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裡斯的生物鍾一向準時,這也得益於他多年來略有些病態的自律。
今天似乎和往常有些不同,他感到周圍寂靜的有些異常。
六點一刻。
這是他每天睜開雙眼的時間,誤差不會超過兩分鍾。
往常這個時間點正是酒店工作人員掃除備餐的時間,餐車推過的軲轆聲,員工們的對話,雖說談不上吵鬧,但也覺不會這麽安靜。
更不要提酒店後門是一條熱鬧的小巷,這兒是方圓數裡有名的鬧市,賣早餐的流動攤點總是爭相吆喝,仿佛誰的嗓門大,生意就會好些一樣。
但是今天太異常了,安靜的讓人不由得懷疑是不是寂靜的深夜。但是窗外的光線和手表的指針,證實了這會兒確實是早晨的六點一刻。
哈裡斯從沙發裡坐起來,這些天的勞累讓他的太陽穴緊張的突突跳著,他閉著眼皺了會眉才克服了缺乏睡眠的痛苦。
他搖晃著走到衣架邊,穿上外套,習慣性的從口袋裡摸出煙盒和打火機。
打火機噌的點燃,明亮溫暖的火焰在無風的室內,燃的安穩又寧靜。
一定是。。哪裡出錯了——他愣住了。
雖說掏煙點煙是他下意識的舉動,但是沒記錯的話,昨天從提拉德堡酒吧出來的路上,打火機就點不著火了。後面兩次點煙,都是借的拉斐爾和格裡芬的火。
怎麽突然又好了?我不認為拉斐爾和格裡芬是貼心到幫我修完打火機又放回我口袋的那類人。
而且,這周圍也太安靜了。
他推開了辦公室的門,從員工通道走下樓。一路上都沒有遇到任何人,也沒有聽到任何聲音,除了自己的腳步。
他走到格裡芬常住的房間,停下來敲門。“格裡芬——格裡芬——快開門!”
死寂一般無人回應。
這可不像是格裡芬,格裡芬由於特殊的工作性質,警惕性極強,不至於敲了半天門都沒有醒。
哈裡斯心裡有了不太妙的預感,他伸手去擰動門把手,結果直接開了。
房間裡空無一人。
何止空無一人,床鋪和被褥完全沒有使用的痕跡,簡直就像是從來沒有人在這間房住過一樣。
哈裡斯隨即又去敲旁邊的房門,那是他們商量好安排給拉斐爾的房間。
預料之中,毫無回應。
他推門進去,裡面跟剛才的房間一樣,收拾的乾乾淨淨沒有痕跡。
哈裡斯花了20分鍾,檢查了這家酒店。
上至顧客下至工作人員,全都在一夜之間蒸發,一點存在的痕跡都沒有留下。
哈裡斯聯想到了一個人,那個傳說中可以改變夢境的女孩,昨天晚上正要調查她,今天早晨除了自己其他人都消失了。
所以這是。。夢嗎?
但是比起做夢時的朦朧感官,現在面對的這一切未免太過真實了。
空氣中的粉塵洋洋灑灑,旋轉著。
撕開櫃台上給客人隨意取用的薄荷糖,冰涼的甜味不是幻想的產物。
哈裡斯倚在櫃台上,沉思著到底是錯過了什麽重要的線索。
一陣風吹過,大廳的門被推開了,門上的鈴鐺發出悶響。
門外的景色讓哈裡斯愣住了。
門外不再是熱鬧的街道,而是一條雜草叢生的石子路。從屋內往外看是晴空,但是屋外卻是妖風大作的黃昏,這讓他想到了那張照片,時間地點都吻合了起來。
現在所處的環境和狀況已經超出了認知,
然而這樣時間空間割裂的狀態卻證明了一件事——即便觸感再真實,那也是虛假的錯覺,這裡只會是夢裡。 既然確信了這一點,哈裡斯反而冷靜了下來,想要離開這裡,只要醒過來就行了,倒不如說從意識到這是一個夢開始,在思想上就已經清醒了——看來醒來還需要某些必要條件。
哈裡斯走出了酒店的大門,外面的景色非常逼真,風大的刮起衣服的下擺,樹葉被吹的嘩啦作響,他往遠處看了看,天氣陰沉,能見度很低。
他又回頭看酒店,剛剛才從安靜溫暖的酒店裡走出來,現在回頭看,酒店已經消失了,只剩下與周圍相同的樹林。
看來只能往前走了,我可是個手無縛雞之力的軍師,最好不要讓我遇到需要動手的場合——哈裡斯心裡祈禱著。
風也太大了,他裹緊了大衣,頂著風沿著石子路走。
走出樹林後,風停了。
夕陽照在石子路盡頭的豪宅上,反射出色彩飽滿的暖色光。
哈裡斯無論如何也想不到,會在這個地方見到這棟豪宅,他更難以置信的事,原來那張拍攝女孩的照片,取景居然會在這麽熟悉的地方,但自己居然沒有意識到!
他走到了院門前,低矮的圍牆上寫著住戶的姓氏——諾曼。
他怎麽會忘記這裡是什麽地方呢?
哈裡斯·諾曼——這是哈裡斯的本名,加入組織後隱姓埋名他不再提起姓氏。
他從出生起到15歲之前都生活在這裡,這是他的家。
他推開院門,走了進去,沒有絲毫猶豫,因為他看見了那個熟悉的身影。
屋簷下的躺椅上安詳的睡著一個女人,她有些病態的瘦弱,穿著得體卻不合身,病魔蠶食著她豐滿的肉體和堅毅的靈魂,她只是在苟延殘喘著。——哈裡斯不會忘記那個女人是誰,即便現實中的她已經離開他10年了。
他走到她身邊,她察覺到了,睜開了眼,朝哈裡斯一笑,開口說道:“我本以為今天沒有預約的。”
哈裡斯在心裡一遍遍提醒自己要冷靜,至少在生命的最後時刻,他不希望擾了她的寧靜,哪怕這是假的。
“我叫哈裡斯,在樹林裡迷路了,走出來就看到了您。”哈裡斯半蹲在她身邊,輕輕的說。
似乎這場不期而遇,因此變得美好起來。
“呀,還真巧。我家的小子也叫哈裡斯呢,真希望他長大了能跟您一樣英俊。“她抿嘴笑了笑,臉上有了點血色,”他現在正在跟老師練習擊劍,他的父親在這行是個天才,那小子真的什麽事都喜歡學他父親。“
“有一個值得崇拜的父親太幸運了,我也很崇拜我的父親。”哈裡斯說道,這並不是奉承的假話,即便這份崇拜事到如今已經摻雜了多余的雜質,卻依然不能否定最初的本心。
“能跟您借一下電話嗎?我想聯系一下我的司機,好讓他來接我。”哈裡斯想進屋看看,於是撒了一個謊。
“請便,我讓管家帶您進屋。”她搖了搖傳喚鈴。
管家推開門,引他走進屋子。
他看到了青春期的自己正揮汗如雨的與老師在對抗練習,沒有繼承到父親擅長運動的基因,他氣喘籲籲,招式上漏洞百出,被老師近乎完虐。
老師看到客人來了,停下了訓練,摘下防護的頭盔,向他致意,並向少年擺手,示意可以休息一會。
少年也摘了頭盔,看向他。
不管怎麽說,這個場面確實過於神奇。
十年前的自己,在一個稀松平常的黃昏,遇到了十年後的自己。
“沒天賦的事情就不要刻意去做了,你的腦子很好使,應該明白的。”他在少年路過自己的時候,忍不住說道。
少年本打算去拿餐桌上的水,聽到這番話,停下了腳步。
他有些疑惑的望著來客,“您好!我叫哈裡斯,不瞞您說,我正打算放棄。現在我要去照看我的母親,您請便。“
從很小的時候開始,這棟房子就來客不斷。房子的主人聲名顯赫,地位非凡,身為房子的小主人早就對家裡出現陌生人這件事習以為常了。
管家欠身施禮,“電話在裡廳,請跟我來。”
“那就有勞了。”雖然這個念頭有些天馬行空,哈裡斯依然決定去試一試。
管家帶他進了裡廳,那裡放著電話以及一台老式的傳真機,隨即行了個禮,替他帶上門便離開了。
百分百完美的還原嗎?從進入院子開始,屋子裡的構造拜訪,屋裡人的表情動作,都十分逼真,而且符合現實。
哈裡斯當然知道現實中他們的結局,但是似乎是因為夢境的關系,這裡正維持著和平的運作,仿佛是另一個平行宇宙。
哈裡斯拿起電話,深吸了一口氣,撥通了奧姆士倫那間頂層閣樓辦公室的電話。
當然這只是一種沒有任何緣由和判斷的舉動,只是哈裡斯有些破罐子破摔的嘗試。
就理性角度分析,這裡是夢境,與現實沒有關聯。
從時間維度來看,這裡與現實的時間相隔十年,十年前奧姆士倫都尚未修建。
“嘟——”
一陣長忙音意味著至少撥過去不是空號,哈裡斯慶幸道。
現在要做的就是祈禱能有人接通,即便他並不指望能獲得什麽幫助,至少他需要了解現實世界目前的情況。
“哢嚓——”電話那頭有人拿起了話筒“喂——,這個電話應該不會有其他人知道。——那麽你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