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著院中既將交割給翠雲軒的二百壇酒,杜元的眼睛裡滿是惋惜的神色:“家主,這回咱回去不是就要對郎山下手了麽,這二百壇酒這時候交割給了翠雲軒,豈不是打了水漂?”
我微笑道:“怎麽了老杜,舍不得?莫說這二百壇酒了,等到一個月之後,即便你想要這翠雲軒都可以,就怕你不要。”
杜元連忙擺手道:“那俺老杜確實不要,倒不是俺老杜看不起那些姐兒,只是老杜打打殺殺的還成,這人肉買賣俺老杜確是做不來。”
我望著雇傭來的那些人套車的套車,牽牲口的牽牲口,緩緩道:“不管做什麽事情,總是要萬無一失才好。有了這二百壇酒的存在,我們才能打郎山一個措手不及,要是沒了這個流程,以竇成元老奸巨猾的心思,一定會對我有所猜忌。真被他察覺到什麽的話,我們所做的一切努力就都會前功盡棄了。”
杜元狠狠的點了點頭道:“那俺老杜就等一個月,一個月之後,俺老杜一定為家主把這二百壇酒的錢連本帶利都收回來。”
看著杜元糾結的糾結神色,我付之一笑:“去吧,交割完了趕緊回來,我們啟程回家。”
不管身處在什麽時代,回家的感覺總是讓人期待的。想著臨走的時候安慧兒眼中的淚水和小丫頭荊娘的幽怨神色,我的心裡就感覺到無比安寧。雖然說這兩個女孩子跟我組成的這個家庭沒有什麽血緣至親,但是,帶給我的這種安寧的感覺確實實實在在的。這種安寧,也只有家這種存在才能賦予。
必須要為守護這份安寧付出點兒辛苦啊!其實或許並不只是辛苦。我有時候在想,如果有一天,這種代價是我的生命的話,我還會不會毫不猶豫的勇往直前。我的大腦給我的答案是,會!
我沒辦法讓自己再去承受一次失去家的痛苦了。如果有必要的話,我寧願用自己的生命去換取家的永恆,重活了一次之後,我明白了一個從前一直存在卻被忽視了的道理:相對於某些東西來說,生命其實並沒有那麽重要。
碧雲天,黃葉地。芳草無情,更在斜陽外。
出了蔚州左近的群山,山勢明顯變緩,斜陽映照之下,山嶺上半枯半榮的野草都披上了金紅色的霞光。時不時的有一隻山雞自草叢之中“撲棱棱”的飛起來,越過山道,卻又鑽進了另一處的草叢裡面。
不愧為前隋的職業軍人,蘇衛三人的箭法都不錯,短短的十幾裡山路,已經有十多隻山雞被三個人掛到了馬屁股後面。
為了盡快的趕回懷戎,從蔚州出發的時候,我讓人準備了充足的食物和飲水,沒有讓隊伍在路上的鎮店停留歇息。不過臨近二更的時候,我注意到,雇傭來的這些人面色都已經疲憊之極。雖然這些人一直都是坐在牛車之上,但是由於這個時代的牛車沒啥減震,山路的顛簸讓這些人吃盡了苦頭,比我們四個騎在馬上的人,坐在牛車上更加難過。
這些人不是我的門下,也就沒辦法然他們跟著我一起受苦。說起來,連著走了五六個時辰,我也是有些疲憊不堪了。找了一處比較平坦的墁坡,我翻身下馬。吩咐一聲:“就地歇息。”
聽了這聲吩咐,眾人發出一聲歡呼。而我在這一刻,心裡卻突然警醒了一下,看來,我對這些人還是過於煎迫了,不知不覺之中,我已經把自己擺在了上位者的位置上,完全沒有顧及到這些人的感受。這讓我心裡面有些糾結,再這麽下去,我會不會變成那些後世的那些剝削底層人民剩余勞動價值的黑心資本家!
都是些吃過苦的,
知道這會兒該幹什麽,不多一會兒,兩大堆篝火就燃了起來。一眾人將鐵鍋架在篝火上面燒了開水,拿出隨身的乾糧,用樹枝串了放在火上烤著。雖然神色依舊疲憊,不過,歇下來的眾人,情緒明顯的好了許多。 只要是我身邊的人,不管是手下的這些軍戶還是雇傭過來的這些人,都在腦子裡記著我的強行灌輸給他們的規定,那就是不許喝生水。不管是誰,只要喝了生水,輕則接受處罰,重則趕出家門。在我嚴厲的處治了兩個違反規定的人之後,眾人已經把喝燒開的水當成了一種習慣,沒人願意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去冒這個險。
圍坐在篝火近前,看著這些人不時的把烤熱了的乾糧放到鼻子前面貪婪的聞著香味兒,我長籲了一口氣。這是一群極容易滿足的人,我做得的確是有些過了。這有些違背我做人的初衷,即便我現在算得上是一個上位者,也應該想著去善待他們,而不是去壓榨他們。
歇了一小會兒,我讓蘇衛等人把獵到的山雞摘下來,挨個兒的剖開肚腹去掉內髒,用清水洗剝乾淨之後,又拿出隨身帶著的細鹽從裡面仔細抹了一遍。然後,我讓杜元用鐵鏟在路邊的山壁之上水挖下來一些黃泥,用水調了,將沒去毛的山雞挨個兒用泥巴包了起來,不一會兒,篝火旁邊就多出來十多個缽盂大小的泥團子。
“家主,這樣做出來的雞也能吃?”杜元睜大了雙眼,一臉茫然的看著我。
我用樹枝將一個個的泥團子放置在了篝火之上,微笑道:“虧得你做過蔚州城花兒乞丐的團頭,這都不知道。這雞當然可以吃,而且,我可以告訴你們,這樣做出來的雞,一定比你們從前吃過的那些雞味道都要鮮美。”
蘇衛也近前問道:“家主,這麽做可有名堂?”
我笑著點頭道:“名堂的確是有的,不過,卻不是什麽能登大雅之堂的名堂。我剛才不是說了老杜麽,他這幾年花兒乞丐的團頭算是白當了。這種做法,原本就是花兒乞丐的做法。很久以前,南地吳郡有個乞丐在農戶裡偷得了一隻雞。得手之後,卻又沒有適當的鍋灶烹飪,沒辦法,就把雞掏去了內髒,用黃泥包裹了起來放在火中烤熟了吃。沒想到的是,這樣做出來的雞不骨酥肉爛,而且,味道極為鮮美。後來,這個乞丐用這門手藝自己開了個飯館兒,發了大財,還把這種辦法做出來的雞起了個名字,就叫做‘叫花雞’。據傳說,就連微服私訪的皇帝吃了這個叫花雞都讚不絕口。不過,嫌這‘叫花雞’的名字不好聽,又給起了個好聽的名字,叫做‘富貴雞’。”
杜元撓了撓腦袋,說道:“家主真是見多識廣,俺老杜領著那些花兒乞丐混跡了好幾年,卻從沒有聽過這個典故。”
鄭喜春卻在一旁道:“家主,你說的這個典故不會也是你那師門終北國裡面的吧?難不成,神仙住的地方也有乞丐麽?”
聽了這話,我搖頭苦笑道:“誰說神仙住的地方就沒有乞丐了。那裡不只有乞丐,還有強盜,有妓女,五行八作樣樣不缺。當然了,那裡還有很多分門別類的衙門,衙門之中有各司其職的官員,平民百姓也會每天為自己的生計奔波忙碌,豪商巨賈也會每日為自己的生意明爭暗鬥。
那裡雖然有很多靈丹妙藥,卻也有很多無法治愈的疾病。那裡的人雖然大多彬彬有禮,卻也有曾經席卷天下的戰爭。那裡有一種戰爭的武器,雖然只有鍾鼓大小,爆炸的威力,卻足以毀掉一個方圓幾十裡的城池,而且,被炸過的地方,數十年之內人類都沒辦法生存。”
蘇衛瞪大了雙眼,低呼道:“一顆雷火彈毀掉一座城池?”
我點了點頭:“不錯。不過,那種炸彈並不能叫做雷火彈,而是一種叫做核彈的東西。那裡的人把這種核彈綁在可以飛行幾萬裡且不偏離目標的火箭之上,想炸哪裡就炸哪裡。”
蘇衛的眼神凝滯,口中喃喃道:“相隔萬裡就能毀掉一座城池?我滴天,那不就是神仙鬥法麽……。”至於鄭喜春和杜元,此刻已經是驚訝的說不出話來了,只是把嘴張成了O型。
過了半天,蘇衛才緩過神來:“家主,這世上真有那樣的地方麽?”
我望了望天上的月亮,緩緩道:“當然有。不只是有,而且,即便是我們所在的地方,一千多年後也會變成終北之國的模樣。到時候,這裡的人一樣可以日行萬裡,飛天入海,甚至可以飛到月亮上面去。到了那時候,如果兩個人不在一起的話,除了特殊需要,連書信都不用寫就能夠隨時進行溝通。而且,不論在這個世界的任何地方都可以,哪怕是相隔萬裡。”
鄭喜春咽了一口唾沫,啞聲道:“那,俺老鄭在這裡想要跟關中的老娘說說話,也隨時都可以麽?”
我笑著點頭道:“不管何時何地都可以。”
杜元張著嘴喃喃道:“真有那樣的地方,老杜想去看看。”
不知何時,雇傭來的那些人也都聚到了我們幾個周圍,一個個兒的睜大了雙眼,臉上都是神往之色。我所描述的這個世界,在他們看來,絕對是神仙才能居住的地方。要是真到了那裡,自己豈不是也成了神仙。
一個多時辰過後,我讓人把已經烤好的叫花雞從火裡扒拉出來。等到稍涼,我拿過一個泥團子,將外面已經燒硬了的黃泥敲開。“卡啦”一聲,隨著泥土的剝落,沒有拔掉的雞毛也跟著泥殼一起脫落了下來,雪白的雞肉油汪汪的, 散發著誘人的香氣。
此刻正值秋日,山雞正是肥美的時候。聞到了雞肉的味道,眾人都從幻想中緩過神來,口水流地老長。十三隻叫花雞,我們四人一人一隻,剩下的分給了那些雇傭來的人。至於他們怎麽分,由他們自己做主就是。
既然有肉就不能沒有酒,不過,也只能意思一下而已,旅途之中,沒辦法讓這些人盡興。在場的人,每個人都分到了一小碗酒,就著肥美的叫花雞,眾人的疲憊之色盡去。
吃喝完畢。我叫人在左近又燃起了幾堆篝火,然後,吩咐除了留下的兩個值夜之人,剩下的所有人都在幾堆篝火圍出來的空地上躺下休息。前後左右都有篝火帶來的熱量,足可以抵擋秋夜的寒涼。
在值夜的換了三撥人之後,東方的天際已經翻出了一抹魚肚白,我起來的時候,蘇衛和鄭喜春早就收拾停當了。只有杜元這個神經比較大條的貨依舊把呼嚕打地震天響。
五更已過,蘇衛叫醒了所有人。眾人簡單吃過了早餐,收拾停當之後,該騎馬的騎馬,該坐車的坐車,繼續行程。正要走,蘇衛過來低聲對我道:“家主,少了兩個人。”
我的瞳孔猛地收縮了一下,沉聲道:“可有什麽痕跡?”
蘇衛低聲道:“沒有任何痕跡。問過了兩個值夜的,說是什麽都沒看見。據屬下猜想,這兩個人應該是自行離開的,不然,不會不發出一絲聲響。”
我苦笑著搖了搖頭,慨歎道:“看來,本公子身邊還真是熱鬧啊!就是不知道,這兩位爺又是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