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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將行》第一百三十七章灤水裡舞女案(5)
  第137章灤水裡舞女案(五)

  那些原本彷徨的貧窮人家出身的舞女,或自願或被強迫加入進來。北山區每天都有縣卒巡邏,韋銘在北山區正式建立編制,成立北山裡,設立了裡正,裡監門,裡牆也開始著手修建。

  只是讓眾人感到吃驚的是,侯孟薑居然也加入了夜校。理由是在夜校可以學習話本。

  除了侯孟薑外,包括荷葉在內的13名貧窮歌舞女加入到了夜校。

  北山裡的庭院也已經開始動工打地基,版築之聲不斷。而劉蘭芝與杞氏的成衣作坊也在灤水河岸正式成立。作坊不大,一共兩間連起來的堂屋,被用院牆包圍了起來。一間堂屋被用作集體宿舍,一間作為生產作坊。

  韋銘並沒有放棄追查殺死靜女的凶手。

  接下來的幾天,韋銘將官府的組織進一步完善,主要設立了賊曹,任命李夏為賊曹掾,將灤水裡三十多名縣卒抽調十名到賊曹,識字者為吏,不識字者為卒。

  剩下的縣卒則繼續每日巡邏北山裡,維護治安。

  賊曹成立,工作之重,便是查出靜女被殺案的真相,並找到真凶。因此賊曹算是韋銘成立的專案調查小組。

  李夏受任以來,夙夜憂歎,恐不能盡職盡責,每日帶著吏卒調查可疑人選。但案件進行的十分緩慢。一來,韋銘並不希望調查影響到灤水裡繁榮和諧的氛圍,二來,案發現場已經被破壞。李夏雖然看過靜女的屍首,但並沒有看出半點新意。

  從令支縣請來的仵作來到灤水裡,也被韋銘並入到賊曹之中,歸李夏統轄,但仵作來的有些晚,屍體放久,散發臭味,韋銘只能把屍體買棺安葬。仵作開棺檢查,也只是判斷出靜女四肢為斧劈砍斷。

  四月過去,便是五月。

  三日,韋銘吃了早餐,在桑小桑的幫助下,穿上了官服。他今日受劉蘭芝邀請,要去蘭芝成衣作坊巡視,鼓舞一下在那辛苦工作的工人姐妹們。

  走到外院,看到李夏頂著一雙熊貓眼站在院內。

  韋銘覺得自己有些苛責李夏了,任命李夏,更像是自己拿出來安撫歌舞女們的手段,讓她們知道,縣令很重視此案。韋銘實際上已經打算放棄了。

  韋銘走上前,問李夏道:“還沒有找到凶手嗎?”

  李夏搖了搖頭,將手中的一片簡牘遞到韋銘手中,道:“凶手還在北山裡,他還要殺人。”

  這是一份來自凶手親筆書寫的簡牘,字跡十分工整,是為了讓人刻意認不出筆跡,韋銘冷笑,凶手欲蓋彌彰,如此反而可以斷定,凶手就在灤水裡某處,而且是一識字之人。簡牘上寫道:“罪惡之花並未除盡,懲處之刃絕不松手。”

  這是一句白話文字。

  韋銘將簡牘收起,又勉勵了李夏幾句,李夏忽然問道:“縣尊已經發現什麽了嗎?”

  李夏這些日子調查案情,竟是也培養出了名捕一樣的嗅覺。

  韋銘道:“我需要再確認一下。明日給你答覆。”

  李夏看到韋銘一身官服,知道他要去赴約參加劉蘭芝成衣作坊的成立典禮,便識趣先告辭離開了。

  韋銘心情沉重,下了山後,還是換上一張笑臉,來到了劉蘭芝成衣作坊。在劉蘭芝的帶領下,韋銘參觀了這個小型的作坊。韋銘在作坊內看到許多在後世才出現的衣服,比如襯衫,長褲,內褲,甚至還有護胸。一時間不由得目瞪口呆。

  據劉蘭芝介紹,這些做好的東西已經被令支縣快活林的高大娘預訂了,

件件高價。劉蘭芝的商業頭腦很清晰,小小的一個作坊店要想要賺錢,就必須往小而美的方向發展。就像法國LV的包包一樣,商品要想賺錢,就要賦予其更多的附加價值。  韋銘看到荷葉站在人群中,她頭上帶著一頂黑色的布帽子,攏住了她的長發,臉上濃妝也不見了,樸素到了極致。韋銘這些日子,為了避嫌,一直刻意遠離荷葉,如今再次見到,主動上前問候。

  “在這裡生活得還習慣嗎?”

  荷葉淡淡一笑道:“劉姐與杞姐都對我很好。”

  杞氏在一旁幫襯道:“荷葉與侯孟薑可是我們作坊裡針腳最好的裁縫。”

  荷葉謙虛道:“侯姐姐的針腳比我好多了。”

  布料區域有些亂,趁著韋銘在與荷葉在聊田,劉蘭芝趕緊帶人將布匹收拾整齊了。

  忽然一聲驚叫打破了韋銘與荷葉之間的談話。韋銘順著驚叫聲,來到布料區,看到布料之下,壓著一個女人的屍體。

  韋銘與眾女將布匹搬離,看到死者與靜女的死法一致,四肢被砍去,腹部微微隆起。

  “我就知道,司命是不會放過她的!”

  韋銘看向說話的舞女,問道:“司命又是誰?”

  那說話的舞女沒有回答韋銘的話,轉身逃出了作坊,從作坊外傳來她的聲音:“這裡很危險,我要離開灤水裡!”

  劉蘭芝對身邊的兩個歌舞女吩咐道:“去把晚晴追回來。不要讓她亂跑。”

  侯孟薑冷聲道:“如今又死了人,縣尊還不準膽小的人逃命嗎?”

  韋銘道:“她可能知道一些我們不知道的事情,我怕凶手害了她。”

  侯孟薑搖頭道:“不會的,司命要害的,都是像婉娘這樣的女人,只要大家潔身自愛,就不會被殺。”

  侯孟薑的話居然引來了許多歌舞女的讚同。

  韋銘問道:“婉娘懷的又是誰的孩子?”

  李夏帶著仵作走了進來,看到了地上死去的婉娘,臉面瞬間蒼白,李夏上前蹲下,撫摸著婉娘的肚皮,痛哭失聲起來。

  李夏道:“婉娘懷的是我的孩子。”

  韋銘一巴掌扇在李夏的左臉上:“你竟是置我的法令不顧嗎?”

  韋銘早就說過,不允許灤水裡人與歌舞女發生任何關系,但任何的法令都阻止不了男女之間的愛慕與情欲。

  李夏摸著自己被摑腫的臉,苦澀道:“我與婉娘真心相愛,若非大人的政令,我已經娶她為妻。她又怎麽會凶手害死!”

  跟隨李夏而來的賊曹吏卒紛紛為李夏求情:“縣尊,念在李夏與婉娘姑娘真心相愛的份上,就饒過他吧。”

  韋銘對李夏道:“你認為呢?”

  李夏道:“我違背了縣尊的法令,罪當死。請縣尊念在屬下為大人竭忠盡智的份上,在我死後,允許我與婉娘合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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