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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來1976》第410章 在細雨中呼喊(中)
喬雪竹有些書呆子氣,也有些不通人情世故,但很聰明。

 她一下就感覺到秦詠梅的語氣裡帶有情緒了,立刻又緊張起來。

 “怎麽了?阿姨,是不是他出什麽事了?”

 “怎麽會呢?你不早上剛跟他聯絡過嗎?”

 “是啊,我也省思不會這麽快呢。”

 “你們交往多久了?”

 “兩年了。”

 “見過面沒有?”

 “還沒呢,他說他天暖和的時候就來京城看我。”

 “你應該有他的照片吧?”

 “有啊,有啊。”

 說著,喬雪竹從包裡拿出個小相冊,把王明偉那一頁翻出來給秦詠梅看。

 秦詠梅仔細打量著。

 “看這頭型,個頭兒不矮啊。”

 “嗯,有一米七六。”

 “長得挺帥。”

 “是吧……”喬雪竹有幾分得意。

 “你長得也挺標志的。”

 喬雪竹不好意思地抹一抹額頭的劉海:“他也這麽說……”

 “他具體在哪個單位上班兒啊?”

 “他沒有單位,他在工地裡打工,每天都很辛苦……”

 “那你們怎麽寫信啊?”

 “他以前在你們奉天市農科所家屬院乾過,跟那裡的人挺熟。他就給我留了那裡的地址。”

 “他倒挺誠實,沒說自己在那裡上班兒。”

 “是啊,所以我們很聊得來。他有他生活的艱難,我也有我求學的不易。”

 “嗯,年輕人坦誠點好。”

 “他說春節後想到京城來,看看能不能在哪個大學裡找個保安的工作,可以一邊上班兒一邊學習,將來爭取考研。”

 “唉,好啊,你們也算是很投緣了。”

 “是啊,當初想交筆友,就是想認識有共同語言的人。”

 “你知道他具體是哪裡人嗎?”

 “具體也不太清楚,叫什麽酒店鄉……”

 詢問了一會兒後,秦詠梅和小崔告辭了。

 臨別之際,秦詠梅拍著喬雪竹的肩膀:“阿姨有個小小的請求。”

 “您真客氣,有事盡管吩咐。”

 “我們辦案的規矩您應該知道。”

 “是啊,公事公辦。”

 “我的意思,咱們這次的談話你不要透露給任何人。”

 “明白。”

 “包括王明偉。”

 “好的……”

 喬雪竹有些難過,再次問起:“他是不是……”

 “不一定,但無論如何,你都是個堅強勇敢的女孩子!對吧?”

 說著,秦詠梅掏出手帕把喬雪竹嘴唇上的黃豆醬擦掉了。

 喬雪竹咬著嘴唇使勁點頭:“嗯!我知道了!”

 回到省城後,秦詠梅先來微機房查詢王明偉的戶籍資料。

 根據姓名還有原籍,一下就查到了。

 王明偉生於1967年,高中文化。

 高中畢業後參加過三次高考,皆以10分到50分的差距落榜。

 眼下在省城從事建築工作。

 “他一個建築工怎麽買得起傳呼機?肯定有問題!”翟隊說。

 秦詠梅搖搖頭:“不一定啊,建築工一年也能賺兩三萬呢。”

 況玉林也說:“我那天看一個收破爛的腰裡還別著個傳呼機。”

 “你可別瞧不起收破爛的,他們個個都是萬元戶。”

 像王明偉這種情況,連犯罪嫌疑人都算不上。

 既沒有死者,也沒有作案工具,更沒有見證人。

 僅憑一件染血的毛衣,就覺得對方有罪,這個確實不行。

 只能先了解一下情況。

 省局這邊比較省事,不用公安下鄉,直接讓地方派出所把王明偉帶過來。

 秦詠梅還特意吩咐:“要客氣點,就說協助辦案。”

 新年剛過,鄉鎮派出所的公安就把王明偉領來了。

 王明偉留著平頭,穿著雖不時髦,但也乾淨利索,根本看不出是個民工。

 而且城裡的男青年,一般到了二十五六歲以後都會發胖。

 就像80年代以前東北地區流行扁頭一樣。

 眼下,東北地區流行肚子。

 男人挺著個肚子,被稱為芝麻肚。

 一看就是個小老板。

 大姑娘小媳婦都會多看兩眼。

 王明偉沒肚子,反而比城裡的同齡人略顯年輕一些。

 二十七八歲的人,看起來就二十多歲的樣子,像個大學生。

 等他坐下來,他的雙手立刻就出賣了他。

 他的手很大,手指頭很粗,一根手指有女孩子兩根那麽粗。

 手是可以後天變大的。

 長期勞動的人手會比尋常人大很多,手指頭也會漸漸變粗。

 秦詠梅和翟隊跟他寒暄幾句後,翟隊拿出了那件羊絨毛衣。

 秦詠梅暗暗觀察王明偉的臉色。

 王明偉目光裡有一絲惶恐閃過,但很快就恢復了鎮定。

 “這是你的吧?”

 “沒錯。”

 “哎喲,這毛衣不便宜啊,得三四百吧。”

 “是啊,快四百了。”

 “真舍得啊,這沾的是什麽啊?”

 “血。”

 “什麽血?”

 “雞血。”

 秦詠梅預料到王明偉會狡辯。

 但沒想到他這麽鎮定,以他的文化水平回答的這麽痛快,唯一的可能就是他說的是真話。

 這一樣一來,這個案子就不成立了。

 沒有被害人,沒有作案現場,更沒有凶器和凶手,哪來凶案?

 翟隊冷笑:“那你為何要千裡迢迢把毛衣扔到飛機場?”

 “沒有千裡迢迢啊。”

 翟隊這屬於廁所裡摔盤子臭(瓷)詞亂崩。

 碰上王明偉這種小有文化的根本不管用。

 翟隊有些尷尬:“少在這裡狡辯!飛機場離市區這麽遠,不就相當於千裡迢迢嗎?”

 王明偉笑了:“好吧。31號那天我回鄉下去,半路在機場附近換車,所以……”

 “這……”翟隊一時語塞。

 秦詠梅歎口氣:“你一個鄉下的孩子也忒不會過了,幾百塊錢一件的毛衣沾了點血,隨便就扔了。”

 “是這樣。”王明偉不緊不慢地說:“我們鄉下有規矩,就是不把晦氣的東西帶到新年。馬上快過年了,所以我就把沾血的毛衣扔了。”

 秦詠梅不由得暗暗讚歎:思維很縝密啊。

 翟隊撇嘴:“胡扯!你不是酒店鄉的嗎?我老家離你們那裡也不遠,怎麽從沒聽說這個風俗?”

 王明偉微微臉紅:“或許是我們家自己的習俗。”

 “不光毛衣沾血了吧?”

 “是啊,襯衣也沾了,也讓我扔了。”

 “扔到哪去了?”

 “就扔在大東路的一個垃圾桶裡。”

 “為什麽要分開扔呢?”

 “唉,本來不舍的扔毛衣啊。襯衣才五六十塊錢,直接就扔了。拿著毛衣猶豫了好一會兒才下決心扔掉了。”

 這一回不光翟隊語塞,秦詠梅也一時不知說什麽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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