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正如花香混合酒液成毒一樣,花瓣本身遇到酒香,也會改變原本無味的屬性,將散發異香,經久不去。若不及早將花摒棄,作為花的攜帶者,凶手本身也會染上異香。”
風攬月肯定地答道,可惜,這卻不是蘇清淺想聽到的答案。
那日,孔郎君究竟為何會告訴她是在救陳昭呢?
蘇清淺得不出結論,只是,確定這次的事件與酒肆無關,更不會被人留心到酒肆,她也只能放下余念,隨它去了。
五日後。
大理寺,內堂。
尋常衙門,有大堂二堂之別,大堂審要案、命案,高大威嚴,判重刑,自帶肅殺之氣;二堂則相對輕緩無森嚴,以衙吏辦公為主,審案通常也是小案,不判死刑。
大理寺的內堂,某些程度上倒與衙門二堂有相似之處。
“陳郎君,你……還真是令某意外呢?”
本該大理寺卿聞人狄端坐的高位上,空空無人。而高位至堂下左起首座上,卻正坐著一名身穿常服的中年人,他的身前也放置的有書案,上面呈放著相應卷宗,此刻,便是這名身份不明的中年人在說話。
“不知這位大人何意?”
聞言,陳昭面色如常,反問道。
雖然身在囹圄,可大抵是身為工部尚書之子、太子良媛親兄的緣故,陳昭身上並未戴有鐐銬鎖具,如不是正跪在堂下,旁人怕是很難看出他是個嫌犯。
中年人摸了摸顎下短須,瞧向陳昭就像是瞧著一隻自投羅網的年雀,面上輕輕笑著:
“陳郎君的反應很有趣,來,某自我介紹下,某乃六扇門總捕頭徐宗望,位同大理寺少卿,從五品下,直屬天子,由大理寺與刑部分管。”
“六扇門專管江湖事,我的案子,似乎還輪不到徐大人操心。”
看著正在摩擦額下短須的徐宗望,陳昭淡淡道,完全沒有身為嫌犯的自覺。
“噢?”
挑了挑眉,徐宗望的臉上流露出一抹神秘莫測的笑意,盯著跪在堂中的陳昭,仍自笑道:
“陳郎君以為朵格副史之死,原因為何?”
“他自身酒量不濟,醉死。”
看向徐宗望,陳昭平靜答道。
“既然陳郎君說了,那他自然就是醉死的。”
微微頷首,徐宗望似乎沒有在這上面多言,反而繼續道:
“那我們接下來說說,朵格副史死亡當天晚上,陳郎君去了何處?”
“某回到了家中。”
“不錯,當天西市閉市後,你直接回到了宣陽坊的家中,宣陽坊坊卒也很本分,當坊內四門皆閉,沒走漏一隻蒼蠅。只是,三日前,在你家後院橘樹下,本官的人挖出了一件七八成新還帶有異香的衣服,據酒肆裡跑堂的小廝辨認,它正是白日裡你與朵格副史鬥酒時所穿的衣服……不知,陳郎君可有解釋?”
示意人把那件散發的衣服擱在陳昭身前,徐宗望嘴角的胡須微微上翹。
“某只不過嫌平日所攜香囊香味與酒味混雜在衣服上,不喜故棄。”
看到熟悉的衣物,陳昭的神情依舊平和,淡淡回道。
見狀,徐宗望緊接著又道:
“朵格副史的遺體,聞人大人領得聖人口諭,回大理寺當天便肢解了,經仵作查驗,死因是胃心穿爛。而巧合的是,江湖上有一種花,名為朝開昔拾,當花香與酒液混合時,酒就成了穿腸毒,花染了酒味也就散發異香。”
“哦?”
聞言,
陳昭的臉上流露出恰到好處的疑惑,還有被人懷疑後的憤然與無奈: “徐大人的意思是,某扔棄的那件衣服上有香味,是因為攜帶了那什麽……朝開昔拾花?”
瞧著不為所動的陳昭,徐宗望笑得像是正在戲鼠的貓兒,他捏了捏自己唇角處的八字胡,笑著道:
“陳郎君這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徐大人這是想在某身上胡亂安插罪名?莫說某根本不識得那朝開昔拾花,即便某身上真攜帶了那花,當日除了突厥副史,某也飲下同樣烈酒,假使有毒,怎麽不見某意外身亡?”
陳昭神色鎮定,昂首反駁。
“哈哈哈!不錯,朝開昔拾花沒有解藥,突厥副史若是因它中毒而亡,陳郎君也不可能安然無恙。”
被陳昭一言駁倒,徐宗望面色不變,只是嘴角笑意更甚:
“朝開昔拾花十余年未見江湖,可江湖上,仍有它的傳說,任何人剖解了朵格副史的遺體,都會想到它上面去。可,既然銷聲匿跡十余年,它自然也沒有如今就正好出現的道理。所以——
衣服上的濃鬱芬香,只是作為掩護!掩飾朵格副史的真正死因!
陳郎君, 某猜得對是不對?”
“大人自說自話,某能言何!某不過有件不喜遺棄的衣物,恰巧帶了花酒香,難道就要借此斷定某謀害了突厥副史?”
陳昭臉上的神色終於變了,像是被人強行汙蔑,氣得面上泛起紅雲,低聲喝道。
“呵呵!”
徐宗望的臉上還在笑,盯著陳昭就像是看老鼠逃命前的最後一搏,他以無比溫柔又無比確定的口吻,慢慢道:
“那陳郎君可知,五日前聖人便應允肢解,四日前我們便查到了陳郎君遺棄的衣物,為何今天才找你來問話?”
“大人自然有大人的想法。”
陳昭大口呼吸,竭力平複著自己的心緒,說道。
像是在壓下他的憤怒,又像是在壓下他已經不再平穩的心跳。
“這四天,本官隻查了兩件事,其一,是差人去了趟蒲州;其二……陳郎君,可要猜猜?”
“大人很喜歡猜謎?”
“看來陳郎君是不想猜了,也好,就讓本官替你來說吧。其二,本官讓人徹查了突厥使團進京一路上所經驛站的後廚食肆,然後,本官便有了一個意外的發現。”
捋了捋自己的短須,須宗望緩聲道:
“十日前,岐州一間驛站的仆役飲酒身亡,半月前,隴州一間驛站的廚子,險些一命咕呼,他們身上有一個共同點——都沾了酒。其實,時人貪杯,本是常事,可奇就奇在,這兩間酒肆,都曾經接待過突厥使團,而他們……又都偷吃了本該遞與突厥使團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