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晚的熬夜工作,並沒有讓康二磊有心思蒙頭睡大覺,反而輾轉難眠,一直在想月月案子的突破口,以至於一大早就頂著熊貓眼上班了……
到單位後,師傅看著康二磊的眼睛,以為他是為了自己分內的工作殫精竭慮,無比欣慰地說了句“小康啊,身體最重要,工作盡量在單位完成,沒必要帶回家哈!”師傅又掉轉話鋒“不過,年輕人,是該好好拚拚的!”康二磊不知道該怎麽回答,隻得尷尬地笑笑。
康二磊忽然想起來,師傅以前也在刑庭乾過啊,問問這位資深法官,於是簡要的說了下小月的情況,呃,只是人物換成了萬年不爛的開頭“我有一個朋友……”。
“嗯,那你目前的看法是什麽呢?我聽聽”師傅並沒有及時說明自己的解決之道,而是試圖引導康二磊自主思考,看來師傅是真的想好好培養培養康二磊啊!
“師傅,是這樣的,我昨晚查了《慈善法》,和這個相關的法條也就是第一百零七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假借慈善名義或者假冒慈善組織騙租財產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也就是說該按的女子是可以到公安機關報案的,但是我又接著查詢了刑法,發現除了遺棄罪,還真沒有可以完全囊括男方行為的具體條款,比如招搖撞騙,那得要求是國家工作人員,比如合同詐騙,那得是合同,唯一有最大可能的是詐騙罪,可詐騙罪的構成要件裡面必須得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男方並沒有虛構或者隱瞞啊,媛媛的病例是事實啊,而且他也沒有虛構身份啊,他畢竟是媛媛的法定監護人嘛!師傅,我就到這卡殼了”。
“嗯,分析的很好啊,一開始就能明確遺棄、詐騙方向,但是我要先問你幾個問題,一、男方什麽時候開始消失;二、男方以誰的名義申請捐助;三、捐助期限是多久?一直到現在還在接受捐助嗎?男方知道小孩已經去世了嗎?”師傅仔細聽了康二磊的分析後,肯定了他的思路,並向他提了幾個問題。
“據女方所說,自他們結婚後不久,男方就消失,我查了下,某網站上昨天都還有好心人捐助,男方應該知道小孩不在了,因為小孩去世時男方見過最後一面”康二磊如實回答。
“也就是說男方在一開始就沒有履行監護人的義務,而女方也沒有要起訴離婚剝奪他的監護權利,最後明知小孩已經去世仍舊在接受捐助。那麽小康啊,你要分時段來討論這個案子哦”師傅簡要幾句話概括了案情,啟發康二磊新的思維方式。
“分時段?對啊,師傅,前半段沒有虛構或者隱瞞,那麽後來就是隱瞞了啊!謝謝師傅!”康二磊醍醐灌頂般,瞬間腦袋開竅!自己真是太著急,居然忘記了時間點這個關鍵因素!
由於有了新突破口,康二磊整個人都輕松了許多,哼著小曲兒寫著訴訟文書,上次那個男方被家暴的案子終於到最後一個流程,整理完所有的材料卷宗歸檔,完畢!
時間一黃就到了下班點,還差5分鍾就下班,康二磊已經提前聯系好任強,下班就打算一路到小月家,再找點新的事情疑點。
路途上,康二磊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任強:先報案,請求就遺棄和詐騙立案,同時起訴要求離婚,請求賠償損失。這是兩個案子,但如果後者先進行,那意味著可能對方會轉移財產,那接下來就難獲得賠償了,哎,這又是一個訴訟技巧啊!
“磊哥,你前後都顧必定會顧此失彼啊!我就覺得兩個同時就可以了嘛,畢竟這倆個案都是一個系統的在辦,審理人之間還是要相互通氣的”任強雖說在系統內,但畢竟不是專業的,而且目前也隻接觸了一類案子,對流程還是略顯不熟。
“不會的,現在規定這麽嚴,要是通氣那有可能涉及到干擾辦案,我還是覺得兩個案子可以合並審理,這樣的話小月可以節省時間,同時也能有效避免他轉移財產,更重要的是,遺棄罪我沒記錯的話撫養費之類的可以要求先予執行,但,問題就在現在媛媛不在了,遺棄罪可能會有點不好辦,而且對方也不知道錢的去向,總之哪裡都有點不足的樣子”。康二磊始終糾結在罪名定義上,可他似乎忘記了自己也只不過是旁人,對於別人的家事,說再多都還是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