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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謀害了他》一百三十二 開動腦子,你也是大師
  “方樂,別犯傻了,和警方合作,才可能解除你身上的嫌疑,你一個人,什麽都做不了。”
  “不要學電視上那些自作聰明的主角,逃犯自己查清事實洗脫嫌疑的現實概率微乎其微。”
  “所以,回來吧,還可以算你投案自首。”
  下一天白天,面無表情地看完了胖子轉來的曲卿的最新一封郵件內容,方樂將短信刪除掉,又讓胖子將那個郵箱棄之不用,不要再去看了。
  雖然如此,方樂並沒有半點兒發泄成功的快感。
  因為他身上的其他心理負擔,實在太重了。
  現在和警方的聯絡渠道徹底中斷,他已經完全不能知道,警方有沒有從案發房間的屋頂或是地面查出可以利用的通道來了。
  方樂想了想,決定繼續前面暫時擱置了的思路。
  ——他必須假設,屋頂和地表,沒有可通行的出入口才行了。
  這種情況下,現場就會變成一個“真密室”。
  在方樂看來,真密室有兩種,一,是像是之前秦義仲被害案裡那樣,作案者根本沒有進入室內,就成功殺害了目標。
  二,是凶手入室殺完了人,離開了屋子,從屋子外頭來設計使得現場成為一個密室。
  這次的案件,死者頭顱被帶走了,必然是第二種可能。
  他回想著所知的這種密室的一些製造“常識。”
  這類密室,必須借助一些道具式的小手段才行。
  譬如窗玻璃那裡,利用一些線製造的小機關,來從外頭將窗戶內部的插銷帶上。
  問題則是,案發房間的玻璃窗,內部被屋主人設置了一個鎖頭,凶手是不可能從外圍,將那個鎖頭鎖上的,畢竟雙頁窗和窗框的牆體之間,只能形成一個很小的縫隙,手伸不進來,一般的機關也做不到把鎖鎖上。
  話說窗戶那裡製造密室效果,根本毫無價值。
  畢竟窗外就有鐵柵欄,凶手作案以後,根本不會是從那裡出去的,進來同樣如此。
  凶手只能從門出入。
  方樂繼續之前那次的模擬。
  “凶手”殺完人後,提著“腦袋”離開到房間外。
  從房間外想辦法,讓那台靠近門口的書架,緊貼著門內邊。
  這個可以在門被鎖上之後做,利用絲線拉扯。
  單這辦法,缺乏現場痕跡。
  也可以,在門鎖上之前就讓書架緊貼著門內邊,並隨著門上鎖自主移動。
  咦?這第二種辦法可以辦到嗎?
  譬如利用大塊兒磁鐵的吸附能力?
  不,不,從外觀上來看,那只是個木製的書架而已。
  方樂苦惱起來。
  要不就是玻璃水杯上的紙板效應,書架背面和門內邊緣之間是最大化緊貼著的?
  太理想化了。
  而且也無法去證實。
  想不通,完全想不通啊。
  會不會,案發現場還有其他重要痕跡或東西,是自己忽略了,沒有在這個模擬現場還原出來?
  方樂撓了撓頭,焦躁起來,他不由懷念,沒出事之前的自己,掛名刑偵顧問的他,只要臉皮厚起來,總能和曲卿一起混進現場去,近距離觀察一切,在真實感的場景下,做一切可能的假設,發現一切可能的新線索。
  不,我得冷靜下來。
  喝了點兒涼涼的礦泉水,方樂逐步平靜。
  他想到了一個超厲害的人的超厲害的能力。
  ——記憶宮殿。
  他自然不可能那麽玄乎,把腦子當圖書館、計算機,但是嘗試一下,總是可以的。
  於是,他閉上雙眼,屏息靜氣,陷入寧靜。
  還好,回憶起來了點兒什麽。
  當時隨著曲卿等人“指認現場”進屋後,他發現門口地面上還有幾本掉落的書。
  這應該是靠著門的那個書架上掉落的書。
  鑒於技術人員在開門時,曾用力去推動門,連帶書架也被推開,所以地面上書掉落很正常。
  而第二台書架,就是屋子中心的書架前,也有書籍掉落了下來,有些書掉落到了血跡上,有些掉落在了屍體上,甚至有本書,根據現場取證照片看,直接掉落在了死者脖頸上……書底下,血泊裡,還發現了門的鑰匙。
  咦……等等——
  方樂猛然想起,他當時指認現場時,潛意識裡覺得現場違和的一點。
  那些來自書架上、掉落在地的書,有的書頁暗紅,血漬明顯,紙頁已被浸透黏連。
  有的則還算新鮮,沒被鮮血浸透,顯然是血跡乾涸以後,才掉落的。
  也就是說,書架上的書籍,至少是分兩次掉落(或者是被凶手擱放)在地的。
  為什麽會這樣?
  是凶手刻意做的嗎?有何必要?
  對了,那些離開書架的書,都是什麽內容來著?
  方樂再次努力去回憶當時的所見所聞。
  那些書的書名,貌似很雜。
  倒是那張桌子上的書類型比較單一,修身養性的居多。
  像是曾.國.藩家書那類。
  這個回憶,刺激了方樂的靈感。
  他想起,那封認罪書,是被夾在一本佛學類書籍裡的。
  如果凶手想以此帶來儀式感,使得復仇或殺人充滿宣教意味,那麽他刻意放在屍體身周的書籍,應該也都向宗教感靠攏才對。
  可至少屍體脖頸處最顯眼的那一本書,卻是本毫不相乾的論述商業成功學的雞湯書,這和凶手的原始用意,南轅北轍!
  莫非,死者身周的一些書,並不是凶手想擱放,而是由於某類原因,自己掉落的?
  驀然間,一連串電火花閃過方樂腦海。
  他忽覺得想通了什麽,而想通的這部分,就事關現場密室的製造!
  不過,不對。
  要是這種思路,那根本只能憑空猜測具體的作案細節以及作案道具,無助於鎖定凶手身份啊。
  而且,要是這思路,應該還缺一點兒必要的物證拚圖才對。
  想了半天,還是想不到那塊兒缺失的拚圖是什麽。
  方樂抓抓腦袋。
  說到底,還是因為這個現場只是模擬現場,不是原本的案發房間,還原再細致,估計也有遺漏的細節啊。
  這時候,老胡來訪,他帶來了新的道具。
  一個電鑽頭,插座、電線、電筆,鉗子那些。
  因為上一次,他曾說要給方樂製造一個電插座,方便方樂在這裡做飯。
  看著老胡從已有線路上改線、接線、排線,方樂不懂電路,幫不上什麽忙,只能乾看著。
  最後,老胡用鑽頭鑽動螺絲釘,將那個外設的插座釘在了牆面上,角落裡。
  看著這個插座,方樂驀然眼神一亮,激動無比。
  他終於想出來,凶手製造密室的更具體辦法了。
  激動之下,他又有想將這個發現告知給曲卿的衝動了。
  冷靜之後,他又覺得,之前吃過一次虧,看來還是沒長記性。
  不過就算他推測出了凶手的詭計,怎麽利用到警方的資源,或是誘導警方去查出真相和真凶啊。
  不行,他得完全靜靜心,總結歸納一下,往下何去何從的問題……
  ——
  分局內,曲卿和大何及小韓等一隊的核心隊員都在。
  大家一陣沉默。
  自那個龍套演員被抓的地點為中心,曲卿等人鋪開調查了大半夜,一無所獲。
  顯然方樂來的時候,準備齊全,完全沒有給他們留下可以跟蹤追緝的痕跡。
  曲卿則在腦海回想著方樂最後一封的郵件內容,那語氣裡的決絕,以及此後她多封郵件的石沉大海,杳無音信,心想,或許她是把方樂真給傷著了。
  但沒有辦法,她是刑偵隊長,專案組成員,私人友誼在辦案過程中,只能排到第二位。
  而多數時候,這個第二位的意思就是完全放棄。
  於公而論,現在她是警,方樂是匪,她不可能真的私下裡獨自去見方樂,什麽都不安排布置。
  即便如此,這還是手下留情了。
  曲卿根本沒有將方樂偷偷聯系自己的事,告知給局長李海,因為怕發生不必要的變故。
  李海極有可能職責所在,不得不將此事上報給市專案組,那樣部署行動會很大,容易被暗地裡觀察的方樂提前察覺,那就更讓方樂忌憚不出了。
  沉悶了好一會兒,曲卿歎了口氣,說:“不論如何,現在可以確定,方樂是安全的,大致還是自由的。”
  這一起頭,大何等人為首的抱怨就連番來了。
  “那小子真以為自己是007或者綁匪啊,搞聲東擊西那一套。”
  “所有覺得不自首不跟警方合作就能查案的家夥都是自作聰明,是笨蛋,是法盲!”
  ……
  “好了,好了——”
  曲卿煩惱地拍了拍桌子,訓斥眾人:“我們也沒資格說方樂。”
  “即便他在那樣的情況下,還想和警方互通訊息,調查案子,歸納思路,我們這些有著大把調查資源的人,也不能落後了。”
  小韓不得不說:“師姐,可我們怎麽查啊?”
  前頭馬輝等人徹查了那間屋子的地板和屋頂,根本沒有所謂沒被發現的出入口。
  話說真有那樣的出入口, 那麽多人多次出入現場,早就給察覺到了。
  所以現在的狀況就是,根本想不出凶手是如何完成密室作案的,沒有其半點兒遺留痕跡,也就根本無法沿著線索往下查。
  而市.局新成立的專案組,又根本不想在這方面有資源傾斜。
  因為方樂的殺.人邏.輯.鏈是如此完善,現在其本人又疑似逃亡了,他的嫌疑根本毋庸置疑。
  市.局在意的是更大的方面,即劫持的那幫人的軍.火來源,他們曾想著徹底擊潰的那個犯罪組織的最新情報。
  不怪市局的重心偏移。
  他們都不熟悉方樂,而且確實有組織犯罪遠比一般的謀殺對社會的危害更大,更有偵破優先度。
  所以,曲卿現在只能是在盡量配合市局執行各種行動之外,再利用一隊的可調用力量,來額外查余承海案的真凶。
  曲卿想了半天,忽說:“案件本身,不留線索,我們不妨從邏輯角度,來探討一下此案裡的各類可能性吧。”
  大何不解,問:“頭兒,你的意思具體是?”
  曲卿開講:“首先,從頭來講,我們需要知道,余承海被害案,和阿誠被害案,是同一系列案件。”
  “阿誠被害案產生的線索和疑惑,或許可以跟余承海被害案的交叉對比,互相印證,進行推想演繹和歸納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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