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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之尋劍錄》第80章 鑽雲
  一張字條,能寫幾個字?會包含多大的機密,以至於讓人看見都會造成麻煩?

  蕭默忽然有了好奇心。

  只是顏依柔言盡於此,並沒有直接回答蕭默。光是看她的臉色,蕭默就知道自己不適合多問,等到顏依柔願意講的時候,自己自然會知道。

  其實蕭默也能猜到,顏依柔這種既擔心又惡心的情緒從何而來。

  現在辰都城的事情都由魏聰過問,顏府裡進了賊,總要有人負責查。六扇門現在忙活著九州評劍的大事,出去辦差的肯定都是官府的人。也就是說,就算抓到了人,東西找了回來,也要在魏聰的手上過一遍。

  顏依柔連自己都不願意細講,又怎麽會願意讓魏聰知道?

  想通此關節,蕭默也不知道說什麽好,只能聊表安慰,再不做探討。

  主客二人就這樣吃過飯各自休息去了。臨睡之前,莫問又找到了蕭默,隨便說了說今天發生的事情。

  菱花被阮文長帶走之後就回到住處了,看樣子並不打算離開辰都,顯然是想要繼續參加評劍。而葉傾城則是一直沒有消息,不知道被白落帶到了什麽地方。莫問畢竟只有一個人,總不可能分身一樣什麽都探聽清楚,跟了阮文長,就沒辦法跟另一頭。

  不過也巧,正因如此,莫問才能知道劉浩也去找了一趟阮文長。

  他具體說了些什麽,莫問並沒有聽清楚,但大概能猜出幾分來,無外乎是劉浩覺得今日的比試實在丟臉,不配先前天機書院的評價,想要自願退出青雲榜讓位。這種話當然是被阮文長拒絕了。

  就連閑散慣了的莫問都覺得劉浩這小子就不靠譜,簡直對不起獸王莊的名聲。青雲榜這種事情被他說的跟兒戲一樣,因為一點莫名其妙的理由就要退榜,這是把天機書院往哪裡擱?

  也幸虧阮文長修身克己,沒有發作,最後哄孩子一樣地把劉浩打發走了。換做莫問的話,只怕上去就是一耳刮子。

  蕭默倒是不以為意,覺得這劉浩大概就是一個年幼無知、偏偏又自我感覺良好的小孩子而已,並沒有太關心。他當然更在意早上府裡遭賊的事情,莫問是否知道一二。

  二人三言兩語地對了消息,蕭默也算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摘星樓有人賣了消息,說顏府年末將有大事發生。這種一杆子支到半年以後的事情自然很少有人在意,但偏偏就是有心思活泛的,打算先下手為強,想要進府裡摸個底。可能他也沒想到,顏府這種大戶人家裡還會有蕭默這種保持著苦修作息的人,更沒想到還有莫問這樣的高手坐鎮。

  蕭默... ...

練劍的時候,莫問就已經發現了他。清早的時候,在空曠的城池中順著方向找一個人,對莫問來說並不算困難。

  那人到了顏依柔的房間,一不劫財,二不劫色,竟然單單拿走了那副夾了字條的日歷。

  蕭默很敏銳地聽出了莫問所用的字眼,“那副”,也就是說,莫問其實也是知道這日歷,或者說這字條的。

  而聽到蕭默問及此事,莫問則大方承認,隨後便從懷中將字條掏了出來,遞給了蕭默。

  “冬月廿七,同賀生辰。鑽雲蜂。”

  這是字條上的話。

  蕭默看了一頭霧水。這幾個字看起來並無異常,為何能引人偷盜,還能引得顏依柔如此大的反應?

  只能莫問來解答。

  “小子,你有所不知,這字條最可怕的地方,

在最後這三個字。鑽雲蜂。”  蕭默又看了看字條,道:“聽起來像是一個人的綽號。”

  莫問苦笑著點頭:“確實是綽號,不過這可不是天機書院評的,也不是江湖上朋友們送的,是他自己取的。”他頓了頓,又道:“這個鑽雲蜂,是個淫賊。”

  淫賊,采花盜,怎麽說都可以,誰都知道這意味著什麽。蕭默聽明白之後,隻覺得“鑽雲蜂”這三個字裡有著說不盡的猥瑣和下流。

  來龍去脈昭然若揭。

  “鑽雲蜂”乃是一個流竄作案的采花大盜,專門挑良家婦女下手,偏偏此人猖狂無比,作案之前還要先留下字條,提前通知姑娘家自己什麽時候會“光顧”。

  有些家裡心疼女兒,立刻就搬走了;有些高價請了摘星樓的護衛,但也沒能攔住他“登堂入室”。據說有幾次他並沒有得手,但奈何只是據說,沒有實證能證明。

  可這種事又哪會有什麽證據?

  這便是此人的可惡之處, 即便他並沒有真的做過什麽,單單是留一張字條,就能讓姑娘家的清白名聲毀於一旦。你說你沒有被非禮,誰又敢相信呢?

  現在的情況十分明顯。“鑽雲蜂”盯上了顏依柔,而且老早就留了字條,就是要挑在顏依柔十七歲生辰的這天來!顏廷之前要蕭默保護顏依柔,恐怕也有這件事情的考量。

  蕭默聽完,還是覺得實在不可思議。此事如此嚴重,顏依柔又怎麽能粗心大意到這種程度?把字條就這樣夾在日歷之中,難道是在數著還有幾天到日子嗎?還是說她自己糊塗得不在意什麽名節了?

  就算有魏聰和柳鴻漸兩邊的那些事情在先,蕭默也還是覺得無法理解。

  皺著眉前後想了幾遍,蕭默決定找個機會再試探性地問問,而且暫... ...

時不要讓顏依柔知道自己通過莫問已經了解了此事。

  然後他隨口問了莫問一句,那個真正偷了東西的人怎樣了。

  莫問回答他,殺了。

  意料之中的答案,但蕭默還是覺得心驚肉跳。

  偷東西而已,多數人大概教訓一頓也就罷了,就算是六扇門辦案,也是關上一陣子監牢而已。恐怕那個人自己也覺得不過是偷了一副日歷而已,不算什麽要緊的事情。

  然而評判他的並不是新宋的律法,而是一雙持劍殺人的手。

  江湖上,如果誰惹到了誰,只有武功更高的那個人說話有用。

  蕭默隱隱覺得,他死得冤,也不冤。

  誰讓他人在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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