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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帝國崛起》七十章 寫手的日常
  用過早膳之後,竇妍說想了解下一個知名寫手的日常工作內容是怎樣的。  於是常征向她展示自己的常態工作模式。

  “第一步,開電腦。”,常征摁一下筆記本電腦的啟動鍵。

  “第二步,利用電腦開機的這一小段時間,泡杯咖啡。”,常征撕開一袋速溶咖啡,將咖啡粉末倒進咖啡杯中,“竇妍,你需要一杯咖啡嗎?”

  竇妍:“我一般自己買咖啡豆回家煮咖啡,或者去咖啡館喝。你這條件有限,算了我將就一下吧。給姐也來一袋吧,要那種,對,拿鐵味兒的。”

  “你挺小資。”,常征泡好兩杯速溶咖啡,遞給竇妍一杯,“長期寫作,日夜碼字,其實是一項重複性的、枯燥的工作,所以我需要一些外部刺激,讓自己迅速進入狀態。很多作家包括歌手、演員、主持人都有一些小癖好。有的作家寫作前一定要聽勁爆的搖滾樂,有的歌手錄歌前要先打一場網球,有的主持人上台前要跳一段街舞。

  據說有個著名男演員更有意思,他上鏡前一定要打幾把PSP遊戲,否則入不了戲。有次拍戲時他的PSP忘記帶了,他沒遊戲打,所以拒絕演戲。劇組沒辦法,立馬去給他買了個新的PSP,下載好他喜歡玩的遊戲,讓他爽幾把,他才去演戲。這都是真實的案例,你可以上網搜索。

  這不是他們耍大牌,而是懂得自我調節,工作前乾一些與自己職業無關的事情,就是種自我調節的方式。我開始碼字前,除了喝杯咖啡冒支煙,也會自我調節一下,比如說獨唱一支歌。今天就不唱了,直接進入正式工作環節吧。”

  “唱嘛,你就當我不存在。不能因為我而改變了你的工作節奏。”,竇妍來了興趣,期盼的說。

  常征搖頭:“今天身體不適,不唱了。”

  竇妍:“怎麽不適了?莫非你每個月也有那麽幾天?大姨夫來了?別扯了,你昨天還生龍活虎口如懸河的,面對幾百號人侃得是天上地下,一點兒都不怯場。現在面對我一個弱女子,還怯了不成?唱吧,爽利些。”

  常征:“你別激將啊,當心我發飆。”

  竇妍笑道:“哦?發唄,我接著。”

  常征:“那我真唱?”

  竇妍:“速度。”

  “咳咳。”,常征清清嗓子,引亢高歌:“團結就是力量,團結就是力量!力量是鐵,力量是鋼!比鐵還硬,比鋼還強!謝謝。”

  “哈哈哈!”,竇妍笑的合不攏嘴,她鼓掌:“唱的很好嘛,很有氣勢。果然是軍人的兒子。”

  “好了,你是第一個聽見我碼字前唱歌的人,不許外傳,否則我只能滅口了。下面我要進入正式工作流程了。”,常征把筆記本放在客廳茶幾上,竇妍坐在他身邊。

  常征操作鼠標:“首先檢查WIFI是否連接上了,嗯,連接上了,信號滿格。正式碼字之前,我會進入《邪氣凜然》的書頁,看看數據和書評。”

  竇妍看著屏幕說:“17萬字了,你更新很快嘛。現在點擊已經50萬了,新人王的名號看來挺管用。《無限恐怖》二十幾萬字的時候,點擊連五萬都沒有。你算是熬出頭嘍。話說這些書評你會認真看的嗎?都沒見你回過一條的。”

  常征自嘲笑道:“我每一條都有看。哎,新人王是個光環,有時卻也是種負擔。我以前沒出名時,人微言輕,我經常回帖的,但現在得慎言了。有的話是我真心話,但可能會被一些人故意曲解,

無限放大。就像去年‘小強和小荔枝’事件一樣,鬧心的很。  某位主神說過,不是我們膽子小怕生事端,而是見多了看多了,很多話不說也罷。狗仔隊巴不得明星們和自己打官司,最好是打的全世界都知道。我不敢自比明星,我就是打個比喻而已。

  但書友的書評,我確實是認真的在看,並會吸取一些意見和建議。畢竟我們寫書是給讀者看的,而不是我自己寫著自娛自樂,管你們怎麽說老子就這麽寫。比如說顏迪這個角色,很多讀者都說喜歡她,那我就多讓顏迪出鏡,多給她些戲份。當然了,迎合讀者也得有度,做為一個作者,必須得有自己的創作原則和主題,在不違背主題原則的情況下,盡量迎合讀者吧。這個尺度把握的如何,就是大神與小神,小神與普通寫手之間的區別。”

  竇妍感慨:“寫書真是不容易啊,沒我想象中的那麽簡單。不碼不知道,一碼就傻掉。我打字快,沒用的。打字員和作家,是兩種不同的職業。寫作這個行當,水很深呐。”

  常征:“在具備一定編故事能力的情況下,手速越快當然越好了。不過反過來卻不能成立,打字快的人不一定編的出故事。對了,你的書還在寫嗎?”

  竇妍泄氣:“不寫了,越寫越痛苦,憋一整天都憋不出幾百個字。我已經斷更一個月了。看來我不是這塊料,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寫手的。我以為我看了十年小說,不會作詩也會吟,可實際操作起來,兩碼事。我腦子裡很多故事,可我寫不出來呀。怎麽說呢,就是無法把腦子裡的想法進行文字化表述,寫成順暢的故事。所謂心中有,筆下無,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

  常征:“嗨,別灰心,行行出狀元嘛。優秀的作者,必然是從優秀讀者起步的。讀了很多書卻寫不出書這很正常,可不讀書更加寫不出來。對了,你那店生意如何啊?你不用回去主持大局?”

  “剛過完年, 是淡季,沒什麽生意。家裡有人看著。”,竇妍臉一沉:“怎麽?要趕我走?”

  常征左手擺手,右手操作鼠標:“不,沒這個意思,就是關心一下你的事業嘛。好了,我們進入下一個環節吧。關掉網頁,新建一個文檔,重命名,我看看,哦,是112章。我現在上傳到第59章,但存稿到了111章,所以我繼續寫112章。一般情況下,我每天寫十二到十六個小時,兩萬到兩萬三四千字左右,六到八章。

  當然了,也是要看狀態的,嗨的時候就多寫點,low的時候沒什麽感覺,可能一天也只能碼一兩章。我最low的那幾天,一天只能碼幾百字千把字。但不管碼多碼少,我每天都會堅持碼字。勤奮很難,懶惰很易,好逸惡勞是人的本性。對於一個職業寫手來說,必須盡量的去克服這種惰性,否則懶惰一天,就會有第二天、第三天、一周、一個月,然後就太監了。”

  竇妍看著常征,既佩服、欣賞,又似乎帶著點心疼,“天!每天寫十幾個小時!難怪你四個月就寫完了《無限恐怖》兩百萬字。你要注意身體,不要太辛苦了。書這玩意兒,可以寫一輩子的是吧,咱慢慢寫,不要急。”

  常征輕歎:“不容已啊。有的大佬有自己的工作室,有專門的運營團隊,可我得靠自己啊。目前來說,得靠我自己。所以嘛,我不能慢慢寫,只能快快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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