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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華》第34章華都時代12
  第三十四章華都時代十二

  村莊太小,大部隊被安排在村子外休息一會,有的放哨,有的坐下休息。有的到河邊飲水。

  攀侯及條,平二人還有士人,幾十個隨從被請入村社,正好休息下。村老獻上清水,與一隻燒烤的野兔。

  攀侯深感欣慰,並不推辭,見此村貧瘠,地處偏遠。而村老依然識君尊君。心情很是高興。

  又問村老此村情況。村老如實回答。這個村叫蘇村,村老一臉驕傲,說是多幾代人前,一位貴人取的。

  蘇村平時種稙小麥,養了山羊與豬。而且還有核桃。在滿足溫飽之余,每年以核桃作貢稅,上交領主也就是各邑的邑主。

  休息了會,攀侯就啟程上路,因為蘇村有貢獻兔肉清水之功,而且據村老講,自己年輕時曾追隨攀侯祖父,擔當弓箭手。所以才會認識攀侯的旗幟。攀侯感歎不己,於是封村老為士,並賜姓蘇。

  條平讚賀:“殿下有功必賞,何愁叛亂不定,攀方不平,人心不齊。”

  眾人同賀。攀侯點頭接受。

  卻說村老,現在應該叫蘇仲,先是驚喜自己一下子就從庶民變成了士,接著又因為此時交通閉塞,信息傳遞慢,所以現在才聽到攀方正在內亂。於是連忙招呼自己的二個兒子,與一個十七歲的孫子。拿著刀叉,弓箭追隨攀侯而去。攀侯見三人即便是即便是一無皮甲,又以木石作兵,也一臉堅毅的跟了上來,深感民心可用,信心便多了起來。

  眾人離開蘇村,至黃昏進了各邑。各邑人口近七千,仍千戶大邑,治下還有幾十個分散的村落。

  各邑也是在河谷地帶,邑外有農田,想來是以種植水稻為主。版築夯土城牆高有八米,邑主見是攀侯,喜極而泣,將攀侯迎入邑內。

  大部隊進入邑內,攀侯及隨從到了主殿,邑主不一會用各種好酒好肉,美味佳肴款待攀侯,但攀侯見各式菜肴一一放到案前,臉露不愉,卻還是一一品嘗。邑主也看出攀侯神色不對,整個殿內氣氛肅靜,但又不知道為什麽,忐忑不安的等攀侯用膳完畢,淨口洗手後。就聽攀侯道:

  “身為臣子,用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來效忠君主,用美味的食物來款待君主,用肅穆的禮儀迎接君主,用自己最好的宮殿接納君主。這都是臣子的本份,所以寡人接受了,但是現在正值動亂不安的非常時期,南方,西方有大片土地,因為庶民被殺逃竄,而沒有人去開墾,糧食沒有人去種植。”

  “而打仗,安民都急需糧食,你卻用要很多糧食才能釀造的酒,和珍貴的肉食在殿上大量使用,這就是你的罪過。”

  各邑邑主惶恐不安的跪於殿中道:“微臣知罪。”

  攀侯停頓了會又問道:“寡人見你邑中,青壯較少,護衛不全,他們都到那去了?”

  “啟稟殿下,臣下邑中青壯,士卒皆於一月前就被太夫人調到邛邑了。”

  攀侯眉頭一皺,問道:“調走了多少?”

  “甲士三百,步卒二千。”

  “一師之眾!”條平口中說出此言。

  此時兵製為兵農合一製,二千步卒平時就是農民,到了戰時才由公家召集並分發兵器。甲士則是領主奴隸主或者他們的親隨組成。

  步卒兵器可能就是農具,木叉,長予,弓箭等。防具則是肉盾。甲士則是自帶的青銅兵器,如短劍,寬刀,長予,護具則是木盾,甲多為皮質髹漆,少部份用青銅鑄造。步卒與甲士還得自帶一部分口糧。

  依宗華兵製:凡製軍,一萬二千五百人為軍,天子六軍,九華族三軍,中氏族二軍,小氏族一軍,軍將皆命卿。二千五百人為師,師帥皆中大夫。五百人為旅,旅帥皆下大夫。百人為卒,卒長皆上士。二十五人為兩,兩司馬皆中士。五人為伍,伍皆有長。

  以各邑一邑之地,出兵一師,並且是到其他地方,還得留人看守各邑,所以已經是極限了。

  攀方生產力較宗華落後,五百精兵甲士也是各邑最高能力了。

  攀侯默然不語,半響道:“既然各邑有出兵平叛之功,寡人就算你功大於過。待平定戰事,再行賞罰。不過這等奢侈之事不可再做。”

  “喏。”

  攀侯起身出殿外,見玉輪高掛,星空璀璨,其光如螢如磷,如霧如煙。心中卻亳無興致欣賞此等美景,反而暗自長歎,心想不知天子收沒收到血書奏表,太傅條公出沒出發。

  條平見攀侯幾月來已經心力交瘁,日益消瘦。今天怕是又睡不著了。

  但還是勸誡道:“殿下還是早日休息,明日還要趕路。”

  攀侯收回思緒,點了點頭。又囑咐道:“大家都早日休息,幾天都在外露營,辛苦了。”

  “喏。”

  花開兩朵,各表一支。

  少帝在接到攀侯血書奏表時,吃了一驚。看完內容知道了事態的嚴重性。恰好收到奏表還有十天就是出征之日。

  茲事體大,等不到宗伯選定之日了,於是少帝親自告罪二廟,陳明實情。 太傅方才提前出征。

  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軍隊出征前有許多祭祀活動,主要是祭天、祭地、告廟和祭軍神。出征前祭天叫類祭,在郊外以柴燔燎牲、幣等,把即將征伐之事報告昊天,表示恭行天罰,以昊天的名義去懲罰敵人。

  出征前祭地叫宜社。社是土地神。征伐敵人是為了保衛國土,所以叫“宜”。祭社(狹上宗華的土地神)、祭地(地是與天相對而言的大地之神)、祭山川湖海同時舉行。祭社仍以在坎中瘞埋(埋葬)玉幣牲犢為禮。

  出征前告廟叫造廟。造就是告祭的意思,禰就是太廟,告廟有受命於祖的象征意義。

  祭軍神、軍旗稱為“祃(mà)祭”。宗華軍神一般指天人氏。祭祀時要殺牲,以牲血塗軍旗、戰鼓,叫做釁旗鼓。軍中大旗叫“牙旗”。其中還有據傳是從治世時代,華帝為伐巴渝傳承至今的“九龍行雲大纛旗。”為最早軍旗。

  “九龍行雲大纛旗”又稱祖旗,只有天子出征才能使用。其余軍中大旗皆為“子旗”或“牙旗”。

  祭祀禮畢,出征的軍隊有誓師典禮,一般是將出征的目的與意義告知將士,揭露敵人的罪惡,強調紀律與作風,也就是一次戰前動員和教育。

  誓師細節,自不細表。

  太傅條氏帶二師之眾,合計五千人離開畿內,與此同時少帝要求中川,自貢,中江,畢節,昭通五氏對攀方提供糧食,必要時提供兵力的天旨也從承天殿發出,並在送至五氏領地途中。

  一時間,宗華南部,風起雲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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