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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元我為王》第10章 暖飽思牙刷
  楊玉環躺在“椅子”正享受著,忽然感覺到一道不懷好意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睜開眼發現李清正似笑非笑的看著自己。

  被騙了!

  這是楊玉環腦子裡閃出的第一個念頭,看李清的樣子,分明就是在嘲笑自己坐姿不雅。

  俏眼含嗔的瞪了李清一樣,楊玉環心裡已經想到了報復李清的辦法。

  “王爺,這椅子確實新奇,坐著也很舒服,不過雙腿這樣垂著的坐具早就有了啊。”

  “玉娘休要唬我,若是有這樣的東西,為何本王從未見過?”李清一副我讀書少你不要騙我的樣子看著楊玉環,歷史上靠背椅的出現得到等到晚唐,距離現在還有一百多年,難道史書上記錯了不成?

  楊玉環抿嘴一笑,走到李清跟前拉起他的手,“王爺莫非忘了,我房中就有這樣的坐具。”

  說這話時,眼中閃過一絲狡黠。

  有嗎?

  李清一臉狐疑,主要是穿越而來對原主的記憶接受並不完全,所以他也不確定楊玉環這話的真假。

  事關自己的第一桶金能不能順利到手,李清不敢大意,當即就讓楊玉環帶他去看。

  來到楊玉環的臥房,兩個婢女進來後直接就把門給關了,李清也沒起疑,就讓楊玉環把那坐具搬出來讓他看。

  兩個婢女轉到內室,很快搬出來一個瓷製的精致坐具。

  一看這造型,李清雙眼眨巴了兩下,心想著這不就是個坐墩麽?追問之下才知道,這東西叫“蹄”,是近兩年才出現的事物,而且只在女子閨房裡出現,大唐的貴女貴婦們平時在榻、床、席上都是盤腿,隻有坐這種小凳子的時候才能垂下雙腿。

  李清一個大男人,不知道這東西很正常。

  嚇我一跳,還以為和哪位穿越者撞車了呢!

  李清這邊剛松一口氣,換了一件寬松襦群出來的楊玉環忽然把身子貼了上來,兩手抱住李清。

  這…這什麽情況?

  “王爺,時候不早了,該歇息了!”

  慵懶柔媚的聲音,在李清耳邊響起。

  低下頭,看到楊玉環那張妖冶絕世,雙眼迷離,媚意十足的玉臉,李清隻感覺腦子裡轟的一聲,一股熱血上湧,直衝頭頂。

  守在一旁的兩個婢女配合嫻熟的同時吹滅了兩盞燭燈,屋內頓時陷入一片漆黑。

  李清隻感覺周身一切有如夢幻般迷離,唯有懷中滾燙的嬌軀以及耳邊低吟淺唱告訴他這一切都是真實的。

  ……

  第二天一早,李清睜開眼睛,身旁的楊玉環嘴角噙笑,俏臉上還殘留著昨夜的濃濃春意以及困頓,即便是熟睡的樣子,也美得驚心動魄。

  將目光從枕邊人臉上收回,李清看著頭頂的帳幔,回想起昨夜帝王般的享受,心緒久久無法平靜。

  沒想到日防夜防,還是著了道。

  誰會想到,楊玉環把自己騙來居然不是為了“修電腦”。

  哥的一世英名啊!

  不行,這是敵人的糖衣炮彈,糖衣雖然給吃了,炮彈還是要打回去的!

  打定主意,李清合衣起身。

  外屋的兩個婢女聽到響動聲進來查看,見李清已起,立刻上前伺候李清更衣。

  這邊穿戴整齊,又有兩名婢女端著一盆熱水,拿著兩塊綢布進來,幫李清擦乾淨了臉,整個過程李清連手指頭都沒動一下,隻是在心裡感慨了一下,真特麽奢侈,連擦臉用的都是上等的絲綢。

  之前都還有些不習慣,

但是這一次李清居然沒什麽感覺,看來是真的已經開始融入這個時代了。  “現在什麽時辰了?”

  “稟王爺,已到巳時。”正在身後幫著李清梳頭的婢女恭聲答道。

  已經這麽晚了?李清心裡不禁感歎,還真是一覺就睡到了日上三竿。

  從婢女手中接過瓷杯,用淡鹽水漱口的時候,李清突然開始懷念牙膏牙刷,牙膏不現實,牙刷應該是能鼓搗出來的,哪怕一開始樣子醜點,也總比嚼柳枝強吧?

  可是把管家找來一問,李清才發現自己把事情想得太簡單了。

  讓管家去找個會做刷子的匠人,管家一臉懵逼,最後小心翼翼地問李清,什麽是刷子。

  大唐還沒有出現刷子?

  李清手扶額頭,這個可就難辦了。

  有了,沒有刷子,那毛筆總有吧?

  毛筆當然有,可是王府沒有專門做毛筆的匠人,這年頭做毛筆可是一門高檔手藝,管家為此專門去了趟東市,亮出王府身份,這才找到兩個做筆的匠人。

  兩個匠人進來時,李清正盤腿坐在坐塌上,手裡把玩著一隻毛筆。

  唐朝的毛筆在造型上已經和後世毛筆沒有多大區別,不同的是此時的毛筆筆鋒比較短、又尖又硬,和李清印象中那種又長又粗又蓬松的毛筆頭不大一樣。

  這個主要是和唐朝人寫字的姿勢有關,這時候的書案很矮,而寫字的時候有要求人挺直腰杆,所以這個時候大家寫字並不是把紙平鋪在桌上,而是卷成一束拿在手裡,右手執筆,凌空在紙面上書寫,這個姿勢上半身沒有任何可以借力的地方,全靠臂力和腕力,筆鋒短硬,寫起來就會比較省力。

  李清正在對比著兩個時代毛筆的不同,那兩個進來的匠人卻兩眼放光的盯著他手裡的那支毛筆,仿佛看到了稀世珍寶一般。

  這支筆可不簡單,乃是產自宣州的紫毫筆。

  世人皆知宣紙之名,但是在唐朝的時候造紙術還沒到那個地步,宣州的紙遠不及毛筆出名,此時還沒出生的唐朝大詩人白居易後來一篇文章, 專門提到了宣州的紫毫筆,說是“江南石上有老兔,吃竹飲泉生紫毫,宣城之人采為筆,千萬毛中撿一毫……每歲宣城進筆時,紫毫之價如金貴”,由此可見這筆的精貴。

  要是讓兩位匠人知道,李清此刻正琢磨著怎麽把這支紫毫筆改成牙刷的話,估計上前找他拚命的心都會有。

  放下手裡的紫毫筆,李清將目光轉到了面前的兩個匠人身上。

  “二位都是製筆的好手,本王有一事,想請你二人幫忙。”

  兩位匠人齊齊彎腰,恭聲答道:“王爺但請吩咐。”

  “你等製筆,可知何物之毛能如此筆一般堅硬?”

  兩位匠人飛快地對視一眼,其中一人沉聲答道:“稟王爺,狼毫應當符合要求,隻是狼毫不易尋得,且不如紫毫耐用。”

  這位匠人口中的“狼毫”不是狼的毛,而是特指的黃鼠狼尾巴上的毛,比較堅硬且有韌性,適合來做毛筆的筆鋒。

  “不用製筆的狼毫那麽長,大約有此筆筆鋒一半的長度即刻,這樣的狼毫應該好找吧?”

  李清的話讓兩位匠人面面相覷,長度不夠做筆那就一錢不值,這種東西專門紙筆的作坊裡多得是,李清要它幹嘛?

  李清沒解釋,有合適的材料,剩下的事情就簡單了。

  “這樣,你二人去尋一些這樣的狼毫來,將其剪成一樣的長度,在指寬的竹簡上打細孔,三孔為一排,打三排九孔,然後將這些狼毫以製筆之法固定於九孔之中,以牢固不掉毛為準,做好此物,本王重重有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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