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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罪之證》四
  找到張壯壯,大師直接問道,“10號下午你提前走了一小時?”

  “嗯。”,張壯壯正在埋頭吃麵條。

  “去哪裡了?”

  “找朋友了。”

  “為什麽你對工頭說回家了?”

  “我怕他不批我假。”

  “找朋友幹什麽了?”

  “朋友要送我一輛車。”

  “送你車?白送?”

  “不白送。他讓我開車繞著城轉一圈。”

  “怎麽轉?”

  “從華夏南路出發,繞到濱河大道,然後再到渤海路就行了。繞完之後車就是我的了。”

  “大概什麽時間?”

  “晚上八點多吧。我找到朋友是都已經八點了。”

  “你就沒有懷疑過朋友的目的?”

  “我問過他,他不說。我想著反正白撿的便宜,不要白不要,就答應了。”

  “能帶我見你的朋友嗎?”

  “他家住河邊,給你地址你自己去吧,我一會還要抽鋼筋。”

  “好。”

  獵罪組根據張壯壯提供的地址,來到了他朋友家。

  他朋友住在河邊一個社區裡,社區是當時農村改造,政府統一分配的小區。小區名叫娃河社區,他朋友名字叫李鵬。

  李鵬嫌疑程度很大,獵罪組將他帶回了辦公室問話。

  “聽說你白送了朋友一輛車?”

  “沒有啊,我不知道。”,李鵬一臉無辜。

  “不知道?你不認識張壯壯?他可把所有事情都告訴我們了。你最好老實交代,盡早排除自己嫌疑,對你對我們都好!”,武展張口就來,一臉怒意。

  “我真的不知道。”,李鵬茫然,“我確實有個叫張壯壯的朋友,但是我們最近一周壓根就沒有聯系過。”

  大師轉過頭,“把張壯壯也弄過來,馬上!”

  問話暫時結束,再明顯不過,二人中至少一人撒謊,同時也不排除二人都在撒謊的情況。

  很快,張壯壯也被帶了過來。

  二李對他進行了簡單的詢問,他所述與上午基本一致。

  目前來看,由死者龍菲菲車輛引發的線索似乎中斷了,案情好像就此僵住。

  “把他們送走吧。”,大師揉了揉眉頭。

  “送走?一級嫌疑犯啊。”,眾人不解。

  “送走之後,派兩支隊伍密切關注兩人動向。”大師歎氣,“把他們關在咱們這兒,遠不如送出去對案情有利。”

  辦公室電話鈴聲乍起....

  兩分鍾後,大師放下電話,“出發,開發區爛尾樓。”

  “怎麽了?”,武展問道。

  “先去發車!”

  路上,大師開口,“又出了一起人命案,拋屍地點依舊是開發區爛尾樓。”

  “巧合?還是同一凶手?”

  “我更傾向於後者,先去看看。”

  警員忙碌在開發區爛尾樓,獵罪組趕到後,直奔二十層。

  “不是讓你留人盯著這裡了嗎?”,大師目光灼灼。

  武展結巴,“人手不夠...那天調查福利院附近村莊時...我把留在這的隊伍...撤走了。”

  大師沒有說話。

  屍體擺放位置,仍然是二十層正中間,不同的是,女屍變成了男屍。

  “小旭,身份?”

  “稍等,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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