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愛我們小說狂人的話,可以多多使用登入功能ヽ(●´∀`●)ノ
登入也能幫助你收藏你愛的小說~跟我們建立更深的連結喔 ♂
《超能特工》第315章 吸血鬼
卷宗的死者資料上顯示,艾達太太生前是做保姆的,照顧過附近很多孩子,鄰居小孩和他們的母親都說她是個好人。(都市奇緣)而艾達太太幸存的孩子,在上學時經常照顧另一個六歲的男孩,大家都對她慘遭毒手感到不可理解。

 一位和艾達太太很親近的鄰居,對記者說她非常難過,欲哭無淚,“但同時我也嚇壞了”當地的居民從電視新聞裡知道了命案的詳情,大家聚集在街頭巷尾議論紛紛。而那天夜裡起了大霧,待命的巡警車輛和急救車到處都是,再加上凶案的新聞被人們添油加醋地傳播,很多人在這種緊張氣氛下感覺非常恐懼。這有點像當時華國某市傳言的貓臉老太!讓學生們驚慌不已!更奇怪的是,雖然報道中死者都死於槍擊,但警方在調查的時候,沒有人聲稱聽到過槍聲。

 而警方擔心凶殺案會引起恐慌,原想封鎖消息,但沒有不透風的牆,所有人都嚇壞了,因此每一家的大門,都加了兩道鎖以上,窗簾也全部拉起來,甚至有些人正往自家的汽車、旅行車、小卡車上裝東西,準備外出躲避。這在當時可謂是超級轟動。

 周航再往下看,盧鵬警探知道又有命案發生後,立刻給莫寧教授打了電話,盡管這兩個人同樣震驚,但身為專業人員,他們必須把自己的恐懼和迷惑拋開。從命案現場來分析,這樁新案子不僅為他們提供了一些新的信息,也證實了他們對凶手的一些推測。

 當然,這個案子裡還是有些細節沒有被公布的,但卷宗上都寫得很清楚,那就是另兩位男性死者,沒有遭到歹徒的凌虐。只是桑姆,也就是艾達太太那個三十二歲的朋友,他的車鎖匙和皮包被凶手取走了,但艾達太太卻慘遭凶手的暴行,這比喬夏太太還要淒慘。

 艾達太太被脫得**裸地倒在床邊,一顆子彈從頭部穿了過去,下腹有兩處明顯的刀傷。(武煉巔峰)一部分內髒被掏出來砍碎,全身還有多處刀傷,包括面部及肛門都有刀傷。直腸上留有大量的精液;在被綁架男嬰的圍欄上有一個浸滿鮮血的枕頭和一顆彈頭;浴缸裡的水被鮮血染紅了,還留有腦漿與排泄物,顯然凶手也在這裡喝下了死者的鮮血。其他重要的線索。還有在現場不遠處發現的廂型車沒有熄火,嬰兒已經失蹤。警方從圍欄上的血跡判斷,這無辜的孩子恐怕已經凶多吉少了。

 周航發現,莫寧兩個人還是非常負責任的,接下來卷宗上寫著,他們搜集的新資料,盧鵬和莫寧更加確定凶手一定會再次行凶,而且很快就會發生,若不抓住這個家夥,後果不堪設想。

 於是莫寧參照上一樁慘案的線索。為凶手做了更詳細的心理側寫。犯罪和性之間的關系已經非常明顯,而且每樁案件裡的被害者人數都在陸續增加,從現場的暴行看,莫寧更加確信凶手是一個患有嚴重精神分裂症的年輕人,他是步行來到命案現場的。行凶後開著那輛廂型車離開。一邊看著卷宗,一邊分析的周航,在看到這裡時他已經飛快的修正了凶手可能是“單身,住所離棄置的廂型車不到一英裡的。”;這樣的推測。而卷宗上莫寧也認為凶手的生活如此混亂,毫無章法可言,他不會想到隱藏線索之類的事情。因此可能在自家附近便丟下了這輛車。另外莫寧也開始肯定凶手是個蓬頭垢面、不修邊幅的家夥,當然,他的住所也一定凌亂不堪。莫寧還是很厲害的,用周航的話講,叫有兩下子!他告訴盧鵬警探,凶手應該有戀物癖,他曾經在附近偷竊過女士內衣之類的東西,如果抓住了他,他們就能發現這家夥的作案方式,並能發現他童年時期一定遭受過不幸。因為他這種戀物癖患者,偷的不是珠寶首飾之類的財物,而是女性的衣服,通常是為了借助這些東西手來達到性滿足。(七界傳說)

 按照這份新的心理側寫,超過進七十名的警力進行了排查工作,主要是在棄置車輛方圓半英裡的郊區范圍,進行地毯式的搜尋,這是一次大規模的捕獵行動,無論是住在自己家裡,還是住在出租公寓裡的人,甚至路邊行人都被盤問,看他們有沒有見過一名衣衫不整的瘦弱青年。很快,在離棄置車輛不遠處的一家鄉村俱樂部裡,又發現一條狗中彈而亡,身體也被人取出了腸子,因此搜索范圍又縮小了。

 卷宗顯示,經過排查,警方發現了一些線索。有兩個人好像看到了那輛廂型車,在自家附近急速駛過,但他們只能記起開車的是一個白人男子。後來又有一名近三十歲的婦女,向警方報告,就在喬夏太太被害前的一兩個小時左右,她在購物中心,看到了一個從高中就認識的男青年,而這家購物中心,正是喬夏太太遇害前去的那一家。

 這名婦女說她被這個高中同學的外貌嚇呆了:蓬頭垢面,骨瘦如柴,汗衫上沾滿了血跡,嘴角布滿黃色的痂,雙眼塌陷.。那個男子抓住喬夏太太的車門想和她攀談,但她趕緊開車逃跑了,後來她聽到警方呼籲大家留意衣衫上沾有血跡的男子時,就向警方報告,她告訴警方這名男子叫伏爾泰#蔡斯,在一九六八年就畢業於,她上的那所高中。

 警方得知這個線索的時候,已經是星期六了,按周航的看法,效率不可謂不高!這才幾天啊?一共才五天!伏爾泰的住所,離棄置的廂型車隻隔著一條街,距離那家鄉村俱樂部大約一英裡,距離購物中心也是大約一英裡。警方立刻派人在他公寓附近監視,等著他外出。周航在卷宗後面還發現,其實,當時一共有六名犯罪嫌疑人,這個伏爾泰只是其中一個。

 後來警方往伏爾泰的住所,打了個電話,但無人接聽,到了午後,監視的警察不想再守株待兔了,打算用個計謀誘他外出,但他們也知道凶手有一把點二二口徑的手槍,而且非常的凶殘,所以警察也是十分謹慎的。(妖孽兵王)一名警察到公寓管理員那裡裝作借電話,另一名警察則從伏爾泰家門前走過,很快裡面的伏爾泰發現了警察,他夾著一個箱子開門走出來,向他的貨車走了過去。警察立刻便看見了他,這正是他們要找的人,於是一擁而上要逮捕他。

 周航看到了這裡,雖然還不明白胡蝶給自己這份卷宗是什麽意思,但一定有所用意的,胡蝶這個人,在某種角度來說和周航很像,因此他不認為她是在做無用功!所以周航繼續吸著雪茄,看著屏幕。

 這個小子在警察逮捕他掙扎的時候,腰間就別著一把點二二口徑的左輪手槍。拘捕行動中,他試圖把背包裡的東**起來,那就是桑姆的皮夾,另外他腋下的箱子裡也滿是血跡斑斑的袋子。

 伏爾泰的貨車就停在他家附近,這是一輛十幾年車齡的老爺車,基本沒有做過保養,裡面堆滿了報紙、啤酒罐、牛奶瓶和袋子,另外還有一個上了鎖的工具箱和一把十二英寸長的屠夫用刀,車裡的這些塑料袋也明顯血跡斑斑。

 警察進入他的公寓搜索時發現,屋裡果然髒亂不堪,亂放著一些動物的頸鏈,三個沾滿血跡的餐具旁還有一份報紙,上面有喬夏太太謀殺案的報道。整個屋子裡到處都是髒衣服,有些也有血跡。冰箱的盤子裡裝著一塊塊的人肉,甚至一個容器裡還裝著“人腦豆腐”在廚房的櫃子裡,有幾把從喬夏太太家偷來的刀子。牆上的月歷令人生畏,喬夏太太和艾達太太慘遭毒手的那兩天,都被凶手標上“今天”兩個字,除了這兩樁本月下旬發生的慘案外,凶手還在一九七八年另外的四十四天標上了“今天”兩字。(崛起商途之素手翻雲)如果此案未破,是否又得添上四十四樁謀殺呢?看到這裡。周航的心情,正像卷宗中,盧鵬警探在後面的感歎:“謝天謝地。我們不必知道了!”

 警方確認這個伏爾泰就是凶手,他所提供的證物和證詞足以證明這一點。而後所有人對聯邦調查局及時破了案感到欣喜,也正是因為此案。認識到心理側寫的巨大幫助。事後有些人說正是靠著這份心理側寫才逮到了凶手。不過周航還是認為,這不是實際情況,抓住真凶靠的是舍生忘死的警察、熱心提供線索的民眾,以及一點點運氣,莫寧的心理側寫只是一種調查工具,能縮小尋找嫌犯的范圍而已。當然,如果問莫寧的工作對逮捕伏爾泰是否有助?答案是肯定的,對此莫寧教授應該自豪。但是憑莫寧一己之力能逮住他嗎?不能!

 在周航看來。這個案子證明了莫寧的心理側寫比較準確,但此案對莫寧而言還有兩層意義。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如果沒能及時逮捕凶手,伏爾泰肯定會繼續殺害別人,所以莫寧很高興警方在自己的幫助下抓住了他;再則,因為凶手的特征和莫寧做的心理側寫非常吻合。使得行為科學調查組的威望大增,從而奠定了,本州行為學科的上升期!大家也都願意向警察提供更多信息,因而在命案現場,警察能更加準確地找出凶手遺留的蛛絲馬跡。這也就使這門學科更趨完善。

 卷宗顯示,伏爾泰被捕後的數月裡,警方開始關注這名古怪青年吐露出來的信息。逮捕他之後,警方立刻發現他涉嫌實施了另外一樁一九七七年十二月的謀殺案,那樁案子也發生在附近,這就證明了莫寧之前推測喬夏太太是第一名遇害者的想法是錯誤的。實際上,她是第二個受害者。早在一九七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葛瑞和妻子一起到超市購物後回家,正當他們把買來的一包包東西,從車上往屋裡搬的時候,伏爾泰剛好開著他的貨車從此經過,他連開兩槍,其中一發擊中葛瑞先生的胸部,使他立即斃命。彈道分析顯示,凶器正是伏爾泰那把點二二口徑的左輪手槍。於是他被以三項謀殺罪起訴。

 同時,本案也讓附近所發生過數次的女用內衣遭竊,與貓狗等寵物失蹤的案子大白於天下。那些在伏爾泰家發現的動物頸鏈很多都是失蹤寵物的,雖然警方已經找不出伏爾泰殺害它們的動機,但警方相信,他是要喝它們的鮮血。也就是這個時候,伏爾泰有了吸血鬼的大名!

 周航記得警局的電腦紀錄中,有一樁發生於一九七七年的意外事件,這個可以證明伏爾泰此前曾在印第安保留區太和湖附近,被一名印第安警察逮捕過,當時他的衣服上沾有血跡,貨車內還有一把槍和一瓶血,但警察只是讓他付了罰金就放了他,因為車上的血是牛血,而他解釋說衣服上沾的血跡是獵殺野兔時殘留的。

 而後,記者與郡警在訪問認識伏爾泰的人,並調查這小子不為人知的秘密後,伏爾泰令人歎息的歷史慢慢完整了。一九五零年,伏爾泰出生於一戶中產階級家庭,條件還是很不錯的,他小時候是個可愛乖巧的孩子,八歲時還有尿床的毛病,但很快就沒有了。在他大約十二歲的時候,他的家庭出了問題,當時他的父母經常在家裡大打出手,母親後來控告他的父親與人通奸、囚禁她並且吸毒。

 他的父親被拘捕後聲稱,這都是些夫妻間的爭吵而已,一般伏爾泰不會聽到他們的吵架。後來,幾名心理醫生和精神分析人員組成了一個小組,對他們家進行訪談,經過他們的評估,認為伏爾泰的母親,患有典型的偏執狂妄想症,說一句題外話,一般情況下女人得這種病的概率要更大一些。伏爾泰的母親“具有很高的攻擊性,脾氣暴躁,易怒”父母的婚姻在爭吵中又維持了近十年時間後終於離婚,其父後來再婚。

 第三二一章

 伏爾泰的智商很普通,大約是九十五,二十世紀六十年代時上高中,成績一般,交往過幾個女友,由於他在**時無法勃起,戀人關系維持的時間都不長。此外。他幾乎沒有什麽好朋友,除了家人也沒有其他長期穩定的人際關系。心理學家和精神病學家對他做了心理診斷,一致認為他是在高中二年級時才開始墮落的:“他叛逆、大膽、不求進取。物品總是髒亂不堪,還吸食大麻和酗酒。”一位曾與他交往密切的女友說他經常服用迷幻藥,一九六五年時因為攜帶大麻而被捕。後來被罰做社區服務。

 下面的卷宗中顯示,關於伏爾泰的細節經常見諸報端,記者和大眾們一般認為是毒品讓他走上了謀殺的不歸路,而周航卻並不同意這個觀點。他認為,這小子的心理異常的確部分是因為毒品,但這不是關鍵原因,大家都見過不少有毒癮的人,但犯下如此罪大惡極的謀殺案的人卻很少。真實的原因更加隱秘和複雜。

 再往下看。雖然這小子從高二時開始墮落,但還是順利地從高中畢業了,一九六九年畢業後他工作了幾個月,後來就再也沒有做過長期的全職工作。他的朋友們回憶說,他曾進入兩年製專科學院讀書,同時還要想方設法維持工作,因而遭受到學校和社會的雙重壓力。

 一九七二年。 他在猶他州因酒後駕車被捕,這件事好像對他打擊很大,卷宗中伏爾泰自己回憶說過,此後雖然戒掉了喝酒的毛病,卻又生出了其他許多惡習。一九七三年。他由於無照攜帶槍支和拒捕而被警方逮捕。

 後來他經常到一家公寓裡參加年輕人聚集的舞會,但因為對女孩子進行胸襲而被驅逐。他還想再進舞會時,被一個男孩狠揍了一頓後扭送到了警局。後來他第三次回到舞會現場時,腰裡插著一把點二二口徑的左輪手槍。警方控告他品行不端,又罰了他五十美元。他一直找不到工作,隻好在父母的家中蹭飯,靠他們接濟混日子。一九七六年時,他試圖把兔子的血液注射到自己的靜脈中,因而被送到了一個護士家裡。法院後來把他判給這名護士監護,因為他的父母已經無法履行撫養義務。卷宗中這名護士回憶說,伏爾泰是一個“可怕”的病人,經常從樹林中捉鳥並常拿東西敲它們的頭,護士好幾次在他的臉上和衣服上發現血跡,並發現他的日記裡也記載了屠殺小動物並喝血的內容。後來護士的兩個助手看不下去他的所作所為,憤而辭職。伏爾泰臭名遠揚,就像那位聲名赫赫的德古拉一樣。

 m.pi.co ()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