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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謀害了他》三十二 案子有多種可能性才更有趣
  除狗叫之外的其他動靜?

  許姐想了想,說:“沒有。”

  “我想進您的臥室,體驗一下當時的情況,可以嗎?”

  許姐的臥室面積不大,但牆面堅硬,門也厚實,門關上後,方樂聽了一會兒,完全是什麽都聽不到,這臥室連個窗戶都沒有。

  不對,忘了件事。

  方樂忙又將門打開,請許姐將客廳裡的電視打開,調到何大江看電視時,喜歡的音量。

  這一次,關上門後,凝聚耳力去聽的話,能聽到隱隱約約的電視機聲音,關門前那聲音從客廳傳來,顯得很大聲,看來這門的隔音效果挺好的。

  方樂讓許姐在外頭又關上電視,室內驀然回歸完全的寧靜。

  咦?

  他猛地拉開門,詢問許姐:“當時,電視機的聲音有沒有突然小下去,或者大了起來,總之有沒有音量的變化?”

  許姐想了想,肯定搖頭:“聲音一直沒有變化。”

  不對,太違和了。

  方樂覺得又找尋到了一處細節的破綻。

  一般來說,要是有了來客,或者聽到門那裡有動靜,正在看電視的家主人有大概率會先將電視音量調低甚至屏蔽聲音,再去應門或者察看,這規律也適合何大江去開後門的時候。

  而就算一開始沒有管電視的事,在和進來的人談什麽的時候,電視音量也肯定會被調低的,不然對話就會受影響,從這方面講,胖子約談殺人的概率進一步降低。

  那麽會有什麽人,可以完全對付狗的情況,順利叫開後門進來,順利地在眼皮子底下靠近沙發那裡的受害者,順利在對方沒有防備的情況下一刀致命,又讓受害人根本沒心思或者沒工夫調整電視音量呢?

  一個概念湧現在了方樂腦海,他驀然一驚!

  熟人!

  更精準說,是家人!

  唯獨家人,靠近狗的時候,狗不會叫,唯獨家人,受害人不會去考慮電視聲音對對話的影響,或考慮開電視會不會顯得對來者不夠尊重,也唯獨家人,讓受害人的防備心最為低下!

  那麽,案發當晚,受害者那個可能的家人,又是誰呢。

  方樂馬上聯想到了一個人。

  何毓文!

  只有他,在案發前後,出現在過這個家裡!

  可是,何毓文明明只是出現在那個表面的凶手,那個從正門離開的胖子走後的一分鍾之後的時候啊?

  方樂閉眼回想著之前在車裡看的那個視頻的細節,不久猛睜眼。

  他明白,何毓文怎麽做下這一切的了……

  ——

  興衝衝回歸分局,方樂找到了曲卿,開場就說:“我知道真凶是誰了,真凶就是何毓文,死者的長子,我也知道他的作案手法了!”

  這話說得曲卿等人一愣。

  我們正兒八經的刑警,都排除了的人,你說他是凶手,還知道作案手法了??

  曲卿少見的伸出一隻手到方樂額頭上。

  沒燒。

  方樂撥開那隻手,提示:“將案發時段那個大門處的監控視頻,再看一遍就行了。”

  這家夥,還真是語不驚人死不休,但曲卿也沒反對。

  她從不排斥聽一下不同的思路。

  5月4號23點55分,頭上套著絲襪的胖子施施然走出了何宅。

  23點56分,何毓文的車開進了大門,緩緩停靠在道路主徑的一側,靠近別墅主宅的地方。

  方樂當即喊了停。

  “你們注意看,何毓文停車的地方很巧妙。”

  “雖然大致還處在監控底下,但已經是非常邊緣的地帶了,從攝像頭裡,只能拍攝到這輛車子的一側。”

  “他是56分就將車停靠好的,卻是在59分40秒,才從這一側的車門裡出來。”

  “中間用時超過了三分半,他真的只是在車上整理材料嗎?還是說,利用這三分多鍾,去做了別的事情。”

  小韓不理解說:“他就算做了什麽,也是在車裡吧,跟凶殺案有關嗎?”

  “不,這正是他想給我們帶來的錯覺,這輛車的車窗是黑色的,他如果從另一側的車門下了車,三分半之後再回歸車上,神不知鬼不覺。”

  曲卿一下明白了。

  “你是說,何毓文從另一側車門下車,利用監控的死角,跑到後門那裡,由後門進入建築物內,殺死自己父親,又快速返回,回歸車上,裝作整理文件耗時了,再從這一側的車門出來?”

  方樂興奮地點頭,說:“還記得現場家裡的後門開著一條門縫嗎?估計就是因為他返回的時候,匆匆忙忙,沒有把門關嚴,而也正是這道門縫,讓留在玻璃房裡的牧羊犬阿歡,聞到了室內的血腥味兒,發現了主人躺倒在血泊裡,於是叫喚,驚醒了仆人休息間裡的許姐,許姐出來,又正碰上何毓文進門,以此造成了何毓文在命案發生之後才進門的假象!”

  “至於那個所謂的行凶的胖子,不過是何毓文雇傭的一個和胖子長得像的人,製造的一個假象而已,也因為那個人是他安排的,所以他可以掐著點回家,來誘導警方的視線!”

  三人都沉默了。

  就算是對方樂內心不屑的大何,對方樂的存在比較抗拒的小韓, 都一時被這個猜想震撼到。

  曲卿猛然安排:“將這段視頻,送去做技術分析,看能否辨識出,車內人當時有沒有從另一側的車門出去過。”

  “是,頭兒。”大何接了活。

  只是,結果並不理想。

  半個小時後大何就回來了,簡單匯報說:“技偵將視頻高倍放大,慢動作回放多遍,還是確定不了某一幀裡,另一側車門有開啟的跡象,角度、折射、車體遮擋等情況都影響了識別。”

  這——

  但方樂並不失望,說:“曲隊長,不論如何,這個何毓文有重大作案嫌疑,我建議調查他!”

  大何挑刺兒說:“怎麽查?什麽理由查啊?唯一能懷疑到他的,不過是這個無法被證實的猜想,我們辦案不能因為猜想就使用警力的。”

  的確,參與進來警隊沒多久,方樂就略略體味到了警方辦案的拘束感,乃至是桎梏。

  在那些偵探小說裡,偵探們可以隨意根據自己的聯想假設,到處去跑,去證實,有的沒的,想怎麽來就怎麽來,思路被證偽也沒什麽,但警察不可以。

  警方必須以比較明確的理由、直接或間接的線索來確定偵查方向,安排警力調查,就算是申請搜查證,還需要個合理的說法呢。

  除非警方實在沒有思路了,才會考慮一些無根無據的可能性,但現在有個最佳的嫌犯胖子齊震在,警方根本沒有這麽做的動力。

  曲卿看著方樂,眼神是明顯的無奈。

  方樂心想,看來還是非得自己來查證,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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