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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罪之證》五
  現場依舊處理的十分乾淨,沒有留下有價值的線索。

  獵罪組一行回到辦公室,第一時間召開了緊急會議,一向神龍見首不見尾的老人也參加了此次會議。

  李旭:“死者宋長(zhang),22歲,男,系龍紅球娛樂公司簽約藝人。”

  武展:“都是龍紅球,都是拋屍爛尾樓。”

  李立:“是不是可以申請並案,這樣或許還有利於案件推進。”

  武展:“我也這樣認為。”

  老人:“以後獵罪組並案無需再申請,有什麽發現直接處理,允許案子結束之後統一上報。”

  老人說完,中途離開了會議。

  武展:“至少確定了一點,我們之前的努力基本可以宣告破產了,現在看來,無論是張壯壯還是李鵬,應該都不是殺人凶手。”

  大師:“未必。”

  武展眯眼。

  大師:“宣告破產的前提:兩案確為一案。但是事實是否如此,目前還處在猜測階段。”

  李立:“模仿殺人?應該不會,龍菲菲案件給予公眾的透明度很低。”

  大師:“不能排除。”

  大師:“宋長死亡前一周的行蹤有結果了嗎?”

  李旭:“最近一周,宋長基本一直待在龍紅球娛樂公司。昨天(13號),曾參加某影視劇發布會。”

  大師:“地點?”

  李旭:“市體育館。”

  大師:“走一趟。”

  會議結束,獵罪組匆匆趕往市體育館。

  體育館平時不開館的,只有當出現大型會議,演唱會之類的活動時才會開棺。

  獵罪組找到看門的大爺,大爺說已經兩天沒有開館了,最近的一次開館,就是13號某影視劇發布會的時候。

  大爺辨認了張壯壯和李鵬的照片,他表示,這個張壯壯毫無印象,倒是這個李鵬,他好像當時看到過。

  大爺透漏,李鵬是K自媒體的記者,之所以對他會有那麽深的印象,是因為當時發布會都接近尾聲了,李鵬才匆忙來到現場。

  了解了情況,獵罪組折回辦公室。

  大概十分鍾,李立走出隔間。

  “李鵬確實是K自媒體的記者,同時還是老板,整個自媒體包括旗下的多個營銷號,都是他的產業。”

  “由於自媒體規模不大,一共也沒用幾個人,包括李鵬在內,一共兩個記者,另一個記者還兼職攝像。”

  “當時李鵬表示,那天他身體不是很舒服,全天都呆在家裡,並沒有前往市體育館。”

  “照片都被大爺認出來了,他還能抵賴?”,武展斜了李立一眼,轉身朝著辦公室隔間走去。

  “算了,你還想打人?”,大師攔住武展,“你們還記不記的娃娃河邊的項鏈?”

  “李鵬家住娃河社區,就在河邊!”,李立醍醐灌頂。

  “他不承認好辦,只要犯了事,不怕沒證據。”

  “可是我總覺得不對勁,李鵬的動機呢?”

  “咱們從龍菲菲的車上面查到了李鵬,又在宋長最後一次活動現場查到了李鵬,還有河邊項鏈。還不夠明顯?”,武展靠在門邊。

  “但是,這些都是既定事實啊,沒有動機。”,李立仍問,“刑偵學很多案例都表明,沒有動機,基本都構不成最終犯罪。”

  “或許...找證據的過程,就是找動機的過程。”,大師扭了扭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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