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草的歸屬問題總算解決了。
李冰也不得不在小薇面前承認了自己喜歡易小聯。
哎,好不尷尬……
這小妮子一副奸計得逞的樣子,
話說自己不會是被這妮子給騙了吧?
最後她還損失多大似的,
說傷心欲絕、忍痛割愛……
委屈的呀……害自己損失了好幾頓大餐!
“小薇,要不這樣吧,我下個月介紹你跟易小聯認識,大餐就免了怎麽樣?”
“切~~名草易主,還有什麽意思……”
“哎呀,你剛剛不是還追星來著,他可是籃球明星啊!”
“說的好像挺有道理哦~~就是不知道,剛剛是誰苦勸,讓我不要追星滴啦……”
“此一時彼一時知道不?”
“不知道……”
“要不,我請你去美國,現場看易小聯比賽,這總行了吧?”
“啊?真的嗎?……嗯,心情不好……不想去。”
“哦,這樣啊,哎,可惜了!
這麽好的出國旅遊、散心的機會啊!
還可以認識易小聯,還能看到很多其他明星,
什麽姚明、科比、麥迪、‘狼王’……
那算了啊,我正好想散散心去,我找別人去吧…。”
“誒誒誒……等等,我突然感覺心情不錯呢,
呵呵……那就說好了,結識明星大腕,順便旅遊散心!
我已經迫不及待了啊……”
哼哼,你個小妮子,看你還不中招。
……
丹-費根工作室,阿迪達斯公司和耐克商業公司提供的品牌代言合約都已經到位。
耐克公司這邊代言合約的總金額為:一億零五百萬美金。
扣除保障金額六千五百萬美金,
按照附加條款規定來支出的金額,達到四千萬美金。
1、得分王獎勵條款:
總金額:五百萬美金。
七年的合約期間,‘太空易’未獲得一次得分王,則條款失效。
若僅獲得一次得分王,則易小聯可獲得兩百萬美金獎勵;
若達成兩次以上的得分王榮譽,則可獲得全額五百萬美金獎勵。
2、籃板王獎勵條款:
總金額:三百萬美金。
七年合約期間,‘太空易未獲得一次籃板王,則條款失效。
若僅獲得一次籃板王,則易小聯可獲得一百萬美金獎勵;
若達成兩次以上的籃板王榮譽,則可獲得全額三百萬美金獎勵。
3、入選全明星獎勵條款:
總金額:七百萬美金。
七年的合約期間,‘太空易’未入選一次全明星賽‘首發陣容’,則條款失效。
若僅入選一次全明星賽首發陣容,則易小聯可獲得五十萬美金獎勵;
若達成第二次入選全明星首發陣容,則可再獲得七十萬美金獎勵;
若達成第三次入選全明星首發陣容,則可再獲得一百萬美金獎勵;
若達成第四次入選全明星首發陣容,則可再獲得一百五十萬美金獎勵;
若達成第五次入選全明星首發陣容,則可再獲得兩百萬美金獎勵;
若獲得獲得至少一次全明星賽MVP,則可再獲得五十萬美金獎勵;
若達成至少一次入選全明星首發陣容,且滿足七年合約期間,至少六次以上入選全明星賽,則可獲得余下八十萬美金獎勵。
4、nba聯盟年度最佳陣容獎勵條款:
總金額:三百萬美金。
七年合約期間,兩次入選年度最佳陣容(無論第幾陣),可獲得一百萬美金獎勵。
若達成至少五次入選年度最佳陣容(無論第幾陣),可再獲得兩百萬美金獎勵。
5、常規賽MVP獎勵條款:
總金額:八百萬美金。
七年的合約期間,若前四年獲得一次常規賽最佳球員榮譽(MVP),則可獲得三百萬美金獎勵。
若後三年再獲得一次常規賽MVP,則可在獲得余下五百萬美金獎勵。
6、總冠軍和總決賽MVP獎勵條款:
總金額:一千四百萬美金。
七年合約期間,以球隊核心球員身份,獲得一次nba聯盟賽季總冠軍榮譽,則可獲得三百萬美金獎勵。
若同時獲得了總決賽MVP榮譽,則可再獲得一百萬美金獎勵。
若以球隊核心球員身份,獲得第二次nba聯盟賽季總冠軍榮譽,則可獲得三百五十萬美金獎勵。
若同時獲得了總決賽MVP榮譽,則可再獲得一百萬美金獎勵。
若以球隊核心球員身份,獲得第三次nba聯盟賽季總冠軍榮譽,則可獲得四百美金獎勵。
若同時獲得了總決賽MVP榮譽,則可再獲得一百五十萬美金獎勵。
……
耐克公司給的附加獎勵條款,基本上都很合理。
有多大能耐就拿多大的獎勵!
總體獎金過度都比較平穩。
同時,也沒有哪一個點,能特別讓人‘眼前一亮’,甚至發出感歎、驚呼!
……
再看看阿迪達斯公司這邊提供的合約。
收到的是電子版的。
不過,費根的助理已經幫他打印出來了。
這份合同裡,會不會有能讓人‘驚呼’的亮點呢?
怎麽手都有點抖呢?
有點忐忑,有點小期待,
費根翻開了這份阿迪的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