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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天啟》第22章 大明周報
  晚上朱由校又來了坤寧宮中,張嫣還是要皇帝去臨幸其他妃子,最後又是不歡而散,朱由校又睡在書房中。第二天他乾脆不再去坤寧宮,和張嫣杠上了,天天睡書房。

  很快,報館將清樣送了上來,朱由校只能用慘不忍睹四個字來形容這份清樣。他隻好親自動手,將鮑郎中及報館幾個負責的僉事一起找來,按照他前世看到的報紙樣子詳細地講了一遍。並找來內閣幾個人和徐光啟,讓方從哲照自己的意思寫了一個編者按,劉一燝、韓爌、徐光啟等人冒充普通人寫議政文章。並且下了一個在北方推廣玉米和紅薯馬鈴薯的聖旨,直接加在聖旨那一版裡。

  於是大明周報第一期就隆重地出版了,由於一個版一次只能印一千多張,然後要放著處理幾天后才能用,所以每版都刻了八塊,共印了一萬張,保證每張都字跡清晰。

  報首是方從哲寫的大明周報四個字,下面是編者按,寫明了辦報宗旨,征訂方法。然後是聖旨部分,近期的聖旨都登在上面。時政講了皇帝大婚的情況,傳教士七千部書的翻譯情況,軍政講的是遼沈之戰的情況,特別是象秦邦屏,周敦吉等人的英勇事跡,並對忠烈祠建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進行了系統的闡述。議政則是對以上各方面都進行了一些討論,當然對聖旨不外乎天子聖明,聖天子明見萬裡之類的話,但象新作物推廣則由徐光啟寫了一篇長長的文章來闡明其意義。最下面還寫了征稿方法,出售方法等,落款是禮部大明周報館。

  京師預計是三千張,南直隸也是三千張,其它地方分其余四千。各地官衙,親王公候府中,國子監都要優先保證,下面州縣教諭也是必須要保證的,這樣一來就沒有拿來賣的了,不過第一次也沒有準備賣。

  外地周報是通過驛站來傳送的,所以很多地方收到周報時已經離發行十幾天了。雖然如此,周報還是引起了極大的反響,最早從發行第二天起,大量的信件湧進了報館,據統計,至發行第三十日止,報館共收到信件一千一百八十三封,裡面大約四成的是議論朝政部分的文章的,三成是讚揚為國捐軀的英雄的,一成半是拍皇帝馬屁的,一成是攻擊朝廷官員辦事不力的,還有半成就各樣都有,其中大多是自己投稿的。考慮到一萬的發行量,這已經是一個驚人的數字了。

  半月後,第二期報紙發行了,裡面在議政中加了一個小欄目叫讀者來信,選了幾封京師的來信登在上面,還是一萬份,都是免費發行。

  一個月後,第三期報紙發行了,這次發行了一萬二千份,因為這時已經收到了幾百份征訂,所以這次除了免費的一萬份外,還加上征訂的幾百份,另有一千多份是以售賣的形式公開發賣,在京師就一搶而空。

  一個半月後,征訂已經到了二千多份,增加的大都是南直隸的商人,於是發行了一萬四千份,免費發行的只有六千份,象原來一個部都有一百份,現在就減少到只有五十份,售賣的增加到六千份,南北京各三千,還是一搶而空,而且還有人高價收報紙。導致征訂成了一件既能自己第一個看到最新消息,事後又能以全額甚至高於全額的錢賣掉的有利可圖的事情,於是征訂迅速增加,達到三千多份。

  鮑郎中進宮向皇帝報告,如果按現在這樣的形式發展,增加報紙發行數量,很快就能夠使報館的收支平衡了,當然沒有計算官員的薪酬和場地等,隻算人工費用。朱由校指示,現在還是最多只能發行一萬五千份,

不要多發,要營造一種物以稀為貴的印象,並加緊對鉛活字的改進,盡快用鉛活字代替雕版印刷,到時報紙概念深入人心,費用下降後再增加份數,到時廣告也可以加進去了。  果然,以後征訂數量增加緩慢,一直到第八期時才到四千,然後每期不過是幾十的人數增加,但報紙確實已經影響到了大明的方方面面,這從讀者來信雖然緩慢但是持續地增加是可以看到的。

  朱由校下令,讀者來信每一封報館都要看,而且寫得比較好的要拿進大內來,由他親自選擇後再登在周報上,這一習慣持續了大約一年,直到他確信王承恩已經完全明白如何當好周報檢查官後才光榮退休。

  鉛活字在常州師傅和禮部召來的工匠合作之下,終於取得很大進展。鉛活字比銅活字便宜,比木活字耐用,比錫活字更容易和油墨結合,從第十三期開始,試用鉛活字印刷部分周報,質量已經接近雕版印刷,所以從第十四次開始,全部使用鉛活字印刷。

  從第十五期開始,引入了周報的第一支廣告, 是由著名的荷包店“劉林記”打的,朱由校要鮑應鼇找個人打廣告,鮑應鼇就找到了他的歙縣老鄉劉林,朱由校審核時才發現就是自己與皇后以前相遇的那個荷包店,於是這一期的周報上就出了一個小小欄目叫廣而告之,然後裡面一行小小的字:劉林記的荷包,皇上都說好。

  劉林本來是看在老鄉的面子上才忍痛出了二十二兩銀子(一字二兩銀),不想廣告登出後效果奇好,先是京師的人大量湧入這家皇上都說好的荷包店,然後外地來的人也要來看看皇上都說好的這家荷包店,一個月內,老板算了一下帳,除掉多請人工的費用,比上月多賺了二百三十五兩。這個消息傳開後,想打廣告的蜂擁而至,有些賣家用品的也想象荷包店一樣用“XX店的XX,皇上都說好。”王承恩拒絕了,出加倍的錢也拒絕,然後周報上就多了一條編者按:本報廣告必須真實,皇上確實說了好才能說皇上都說好。嚴禁虛假廣告,保護皇家尊嚴。這讓劉林記的生意再上一層樓,當然劉林又付了七十兩廣告費。

  到第二十期時,報紙已經變成了了一月三張,而報館已經能依靠征訂和廣告自給自足了,然後就是賺錢而且是賺大錢的日子了。因為是用內帑的錢辦的報館,所以收入也全歸入內帑,直到天啟七年時,戶部實在忍不住了,上奏要求將報館部分收入歸於戶部和禮部,朱由校才決定將報館以股份製的形式賣了三成給戶部,兩成給禮部,內宮隻佔一半股份,才解決了這個問題。不過戶部和禮部出了多少錢,據坊間傳說,應該是天文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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