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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謀害了他》三十一 坦白從寬,回家過年!
  不論如何,在方樂這裡,他已經揭穿了真凶或其團夥設置的陷阱謎底之一。

  那麽如果真凶團夥還有破綻,會在哪裡呢?

  作案現場!

  方樂出了公安局,驅車緊急前往綠都花園……

  ——

  公安局審訊室。

  “齊震,你到底是怎麽殺害何大江的,說說整個過程。”

  在犯罪嫌疑人承認自己就是凶手之後,曲卿開始了第二場審訊。

  在第一場時,嫌疑人吐露的事實不足,而且個人情緒不太穩定,隻好加審。

  審訊椅上,被拷著的胖子眼神一陣恍惚。

  雖然方樂又來探視過一次,但不足以給他翻案的信心。

  所以他還是打算認罪。

  “我、我帶著匕首爬了他家的院牆,進入了他家裡,殺死了他。”

  “說清楚具體細節。”

  “就是、就是從門進去,然後捅了他。”

  “幾刀?捅了哪裡?在哪裡行凶的?”

  胖子努力回憶的樣子,說:“一刀吧,胸口,應該在、在客廳裡。”

  “你是從正門進去的嗎?”

  “是。”

  “你確定?”

  胖子表情又慌了,拿不準的樣子。

  “好像……是吧。”

  “你進去的過程中,有沒有經歷什麽特別的事?”

  “沒,沒有。”

  “那你離開時,都具體走了哪條路線?”

  “記、記不清了……”

  倉促結束了第二場審訊,出來後,曲卿眉頭深皺。

  大何說:“頭兒,這家夥不老實啊,我看換二隊的人來審吧,二隊這方面特別有手段。”

  曲卿搖搖頭,說:“如果他打算認罪,有何必要隱瞞作案細節?”

  真凶根本沒有從前門進,而是從後門繞過去的。

  如果真是胖子作案,他不會連這一點都說不出來。

  而後門玻璃房中有條牧羊犬,很容易被驚動,就算不被攻擊,經過那裡的時候,也會驚到狗,這種不可能忘的細節,胖子同樣半點沒有交代。

  至於他交代的捅人細節,通過警方之前審訊時所用的受害者現場照片就能揣摩出來。

  小韓此刻卻說:“師姐,會不會那個方樂影響了他啊?本來他打算認罪的,但姓方的去見了他一次,結果他想法就變了,就是故意想讓我們覺得,他交代的事實不清,沒法真的定他的罪。”

  大何也忙點頭:“對,對,對,方樂給了那家夥虛幻的希望,以為方樂能幫他脫罪,這個人,表面憨厚老實,其實心機很深啊。”

  曲卿不做評價。

  她也認同兩個手下的判斷。

  可不論如何,在胖子吐露出比較符合作案現場的犯罪細節之前,根本結不了案……

  ——

  綠都花園,何家別墅。

  呼叫時回應開門的,同樣是仆人許姐,但進入玄關,到客廳裡時,卻見到了沙發上坐著的一個人。

  是之前見過的何大江的次子何毓武。

  依舊是類似於混混的打扮,還有著耳釘。

  何毓武識別出了方樂的身份,面色陰沉,看來心情很不好。

  他沒有跟方樂對話,起身就要走,但在和方樂擦身而過時,卻冷冷地說:“我不知道你們現在查出來的行凶者,到底什麽身份,但最想著殺害我爸爸的,不會是外人。”

  什麽意思?莫非他知道什麽內情?

  方樂正要問,

何毓武已經走出了家門,許姐呼喚他,都沒有回應。  方樂沒心情管這位少爺,向許姐提出了再次講述現場的要求。

  於是在許姐的回憶下,方樂開始對作案過程模擬還原,以踐行實證主義,尋找思路破綻。

  他需要偽裝成凶手,從凶手的角度來代入和思考。

  凶手先從後門外的院牆那裡攀爬過來。

  但方樂站在綠草坪上,抬頭,有點兒無語。

  這院牆超過兩米高。

  從牆上攀著邊緣跳下來興許沒問題,但要爬上去,估計得特種兵了。

  不過不排除作案者在牆那頭架了個梯子,這大概也是作案者離開時走了正門的原因,因為他無法再爬上院牆。

  然後靜悄悄來到了玻璃房的外門,方樂作勢撬鎖,裡頭臥著的那條牧羊犬阿歡叫起來了。

  方樂隻好請許姐暫時將狗牽走。

  這個先不說了,不排除來人從門的縫隙往裡噴塗了可以將狗暫時致暈的藥霧之類。

  進入玻璃門,就到了後門那裡,方樂再次卡住了。

  後門從外頭根本打不開,連個鑰匙孔都沒有,這個門刻意被設計成了單向開的。

  方樂隻好聯絡許姐,讓許姐將門從內部打開。

  正式進到建築物內部,方樂聯想著當時的場景。

  案發時,受害人何大江應該正在沙發上看電視,觀察著沙發那裡,方樂又卡住了。

  這個客廳裡的沙發布置略略獨特。

  三張沙發,最中心的那張,是背對著玄關,面向著內部上樓的樓梯的,電視機桌子就擺放在樓梯底下,正對著中間的沙發。

  而樓梯口,則又接近著後門。

  也即,就算方樂順利進來了,也會被正坐在中間沙發上看電視的何大江看見,又如何順利一刀捅進何大江胸口,完成殺人過程呢?

  到此,已經有三個細節卡住了。

  怎麽對付狗,怎麽進來後門,怎麽順利襲擊何大江。

  按照警方那個思路,的確說得通。

  何大江和胖子約定了深夜密會,所以何大江大概率會提前將狗從玻璃房挪走或安撫住,並將玻璃房的兩道門打開,讓胖子順利進來,胖子要襲擊何大江也很容易,近距離一刀刺中。

  但排除胖子,何大江也沒有和誰約好的話,就很難解讀了。

  許姐去休息前,已經確定關上了玻璃房的門,何大江沒事兒突然將門又打開的概率極低,莫非是,凶手先順利進入了第一道門,控制住了狗,鬧出了動靜,引發何大江開了後門去察看狀況?

  但那樣的話,襲擊現場應該在後門門口乃至玻璃房裡才對。

  而現場偏偏像是發生在沙發那邊,凶手順利襲擊了原本該坐在沙發上的何大江。

  非正常進來的話,這情況可能嗎?

  或者說,是凶手用對付狗的類似辦法,先把何大江在後門口或玻璃房那裡致暈了,再搬來沙發那裡,在後者無力反抗的前提下,襲擊致死的?可空想無憑證啊。

  方樂忽側頭問許姐:“案發的時候,你在房間內,除了狗叫的動靜,還聽到過其他動靜嗎?”

  如果凶手和受害人發生過搏鬥,興許產生過額外動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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