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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旅店》第三十五章 是情皆孽,無人不苦
  她幾乎忘記當時為什麽會來到這個城市,但當她說幾乎的時候,代表她還記得。

  無情的黑夜,驅趕著多余的月光;昏黃的路燈,直立在街道的兩旁;孤單的身影,無助的走在馬路中央;微弱的燈光,看不清她疲憊的模樣。

  之所以選擇微光旅店,不是因為它有多麽出名,更不是曾在這裡留下過什麽回憶,只是單純的出於“微光”二字,因為那是二人曾經的名字。

  放下行李,她漫無目的地在馬路上遊蕩,時而抬頭張望,時而駐足不前,原來旅行有時候只是為了想念一個人。素面朝天,高興就笑,失落也掛在嘴邊;月華清冷,心之所向,人之既往;敞開心門,釋放懷念,擁抱孤獨。

  多年之前,他是主唱,她是鍵盤,“微光樂隊”紅遍大學校園。他說他會陪她登頂山巔,他說他會陪她看盡世間繁華、閱盡紅塵,他們約定將來白頭偕老、滄海桑田。可如今,又是一年鳳凰花開,她隻身而來、年複一年。

  多少聚散離合,讓我們認識了多少人,又與多少人擦肩而過。身邊的人來來往往,在時光流轉間,他曾經的音容笑貌依舊回蕩在耳邊。

  正如西蒙·波娃在《越洋情書》中描述的那般:我渴望能見你一面,但請你記得,我不會開口要求要見你。這不是因為驕傲,你知道我在你面前毫無驕傲可言。而是因為,唯有你也想見我的時候,我們見面才有意義。

  一個人可以癡情到什麽地步?變成望夫石的塗山氏女是癡情、白素貞的千年報恩是癡情、山伯與英台雙雙化蝶的梁祝是癡情,“赤練仙子”李莫愁亦是癡情。

  自古癡情難成事,唯有負心薄情郎。在很多人的印象裡,李莫愁一直都是個縱橫江湖數十載,殺人如麻不眨眼的大惡人,但想到她在絕情谷中葬身火海的場面,都不禁令人百感交集。多少恨,因情而生?又有多少恨,因情而滅?緣起緣滅間又包含了多少的無可奈何?問世間情為何物,隻叫人生死相許。

  是情皆孽,無人不苦。少女靜靜地走著,耳機裡播放著二人唯一的回憶,但為什麽心卻如此的平靜,不是不愛,而是愛已成為了習慣。那個曾經與自己形影不離的人,隨著時光的流逝而愈發深刻;那個曾經讓自己痛徹心扉的人,在歲月的打磨下依舊鋒芒畢現。

  那暫停在回憶中的青澀年華,那個曾經讓她以為可以托付終生的男孩,那些曾經一起走過的路,那些烙印在這座城市大街小巷裡的足跡,一切早已幻滅不見。多少次我們曾一起勾勒著未來,幻想著某天可以成為大明星,讓更多的人聽到我們的作品;多少次我們助演完,蹲在公園裡吃著冰冷的盒飯,可彼此的心卻越靠越近;又有多少次在迷茫與冷眼中的哭泣,淚水落在他的手心,隨即被愛蒸發不見。

  街上的行人越來越少,她的心也越來越痛,那種痛就像萬箭穿心般擊碎了每寸骨頭。熟悉的河畔,熟悉的長椅,熟悉的夜風撲面,她呆坐在黑暗中,腳邊堆滿了空酒罐。原來心情是帶著走的,它會如影隨形的陪我們到世界的每個角落,我們哪怕跑得再遠,也躲不過自己的內心。

  細雨款款而下,這本該熱情似火的夏夜,此刻卻略顯傷感,思念的情愫彌漫於天地之間。柳條微微晃動,風雨潮濕了衣衫,滲透進她的心田。繁華散盡,癡夢成空,耳邊的旋律訴說著歲月的傷感,寂寞的音符讓這夜注定無眠。

  侯門一入深如海,從此蕭郎是路人。

在一個同樣漆黑的夜晚,他提著行李默默離去,只因別墅裡的床太軟,只因當下的日子很難;她呆呆的站在原地,桌子上擺著未動一筷的飯菜,那張伊斯曼音樂學院的錄取通知書是那麽的刺眼。  她登上了飛往美國的航班,他也如願喝著紅酒、嚼著鵝肝,之後的幾年,她用忙碌洗刷著思念,他用放縱麻木著從前。他的口中再也沒發出一個音符,這是他最後的留念;她的手指從未停止過舞動,她希望能彈奏出一曲絕世之音。

  多年以後,她在朋友那裡得知他過得很糟糕,他想與自己見面,希望能再續前緣。可本該有所悸動的心,在聽聞這些後卻毫無波瀾,她依然很愛很愛他,只不過愛的是回憶裡的他,或者說愛的是回憶裡的那種感覺。

  其實她每年都會偷偷跑回來,不告訴任何人。因為她不想忘記曾經的一切,那些回憶是她自己的,與他無關,與人無關。她從未想過要放下這段感情,也從未考慮過開始新的一段。

  很多時候,癡情不是混攪蠻纏,不是鬱鬱寡歡,更不是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旅伴。也不是忘記了時間,忘記了過去,甚至忘記了自己的容顏。紫醉金迷的人世間,隨處可見那流不盡的淚水;滾滾紅塵的硝煙裡,沒人能全身而退,一塵不染。

  幸福的人都是沉默的,因為幸福從不比較,若與人相比, 只會令自己處境悲涼。最美好的愛情也無非是:牽手青春,患難與共;攙扶遲暮,相偎相伴。她不過是選擇了與自己牽手、與自己相伴,不過是紅塵看盡,咫尺相離,心各天涯。

  雨在風中,風在雨裡,時過境遷,他一直在她的傷口中幽居。三生七世,永墮閻羅,隻為情故,雖死不悔。多年漂泊,她習慣了用指尖去彈奏孤獨;身在異鄉,她習慣了用雙眸去眺望心的方向;偶爾想起,她習慣了用腳步去丈量彼此的距離;故地重遊,她習慣了用月眉掩住那四溢的晶瑩透剔。

  風雨驟然而止,手中的酒所剩無幾,東方漸漸泛白,她起身離去。河不變,樹不變,花草亦不變,變的只是身邊少了一個與自己十指緊扣、相偎相依的人。別時容易見時難,難的不是相見,而是為什麽相見。

  癡情是心甘情願的付出,是不去計較別人的眼光,是不求有什麽回報的單方行為。癡情是她愛他的過程,是獨自品嘗苦果的勇氣,是“我依然愛你,但與你無關”的了然......

  許多年前,周傑倫找到方文山,他說想給蔡依林寫一首歌,要很有意義。接下來一人填詞,一人譜曲。作品完成後,周董問方文山歌詞的意義在哪裡,方文山微笑著說:每句歌詞的最後一個字都有“ai”。

  杯盞中的合歡花,舞動著粉紅色的絲線,溫暖著那徹夜不眠的旅人。耳機裡隱約傳出幾句《倒帶》的歌詞,不知在悼念著誰的青春。

  這是一個孤獨的時代,微光旅店,城市的心靈小站,咀嚼人生的千姿百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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