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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警界傳說》第233章 他的手表哪去了?
  幸福來的太突然的時候,會令很多人不知所措。

  林子君也是,之前的排查還覺得未必會有多大的作用,只是作為一個希望,在暫時還沒有找到突破方向的時候尋求個心理安慰。

  八個用了避孕套的旅客,就算都找到了,又能怎麽樣?這不過是一個猜測而已。如果沒有更多的證據,依然沒有辦法確定嫌疑人,八個人都抓起來,靠審訊突破?那不是扯淡嗎?再無腦的領導也不會同意。

  而現在,小話嘮的證言,為警方直接確定重點嫌疑人提供了強有力的證據。剩下的事情,就是找到這個人,尋找證據。

  盧克林拿著八個旅客的照片來找林子君的時候,還不知道林子君這邊已經取得重大進展。看著離去的孟欣,盧克林笑道:“這樣的小丫頭成年沒?能知道什麽?”

  林子君笑道:“人不可貌相啊,十七周歲,多數已經能夠明確表達意思了,尤其是話嘮類型的,表達能力、記憶能力都是杠杠的。”

  盧克林遞過八個旅客的照片,說道:“這幾張都是精心挑選的、比較清晰的照片,你看看,是不是可以進一步查一查了。”

  林子君接過照片,一張一張地看,在尋找跟自己畫的比較象的旅客。

  翻到第六張的時候,林子君眼睛一亮,這個人跟自己畫的人像有幾分相象,但不能確定。那髮型、那鼻子、那額頭,都很象。

  盧克林正在看快速瀏覽林子君做的筆錄,看到孟欣的筆錄時,有些難以置信:“這丫頭記得這麽清楚?”

  看完筆錄,他發現後面還有兩張紙,拿出來一看,第一張是人物面部素描,側臉的;第二張是大半身的素描,穿著T恤、牛仔褲,T恤塗成深灰色,牛仔褲顏色更深些。

  “這是,這是嫌疑人的畫像?”盧克林驚訝地說,他已經想起來了,林子君在《刑警技戰術》一書裡提到了各種技能的綜合運用,其中重點提到了給嫌疑人畫像。眼前的人物素描,和筆錄裡面記錄的情況完全吻合,還特別提到了孟欣已經看過畫像,覺得特別象。畫像上還有孟欣的簽名“這張畫像和我已看過,和筆錄中描述的陌生人相符。孟欣一九九八年九月九日”

  林子君沒說話,只是看著盧克林,點了點頭,遞過了手中挑出來的照片。

  盧克林比對人像的能力應該比林子君強,他很肯定地說:“就是一個人。”

  林子君很老實地說:“我也覺得有點象,但不敢確定,你看,是不是找到這個人入住的旅館業,專門調他的監控錄像看看,看看有沒有側臉的再說。”

  盧克林雖然心裡已經確定就是同一個人了,但出於保險起見,覺得還是再看看監控錄像再說。

  之前,盧克林安排專案組人員去調監控錄像時,並沒有明確的目標,所以看的也不是很詳細。現在掉回頭再去看,目標就比較明確了。

  林子君和盧克林極為興奮地來到了一家叫做“小鎮人家”賓館,調出了有嫌疑人出現的畫面。嫌疑人在退房結帳的時候,有一個角度,和畫像的角度極為接近,林子君點了“暫停”,把畫像拿到屏幕前一對,太象了!明顯就是一個人!

  再調到嫌疑人八月三十一號傍晚的錄像時,傍晚六點三十分,這個人從酒店出去了,身上穿著的,正是灰黑色的T恤衫,藍色的牛仔褲。

  孟元坤家放電影的時間,正是從七點鍾左右開始的,夜裡快十一點的時候下雨的。嫌疑人回到賓館的時間是十一點四十分,

明顯有作案時間,有作案嫌疑!  這個人的作案嫌疑再度上升!成了重點之中的重點!

  再看這個人的出入錄像,第二起案件也有了線索。

  九月四號下午四點多鍾,這個人從賓館拿了把雨傘出去,向鎮子的一頭走去,那個方向,正是松陵中學的方向,也是,受害人徐璐璐家臨河村的方向。這個人完全有可能在發現徐璐璐單身行走後實施再次犯罪。

  犯罪,也是有癮的。

  這不是危言聳聽,不管哪一種犯罪,都會嚴重影響人的心理。尤其是為了金錢和其他欲望實施的犯罪。

  比如,一個習慣了通過盜竊獲取財物的犯罪分子,你讓他去拎水泥、扎鋼筋、端盤子什麽的賺錢,他能樂意嗎?

  一個花言巧語、扇動三寸不爛之舌即可騙得大額財物的犯罪分子,你能指望他去送快遞、擺地攤、賣保險?

  強殲、畏褻等犯罪行為,一樣如此,犯罪分子獲得的快感會令他更加地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

  這個嫌疑人回到賓館的時間是晚上七點半,雨傘也放回了賓館的雨傘架。

  第二天,中午,嫌疑人退房,離開了酒店。

  林子君估計,他應該意識到了,連續作了兩起案件,再在這地方呆著,已經有危險了。

  盧克林興奮之下,已經回去召集專案組人員議事了。他是看到了破案的曙光,已經迫不及待了。

  這兩起案子,之所以市警署沒有派人參與,據盧克林說,是因為市警署正在全力偵辦一起詐騙大案,不但沒有派人,還從各縣區抽調了部分人員參與辦案。目前,該案已經收網,很快就會抽出人來,到余陀指導專案組辦案。

  如果現在順利破了案,則是余陀縣刑警大隊獨立破案,和有市警署派人指導破案的效果可大不一樣。這一點,林子君心知肚明。

  林子君沒有走,從這個旅客的出入時間來看,他是這兩起案件的重大嫌疑人。按照以往的習慣,他獨自在放監控錄像,一遍又一遍的反覆看。

  就象“書讀百遍,其義自現”的道理一樣,多看幾遍錄像,一般總會有收獲。

  不知看了多少遍,林子君一點一點的觀察,甚至一個動作一個動作的慢放,一點也不著急。

  突然,林子君發現一個細節,這個嫌疑人從賓館出去的時候,左手腕亮晶晶的,似乎是手表,但還雨傘的時候,左手腕是空的。

  林子君按捺住激動的心情,再調出嫌疑人入住賓館和退房時候的錄像,仔細比對,確定了他來住店的時候,左手腕上的確帶著手表,離店的時候,左手腕上沒有手表,從他還雨傘的時候,就沒有手表了。

  他的手表哪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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