隊更了解這邊的情況。而且現在陳水生並未死亡,事情並不明確。”

 “那現在應該怎麽辦?”小劉抓了抓頭。

 不知道為什麽,田中良突然就很想去追查這個案子。

 因為這應該就是他在職期間的最後一個案件。

 不過還是要按照規矩來。

 於是他讓小劉將此事通報刑偵隊,他看了看手表,目前距離案發已經過去12小時,還剩60小時。

 破案的關鍵,就在黃金72小時內。

 咦?

 他看著這條公路,忽然又想到了一件事。

 這條公路在昨天是有車路過的,那輛載滿嫖客的小貨車開過,時間也差不多吻台。

 那輛車上有沒有行車記錄儀?

 會不會拍到什麽?

 他趕回派出所,果然從小貨車上發現了行車記錄儀。

 觀察後並無所獲。

 不過在提審其中一個“嫖客羅某”的時候,卻得到了一個重要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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