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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裡》4
  有人說人對生活的能力是一種本能,天生就應該會;也有人說,人類是受到生活的壓迫,才會被迫去努力的生活,人都是被生活逼壓的受害者。所以產生了“習慣”,被壓迫著總是不好受的,聰明的人類發明了習慣這個詞,並學會了習慣,這樣不但忘記了先前痛苦的壓迫,而且使人們在習慣中產生了對生活的樂趣。既是樂,何樂而不為呢?

  * * * * * * * * * * * * * * *

  那雙眼睛消失了。婉詩似乎已經習慣了那雙眼睛跟在背後,突然消失了,好不習慣,走在路上時不時就會停下來回頭張望。久而久之,她變得很惶恐。她不想見到孫明剛,可不聽話的思念卻總是跑出來。在雷Z面前,婉詩不能露出任何破綻。

  ……

  相識本身就是一種緣份,命運被注定了的人是無法逃開的,因為他們是神的孩子,神的孩子有兩種:第一種,是幸運的孩子,被稱為天之驕子;第二種,是被詛咒的孩子,永遠逃不開厄運的追隨。他們的命運在出生前就被決定了。

  孫明剛再次出現在婉詩面前時已經是秋天了,樹上的葉子開始爭相變成黃色,也紛紛下落到地下,為了自己新生的到來而化為最有用的泥土。

  天快黑了,婉詩抬頭看看天,今天雷Z沒來上學,要自己回家。當她從天空中收回眼神時,孫明剛就站在她對面。路燈一瞬間亮起,兩人剛好站在兩盞路燈下。其實天氣是很冷的,婉詩的手一直緊緊的攥著書包帶,此時,手心已是一片濕濕的。該回家了,不能再拖了。婉詩先動了,她是向著孫明剛走去,到了明剛面前就像不認識一樣繞了過去,連頭也沒抬。她不敢,自己好像發燒了一樣,臉很燙、心跳得好快,就直接從孫明剛身邊走過了。

  孫明剛跟在她身後,兩人還是保持著那種距離。孫明剛是男生,不知是故意的還是真的走得快,很快就追上了婉詩。他走到婉詩面前,攔住了婉詩。

  “我想找小Z,能告訴我他在哪嗎?”孫明剛先開了口。

  “他今天有事,沒有來上學,應該在家裡吧。”婉詩的聲音小到不能再小,沒有抬頭。

  “每天都是小Z送你回家吧?”孫明剛隨口問著。

  婉詩點了點頭,“我該回家了,不然哥哥會著急的。”婉詩不想再在孫明剛面前多作停留了,越早離開他越好。

  “我送你回家吧,正好我也順路。”孫明剛看似漫不經心,不像是認真的。

  “謝謝。”林婉詩沒有拒絕,他是雷Z的朋友,拒絕恐怕會很不好。

  兩人一前一後的走著,林婉詩走在前面,孫明剛跟在她後面,誰也不說話。這是孫明剛第一次明確地提出要送林婉詩回家,可是兩人的感覺是那麽的默契。那雙眼睛又跟在林婉詩身後了,一切隻是回歸到了以前,沒有什麽不同。林婉詩笑了,不自覺地就笑了。雖然這是一個普通的夜晚,一個甚至看不清彼此面目的夜晚,可對方的笑容都是清清楚楚地呈現在了自己的面前。這足夠讓林婉詩在這個夜裡做一個美夢了。

  ……

  那雙眼睛又回來了,仍是每天跟在放學的婉詩的身後。如果雷Z在他就離得遠遠的,如果雷Z不在,他們的距離就會近得多。兩人就那樣走著,沒有語言,沒有多余的動作,有的隻是那一種本能上的默契和心靈上與日俱增的情感。

  * * * * * * * * * * * * * * *

  “婉詩,周末出去玩好不好?明哥邀我們去的,就是上次我過生日時的那個明哥,你還記得吧?”雷Z在幫婉詩溫習完功課後對婉詩提議說。

  婉詩先點了點頭,表示她還記得那個明哥,“你很想去嗎?”她問雷Z。

  “我隨便啊,主要是你去不去,我聽你的。”雷Z站起來抻了抻胳膊,想喝口水,發現被子裡的水剛剛被自己喝沒了。

  “那就去吧,上次……”給自己按摩腳,不知該怎麽說出口,“我忘記了跟他道謝,也就順便了。”婉詩也注意到了雷Z的杯子空了,“我去煮咖啡。”

  “哥哥今天怎麽還沒回來啊?都很晚了。”雷Z順手撿起桌上的報紙。雷爸爸和雷媽媽都不在,他每天都在婉詩家裡,“不過倩姐也沒回來,好奇怪啊。”

  婉詩看了看窗外,一幕陰沉沉的夜,濃黑濃黑的,星星早跑得沒了影,連月亮也藏了起來,要下雨嗎?孫明剛的臉又出現在眼前,婉詩眨了眨眼,分不清自己到底是想見到他還是要離他遠遠的,算了,去煮咖啡吧。

  ……

  林傑鵬和蔡雪倩回來的都很晚,他們喝醉了,已經睡下的婉詩被他們弄出的響動叫醒了。婉詩沒有出房間,她知道,哥哥和倩姐不僅是酒醉,更是醉在了兩個人共同創造出來的幸福之中,這個光景裡是不能出現第三者的。因為是隻屬於他們兩人的時光。

  * * * * * * * * * * * * * * *

  已經開始不對勁了,該怎麽辦?――同樣望著這幕黑夜的人自問著。他感到疲憊,手邊一杯冷掉的咖啡讓他非常厭惡,毫不留情的倒掉。

  他出了門,它真正的愛在等著他。

  這樣的生活,隻有在抱著她的時候才會真的覺得他還是他自己,活著還有一些自我的價值。隻是太委屈她了。什麽都不能對她講。他的心為她而疼。

  何時才能走向光明呢?這場宿命的玩笑毀掉了一切……所以,他不恨她,她也不恨他。蒙在鼓裡的人更悲慘些。他為她心疼過,而她――清楚那些不可以說明又萬不得已的理由,她理解他。哪怕要如此終生,她亦做好的準備。

  至少現在,還都算是平靜。

  * * * * * * * * * * * * * * *

  不等到周末,孫明剛每天都在林婉詩的視野裡出現,哪怕隻是一閃而過。

  學校的生活枯燥簡單,婉詩的沉讓人不太能夠接近,所以她的朋友很少。看上去和同學的關系都很好。婉詩的學習成績在班裡算是中上等,不是特別好也不是特別差。這很符合她,她並不在意自己的學習成績,中遊的水平她喜歡。她隻想做一個普通人,不突出、不特別。

  針對於他和雷西的訂婚,學校沒有表態,算是默認了。學生議論了一段時間,等新聞變成了舊聞大家便無暇顧及了。畢竟學業也是很緊,隻是偶爾還戲稱一下“美滿的王子公主”,女生們起的,聽起來讓女生們自己酸掉了牙。尤其雷Z為了婉詩念高中這件事,更讓學校傳遍了王子公主的童話……

  雷Z在操場上打球,他要婉詩中午下課後去球場找他,然後他們一起吃中午飯。

  中午放學時,婉詩因為借別人的筆跡而出來的比較晚。她走向球場的時候卻發現孫明剛在等她。

  孫明剛也知道這是學校,而且是林婉詩和雷Z共同就讀的學校。他沒有讓婉詩難堪,和婉詩一如往昔的保持了距離。

  婉詩跟著他,比起去找雷Z,這時候她更願意跟著孫明剛走,仿佛意識不受控制了。

  “我今天有一場比賽,我的球隊和朋友的球隊,希望你去看。”走出了很遠,孫明剛開口了。

  婉詩點頭,她當然想去,但她隻恩能說:“Z哥哥會去麽?哥哥是不會同意讓我一個人去看球的。”她的語氣掩不住她有些失望的心態。其實她隻是想掩飾那顆狂跳不止的心髒為她帶來的不安,她害怕會與孫明剛獨處。哪怕是現在,他們還有些距離。

  “隨便你。”孫明剛把玩著一個從口袋裡掏出的打火機,聲音冷冷的,“今晚六點。”說完迅速的從婉詩的眼前消失了。

  婉詩想起了還要去找雷Z。

  ……

  晚上八點是婉詩放學的時間。雷Z去找婉詩,婉詩的同學告訴雷Z婉詩沒有上晚課,晚課上課前婉詩就請假走了。

  婉詩早退卻沒有告訴他!雷西心裡一驚。身體不舒服麽?他往婉詩家打電話,每人接聽。他又給婉詩的手機打電話,關機。

  婉詩,你去哪了?為什麽不告訴我一下……雷西有一絲煩躁,這時婉詩第一次沒有跟他說明就自己跑出去,重要的是――讓他找不到。

  雷Z給蔡雪倩去了個電話,他知道傑鵬的脾氣不好,如果聽說婉詩偷偷從學校早退還關掉手機說不定會立刻發火。雪倩的頭腦顯然要比傑鵬冷靜、睿智的多。雪倩聽了雷Z說的哈哈一笑,說婉詩都那麽大的姑娘了,偶爾失蹤一小會沒事的。她讓雷Z不要那麽緊張。

  雷西仍然不甘心,他去了一些婉詩平時常去的書店和咖啡廳,都沒有婉詩的身影。有什麽煩心事麽?似乎這一段時間她確實有些心神不寧,從什麽時候開始的呢?雷Z想不起來。

  蔡雪倩給雷Z電話說她已經回家了,讓雷Z不要再到處亂找,到家裡去等婉詩。

  隻好這樣了。他一定要確認婉詩按全的回了家他才會放心。

  去婉詩家的路上,一輛半開車窗的車子,閃過婉詩的臉,從雷Z身旁駛過,雷Z並沒有看到。同樣,婉詩也沒有看到他。

  他們,在婉詩家門前相遇。

  婉詩呆呆的看著雷Z,“Z哥哥,對不起,我……”婉詩想解釋,卻不知道要如何解釋。她看出雷Z著晚上一直在找她,應該會很生氣吧,這樣的事情以前從來沒有過,偏偏今天晚上手機又沒電了……

  婉詩還在想著,雷Z卻抱住了她,“無所謂了,平安回家就好,幹什麽去都好,下次有事一定記著告訴我一聲,別讓我擔心。”

  雷Z穿得很少,在這樣的深秋時節還穿著單衣,婉詩心裡有愧。

  “Z哥哥,我們進去說吧,天氣這麽涼,你有穿得少,我下次不會了。”婉詩站的直直的說,完全沒有配合雷Z的擁抱。

  蔡雪倩在窗子裡看到了雷Z抱著婉詩,笑了笑,給他們開了門。

  屋子裡很暖和,沒有人詢問婉詩這個晚上去了哪裡、跟誰在一起,隻是雷Z有些著涼了,連著打了幾個噴嚏。

  ……

  這一天,婉詩在日記中寫道:

  “我知道,他是想讓我一個人去看他打球。

  從來沒想過一場籃球賽會這樣好看,精準的傳球配合著自信、堅毅的眼神……

  我知道整場比賽我的眼睛都沒有離開過他,球場似乎就是他的王國,無論是在籃下還是遠投都足以沸騰全場。我的心髒差一點就要跳出來,我想我是喜歡上籃球了。

  他說謝謝我去看他的比賽,沒有問我Z哥哥為什麽沒有去――我們是彼此明白的。

  今天偷偷跑去看球,沒有告訴哥哥、倩姐,也沒有告訴Z哥哥,我沒有辦法控制自己想去的念頭,所以就跟老師說謊請假了。

  比賽是熱烈激情的,足以讓人忘掉一切,直到比賽結束時我才想起來忘記給Z哥哥打個電話了,不然放學他一定是去找我了,誰知道偏偏這個時候電話沒電了。我有些著急。

  他執意送我回家,是他朋友開的車,我跟他坐在後排。我不敢靠近他,離他遠遠的,我不回忘記他在我面前落下的兩次眼淚,那樣冰冷的眼淚,仿佛是從他身上溶化下來的病,他的痛苦我知道,我的心在跟著他一起疼……直到我下車我們也沒有說過一句話,甚至沒有說再見。

  我……還想再見到他麽?我的心是渴望的,我知道,可是……我該怎麽做呢?

  在家門口我就見到了Z哥哥,他在到處找我,身上穿的那樣少,他突然抱住我,身上還冷的發抖……

  Z哥哥和倩姐誰都沒有問我今晚去幹了些什麽,他們說隻要我平安,我很愧疚,是自己太自私任性了,還害得Z哥哥有點低燒。

  Z哥哥,對不起,真的很對不起。”

  * * * * * * * * * * * * * * *

  又是夜幕降臨時分,孫明剛笑著走進HAPPYBar,阿野在他身邊轉來轉去、不住打量,就好像是第一次見到他。孫明剛竟然笑得那麽燦爛!他記不得多少年沒見過了。

  阿野是HAPPYBar的老板,是孫明剛最好的朋友。這些年一直跟著明剛。

  而北頭也是,他們從小就是兄弟,隻是後來北頭跟著家人出國了。到了國外就北頭一個人,一個朋友也沒有,就想盡快回來,可那時候小,沒辦法,後來長大了他就拚命打工,隻想多賺錢好回國,這期北頭學會了調酒,後來他的師傅要他參加一個調酒比賽,陰錯陽差地拿了獎,趁著興頭又陸續參加了一些比賽,級別越來越高,卻也都能拿到獎,這樣北頭就有了回國的路費,就跑了回來。比賽讓他出了名,有很多大酒店都來請他去當調酒師,但是他都回絕了,他說讓他去那種地方就是活受罪。再後來他們就有了開酒吧的想法,孫明剛想辦法讓他爸爸弄到了房子,他又跟他媽要了一筆錢,阿野把他單住的地方賣了得到一筆錢,北頭拿出了所有的獎金開了這家酒吧,可以說HAPPYBar是他們三個人的家。

  HAPPYBar最大的特色就是這裡不像一間酒吧,更像是一間咖啡廳,除了樂隊來演出,其他的時間全部都放鋼琴曲或者爵士樂,而裝潢的風格也很特立獨行,在建築學上你找不到他是哪一種風格,因為這裡所有的裝潢都是由孫明剛親手設計, 嚴重的偏重於他的個人愛好,整體看上去很古典又不失了現代的氣息,雖然怪異但是招人喜歡,加上北頭這個大調酒師和那個經常來演出的小有名氣的地下樂隊,HAPPYBar的生意一直都很好。

  孫明剛喝了六杯啤酒,然後開始抽煙,抽了五顆他最喜歡的品牌的香煙,煙盒裡還剩下最後一顆。他拉著阿野和北頭出去,要兩人陪著他去哪條永遠沒有燈光也沒有路人的小巷賽跑。那第六顆煙,就是留著在小巷抽的。

  那條小巷沒有名字,似乎被所有人遺忘了。就是那種沒有人注意卻又偏偏存在的地方。那是孫明剛和阿野、北頭這三個兄弟的“老地方”,不知道那小巷兩邊斑駁的牆上留下了多少他們的汗水與歡笑。據說小巷盡頭永遠不消失的煙蒂就是他們三人的傑作。

  三個兄弟一路成長至今。孫明剛現在組了一個球隊專心打球兼任HAPPY Bar的二老板,平時就是到處玩;阿野經營HAPPY Bar;北頭是大調酒師,現在HAPPY Bar,沒有跳槽的意思。

  今晚明剛跑得特別快,盡管剛剛才打過比賽,體力還是那麽充沛,而且出奇的開心。

  這一夜,他終於睡的安穩,連夢裡都帶著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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