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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大宋》第二百零四章 派對
光陰飛快,已是過了九九重陽節。

提舉文書也是終於下達到了大名府裡,張林去往知府衙門中上交原文書、官印,上交新官印、文書,再是簽押後,便正式就任提舉保甲司的頭頭,直管上司是都監羅文翰。

臨仙樓裡,歌舞升平,賓主盡歡。

此番請來座唱的不是昔日花魁蘇巧巧,而是新任花魁、年方二八的戴玉英,朱口輕喉,鶯聲燕語,讓得宴席甚是熱鬧。

於嬉鬧氛圍中,張林忽然記起一事,出去門外後喚來歐管事,問道:“跟蘇巧巧的三年年契簽後,她收下訂金沒有?”

歐管事也鬱悶地道:“七月時候,二爺你派人送了一次訂金被拒,小人隨後又使人去問緣由。那蘇巧巧也不說明原委,只是不收。這事兒就一直拖著,至今訂金還在帳面上存著呢。”

張林面露不悅,肅聲道:“你怎不早說?”

歐管事抱屈道:“她雖不收訂金,卻是如約來座唱,期間二爺又在外地,回來後小人忙忘了。”

什麽忙忘了,只怕你這廝惦記著這筆錢呢,胃口不小。

張林也不揭露他,隻道:“這事兒你別管了,我再去叫人問個清楚。倒也奇怪了,這世上還真有免費幫忙座唱卻分文不取的傻子?”

蘇巧巧缺錢,他是知道的,需要一大筆錢來替她自己贖身,除此外就是找到官身擔保人去教坊司裡替她脫籍畫押。她若是找不到自願給他幫忙的當官男人,用錢想必也是能解決問題的。

一萬貫不行,就三萬貫,再就五萬貫,這世上總有要錢不要命的外地小官會冒著得罪梁中書的風險收錢辦事。

梁中書雖然在大名府一帶牛逼,卻也談不上隻手遮天,更何況外地呢。

張林這般想著,回到宴席上,看著日漸消瘦,顴骨都突出來能扎人的梁中書,心裡頗有些好奇。這廝一天一個樣,已是病容上臉,瘦的沒幾兩骨頭了還天天外去鬼混,也不知道還能活多久,早晚得死在女人身上。

沈通判親切地過來拉著張林袖口,酒氣濃鬱地道:“總,總,總是叫二郎破費,教我們甚是過意不去啊!”

泥馬鼻,說話就好好說話,拉我袖子還特麽摟我肩膀是幾個意思,死基佬。

“通判說笑了,小弟買賣還多虧大家幫忙,置辦些許酒席算得什麽。”張林借著斟酒動作,不動聲色地避開對方的鹹豬手,笑道:“來,小弟敬哥哥一杯。”

沈通判滿臉醉意,舌頭都打轉了:“好好,改日我請你過府吃,吃酒,二郎一,一定得賞光。”

“那便是抬舉小弟了。”

梁中書醉眼朦朧,笑得像個二百斤的傻子地道:“既是要請,且來我府裡做席。”

“好,妙,妙啊。如,如此就說,定了。”

沈通判也不知得什麽失心瘋,又去摟梁中書的肩膀,跟一對玻璃似的緊挨著把酒碰杯,說些含糊不清的酒話,不時爆笑一陣。

張林既感無趣,卻又不能退場,隻得把這些大名府有頭有臉的大爺們伺候趴下了才是歇口氣,帶著一身酒味回去東湖宅院。

正式上任提舉保甲司後,張林明面上按部就班地蕭規曹隨,以前怎麽辦還是怎麽辦,暗地裡卻是將大名府各縣鄉的具體甲丁數目作下備份,把團練使那邊的權限一點點的往回收攏。

他收攏保甲司權責的手段很是隱秘,但凡各地來求情辦事的人若不知會於他,而是直接去找團練使,他便把調配上番的文書百般拖延,遲遲不肯審批。

如此一來,那人只要有些腦子,就會知道團練使跟保甲司提舉之間關系不融洽,

需要選擇一方站隊討好。張林跟羅都監有深厚的利益往來,只要錢到位了,姓羅的想必也懶得去多管下面人的勾心鬥角。

如果過了三五日,那孫元召已是發現了不對勁,來求自己辦事的各縣鄉官吏們愈來愈少,齊齊都去保甲司裡討好新提舉,哪裡還不明白是姓張的在搞鬼!

“張姓小兒欺人太甚,欺人太甚!”他在宅院裡大發雷霆,火冒三丈地拿家丁小廝們撒氣,但凡瞧不順眼的,便是一巴掌扇過去。

斷人財路,如殺人父母一般,他如何能咽的下這口氣。只是保甲司是照規矩辦事,有羅都監壓著,他也無可奈何啊。

正是怒火間,有門房小廝來報,說是張提舉要請老爺去臨仙樓吃酒。

孫元召虎眼一瞪,喝道:“去你.娘.的鳥,不去,不去。”

老管家忙在旁提醒道:“老爺,去去也無妨,且聽那張姓小兒有何話說。”

“黃口小兒無非是要羞辱一番,我豈會如他所願?”

“常言道,無事不登三寶殿,若他真是羞辱心思,也不會拜帖請老爺去吃酒了。以小人看,此事或有些轉機。”

“甚鳥轉機?”

“怕不是那張二郎打一棍再給個甜棗,不想與老爺撕破臉,這番估計是要擺酒道歉的。”

孫元召細細一想,心裡覺得有幾分道理,卻也不敢肯定。他隻好叫妾氏給他換衣梳發,騎馬帶刀地前去應約。

這世上聰明人不少,張林的確是如孫府管家所言,此番是跟孫元召告罪表善意的。

臨仙樓裡,一老一少,兩個人大眼瞪小眼一番,落座看茶。

張林親自斟茶,陪笑道:“前番多有得罪, 還望孫團練切莫掛懷,小弟也是身不由己啊。”

“哼,此話怎講?”

“團練也知曉梁相公添為在下的堂姐夫,保甲司裡花銷不小,他早有心思涉足其中,在下不過是前鋒兵馬前卒,替人站台打雜罷了。”

孫元召怒道:“各地都是這般,文官不與武官搶食,怎你姐夫敢壞了規矩?”

張林隻管把事情往梁中書身上推,裝模作樣地苦笑道:“誰說不是呢,小弟也是有苦難言,恁地得罪人,替人受風冒雨。孫團練乃是跟胡人拚過命的好漢子,小弟甚是愧疚,今日請酒,一是陪罪,二是彌補一二。”

孫元召把怒氣順酒咽下去,悶聲道:“如何彌補之法?”

“團練也瞧見了,小弟這臨仙樓雖是不及雲樓,但也是日進鬥金,若團練有心,小弟可以把肉蔬進項的事情交於你手下人打理。每月三五百貫錢,也算得上細水長流。”

如今張林的臨仙樓和酒肆開的不少,大名府一帶少說二十來家,大王鄉的養殖業還未規模化,肉蔬大多是從外買。這個進項也算不錯,比之保甲司的黑色收入雖有不如,卻也不小。

當然,他不會全交出去,分個五分,四分之一給這孫元召,也足以讓對方滿意了。

孫元召狐疑地道:“有這等好事?”

“權且是小弟賠罪之禮,還望團練笑納。”

“呵呵,如此……那某就卻之不恭了?”

“理該如此,來來來,吃酒。”

二人碰杯把盞,先前還如殺父母仇家一般,在利益的調和下,轉臉就如兄弟般親密,真叫人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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