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言一出,如同晴天霹靂,倒把雷泰嚇了一跳。
“什麽?犯罪嫌疑人?難道這麽快,輕傷或重傷鑒定就出來了。”
傷害案件,以輕傷、重傷鑒定標準為立案的依據。其中傷情是輕傷害的為刑事自訴案件;而重傷害的為公訴案件,他們的依據就是傷害鑒定標準。
雷泰這樣問是以為與他動手的人裡有偽造輕傷或者重傷,才會有袁正軍所說的刑事責任之說。
“喲呵,這還是個法律人才呢?這小小年齡,真了不得。”一旁一直沒有發言的醬油哥終於發話了。
“不錯,現在能耐心學習法律法規的少年已經很少見了,不過你猜錯了,你所犯的案子不是傷害案,而且涉及盜竊國家二級保護文物。”
發言人接著點了點頭,先是對雷泰的自學精神表示了肯定,接著宣布雷泰所涉及的罪名。
“這怎麽可能?我怎麽不知道我偷東西了,還二級文物?”雷泰有點兒懵,自己怎麽就糊裡糊塗成了一個小偷?
“麻麻他們說你偷東西了,麻麻你好有本事呦,多多也想偷東西,好好玩呀!“多多直接興奮地說道。
“少胡說八道!麻麻沒有偷!“雷泰那個氣啊!沒好氣地衝著多多說。
“沒偷就沒偷嘛,幹嘛要凶我?“多多一撇嘴,不服的說道。
“你還想死不認罪嗎?!”警察義正言辭的一拍桌子問道,把自己搞得和包公一樣。
“這不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嗎?陰天下雨我可以不知道,但是我兜裡有沒有東西我能不知道?我什麽時候盜竊文物了?失主又是誰?盜竊的標的物又是什麽?你們可有人證物證?”雷泰立刻急眼了,這根本就是無中生有了。
如果僅僅是傷害案那還不害怕,畢竟他是名疾醫,如果有偽造傷情,他完全可以指出來,就算是那邊自傷自殘他也有可能看出不同來,而且飯店裡有攝像,自己根本就沒動手。
但如果是文物盜竊,這事就不知道候成選是如何栽贓陷害了,對方又準備了什麽樣的圈套。
“好了,你是否冤枉,那是要靠事實證據來說話的,你先不要急著爭辯了。我們沒有給你做了一個定性。咱們還是按程序走吧。”袁正軍的問話倒是中規中矩不偏不倚。
雷泰無奈,隻好一一回答。案情袁正軍問的倒少,但對雷泰的底,家庭背影,社會關系,問的更加多了一些。雷泰不疑有他,他都一一如實回答。
雷泰的底細被他研究的七七八八。
“你今日所穿漢服,有景區的員工、攝像錄像證據,你說,這件漢服是從哪裡來的?”發言人終於把問題亮明了。
“那是我師父的遺物,我因衣服在森林時破了,所以拿來穿,”事情原來還是出在了候成選的身上,他就是想要那衣服。
“一派胡言,經有關專家,及你在景區所留下的影像,均表明那是一件時間至少二千年前的文物,而且是國家規定的二級保護文物!”
一拍桌子,官威十足的發言人冷然喝道。袁正軍他們這一個小時,主要沿著離開的軌跡,進行了一次走訪。
讓他們驚奇的是,雷泰當時所穿的衣服,正是那件古裝!
那件衣服保存得相當完整。幾千年啦!還有如此的實用性。這裡邊的學問可就大了!
雷泰是在哪裡發現的,古墓或者說是村落……
“若你真懂法,你應當知道,盜竊國家二級保護文物,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注意,這裡所指的是館藏文物,盜竊民間收藏的文物的應當按認定的盜竊數額定罪量刑,現在候成選控告你就是盜竊他家祖傳漢服,你可認罪服法?” 發言人越說越嚴肅,好像雷泰真是那禍國殃民的罪人一般,而自己嚴肅的就像北朝鮮政府官員似的。
雷泰傻眼了,這種不白之冤哪裡是他十幾歲孩子能承受了的。他知道自己穿的衣服是五千年前的東西,當時是啄木最先幫他穿上的,直到候成選第一次過來買,和晴晴的嘲笑,他就注意到了這樣穿有點兒不合時宜。所以他就理了發換了衣服。,
“警察先生,這冤枉啊,那件衣服本來就是我師傅留下來的,我是沒衣服穿,才拿來穿的,怎麽可能是他候成選的?”
無助的雷泰只能把平反昭雪的希望,寄托在那他以為是正義化身的警察身上,認為他們才是自己的依靠。
“小同志,那你穿著的衣服呢?你不是今天早晨還穿的嗎?要想證明你無罪,那證據只能從那件衣服上面入手。”
見雷泰如此已然上套了,發言人開始循循善誘的說著,好像是慈祥的狼外婆。
“燒了,我買了這件衣服,就燒給師傅了,”雷泰再傻也知道發言人這可不是什麽向著他的話。
罪證,那件衣服才是重中之重,俗話說的好,捉賊捉髒,拿奸拿雙。
就算是候成選有通天的本事,可以指鹿為馬,把那漢服弄成他傳家寶的,但這件傳家寶的標的物都沒有了,還拿什麽認定盜竊罪。
袁正軍一愣,顯然,雷泰說法直接堵住了他後面的話,這讓他很不爽。
“小同志,看你也是識大體顧大局、有遠見卓識的,而且你現在正在起步階段,我們不想讓你背個刑事責任,那對你的成長、工作、交友等等都相當的不利,我們派出所也做了許多的工作,勸說了候成選在追回漢服的前提下,對你息訴,不要死命的追究下去,所以你只要交出漢服,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你又何樂而不為呢?”
繞了八圈,發言人最後還是把迷底揭開了,臉上還一副我這是為你好的樣子。
“警察同志,你都能費這麽大勁了。為什麽不能勸勸他實事求是呢?要知道誣告是反坐的。一旦證實了他是誣告,那他就要承擔盜竊國家文物的罪名。“雷泰直言不諱的說道。
“雷泰啊,老百姓有句話,好人死在證人手裡,而在法庭上,只看證據沒有事實。現在他的手裡有證據證明,他就是那件漢服的主人,而你沒有。所以你們在訴訟地位上是不平等的。你為了息訴就必須做出讓步,你明白了嗎?“袁正軍一副推心置腹,我是在為你考慮的情況下,現在才這樣說了。
“嗯,什麽?這樣豈不是把刑法當成了兒戲?《刑事訴訟法》還能隨便兒息訴?”雷泰一愣,這什麽情況?節奏不對啊,聽話聽音,看人看心。
怎麽我說把衣服燒了他直接問都沒問直接就否定啦!他憑什麽否定?還讓我交出漢服。
而且一副語重心長,為我好的樣子。
為什麽他問都沒問,丟東西的時間地點。就已經認定了候成選說的是真人真事。
而我就是偷東西的。
“麻麻,我怎麽感覺這個警官他在威脅你。“多多已經聽了老半天啦。
“是啊,我也感覺這個警官有點兒問題。“
一理通,百理融,這還是那個正義化身的警察叔叔嗎?
這不是夥同候成選對他進行陷害,然後再威脅自己就范嗎?這不就是藏匿在警察隊伍裡的壞人嗎?對發言人的態度有了一個根本性的轉變。這讓雷泰相當的失望。
一個光輝形象在他的心裡, 立刻動搖了。
“是這樣的,候成選是在我們派出所對你進行了控告,同時我們派出所有調解的權力。一旦你們達成了和解共識,控告人做出了涼解,他可以撤回控告,如此既不違反法律規定,又能使當事人和睦相處,這是為社會和諧做出貢獻的。”
發言人是家族重點培養的青年才俊,先扔到基層來這是渡金,積累經驗、人脈來的,說出來的話當然是一套接著一套,小小的案子能上升到國際民生的角度。
“派出所不只有民事調解權嗎?這盜竊文物罪是公訴案件,你派出所充其量只有偵查權,什麽時候有刑事調解權,這就是公安局局長也沒有這權力吧?你們又不是訴訟主體,公訴人那是檢察院的事!再則,你說候成選報案,你們給我詢問,這一切都有法律文書嗎?”
雷泰故意試探著發言人,這都什麽跟什麽啊,什麽交出漢服,人家不予追究責任,這根本就是‘警匪一家親,我們是一家人,咱們是一家人嗨,咱們是一家人’的節奏啊。
他傻了,一直敬仰的警察原來是壞人,他不是什麽誤會,錯信了候成選的話,而是夥同候成選過來搶衣服的,瞧這樣子,還不一定是隻搶衣服這麽簡單。
拿出衣服,怎麽拿出來,從玉橫中變出來?那就不是一個警察的事了,那將變成全世界的事。
因為店裡有書刊,特別是法律類的就多了些,雷泰無事就愛看,而且他博文強記,記住了許多,如今又是隻涉及到盜竊、傷害和刑事偵緝三個方面,大體他也多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