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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北宋當城管》第74章 我要賒帳
  在開封府大牢門前,王浩和包拯二人並肩而立,目送著宋仁宗趙禎一行人離開了開封府大牢後,便轉身重新進入到開封府大牢之中。

  “王司丞,咱們何時實施你新制定的修築水泥馬路,以及修改交通新規的計劃呢?”包拯重新走入開封府大牢之內,向跟他並肩而行的王浩,問詢道。

  面對包拯的問詢,王浩毫不猶豫地作答道:“包公,在下官看來,事不宜遲,咱們應該即可行動才對。”

  接下來,在開封府大牢關押范仲淹的那個牢間之內,王浩和包拯,又跟范仲淹商議了一番具體細節,以免在實施的過程當中出現偏差或者錯誤。

  計議已定,在關押范仲淹的牢間之內,包拯命牢頭拿來筆墨紙硯,由王浩口述,由范仲淹親自提筆,他在旁側檢查,用了大抵一個時辰的功夫,就寫出來了數道言簡意賅地公文。

  眼看著就到了午時許,王浩和包拯跟范仲淹辭別,他們倆分頭行動,包拯主要是帶著一眾開封府衙役,在東京城內的大街小巷,張貼修改了其中一項交通新規的告示。

  把違反交通新規的罰則,由此前的口頭警告、批評教育、關押大牢這三種形式的罰則,一律修改為罰款,按照違反交通新規的程度,罰款數額從一百文錢、一千文錢、一萬文錢、十萬文錢和百萬文錢不等。

  對於無法在十二個時辰繳納應罰數額錢款者,則可以通過向街道司出賣勞力抵押,每做一天工,可抵押十文錢,以此類推。

  這一項新修改的罰則出台,充分體現了一個原則,違反交通新規的富人,那就捧個錢場,違反交通新規的窮人,那就隻好捧個人場。

  無論是你富人還是窮人,在違反了交通新規後,中得捧個場才行,想要逃脫掉處罰,是絕無可能的。

  秉持著不溯及既往的原則,修改後的這一項罰則,在今日午時四刻起,開始在東京城內頒布實施。

  也就是說,此前被判罰在開封府大牢蹲三日之久的范仲淹,他既不可能繳納罰款,也不可以出賣勞力,來抵押自己關押大牢三日的處罰,只能夠在蹲完三日的大牢後,才可以釋放出去。

  這邊廂,包拯帶領著一眾開封府衙役,在東京城內的大街小巷張貼由范仲淹親自提筆撰寫的告示,那邊廂,王浩回到了街道司衙門後,叫上張三木,以及幾名街道司的司卒,趕著街道司僅有的一輛破馬車,出了東京城門,往郊外行去。

  得虧當時已經出現了相當成熟的印刷術,范仲淹所寫的那一份告示手稿,用了不到一刻的功夫,就已經印刷出來了幾百份之多。

  在張三木的指引之下,他們一行人大概趕著馬車,走了大抵有一個半時辰的功夫,便停靠在一個村落的野外。

  從馬車下來後,王浩衝著身前大概一百張開外的地方,定睛一看,當即就喜上眉梢,對站在身旁的張三木,開口說道:“三木兄弟,你這下課幫了我大忙,這下,可算是幫我解決了一個棘手的問題。”

  由於前方的道路比較狹窄,馬車根本就過不去,王浩便讓兩名隨行的司卒在此等候看著馬車,他跟張三木,以及另外四名司卒,以徒步的放行趕了過去。

  用時大抵一刻的功夫,王浩便走到了跟前,這才發現這大片地方,放眼看去,竟然有多達十幾座用石塊砌成的窯。

  停下腳步後,王浩當即就吩咐張三木,以及跟隨前來的四名街道司司卒,把這方圓二三裡地之內的十幾座石窯的主人,

一一叫到他的跟前問話。  由於此時此刻,每個石窯的煙囪幾乎都在往外冒著青煙,也就是說,這些石窯都在燒著東西,作為石窯的主人,基本上都在石窯旁側監工。

  幾乎在每一座石窯的旁邊,都搭建著一兩個簡易的窩棚,這是石窯做工者歇息之用,負責監工的石窯主人,自然也都在此處。

  果不其然,大抵過了半個時辰的功夫,張三木和那四名街道司的司卒,基本上都把這十幾座石窯的主人,都叫到了王浩的跟前。

  此前在開封府大牢的時候,王浩還身穿便服,等到回到了街道司衙門,立馬就換上了公服,包括張三木,以及隨行的街道司司卒,他們每個人也都身穿公服。

  對於這些個石窯的主人來說,他們每個人都是黎民百姓,見到身穿公服之人,被叫去問話,哪敢不從,自然是欣然應允。

  “浩哥兒,我方才數了一下,這裡共計有十六座石窯,我跟四名街道司的弟兄,找到了十四座石窯的主人,其他兩座石窯的主人並不在這裡,我讓那兩座石窯正在做工的人,去向他們的石窯主人匯報去了。”張三木向王浩匯報了一下尋找石窯主人的情況。

  聽完張三木的匯報,王浩微微點了點頭,掃視了兩眼,在他面前一字排開的十四座石窯的主人,便開口問詢道:“你們可知,我是誰?”

  站成一排的這十四個人,聽完王浩的問話,他們先是面面相覷,隨即紛紛搖頭,齊聲回答道:“不知。”

  緊接著,王浩又問詢道:“那你們可知,東京城裡頭有一個街道司衙門嗎?”

  再次面對王浩的問詢,這十四個人又是一番面面相覷,隨即就又搖了搖頭,不約而同地回答道:“不知。”

  接下來,王浩繼續問詢道:“你們從窯裡面燒出來的石灰,是如何運送到東京城內販賣?”

  對於王浩這一次,站在中間的一位年齡稍長,大概到了知天命年歲的中年男子,搶先回答道:“稟告官人,我們窯裡面燒製出來的石灰以後,是由東京城內的買家們,派遣馬車到這裡拉走,我們平日裡很少去東京城,一年之內去東京城的次數屈指可數。”

  聽完這個中年男子的回答後,王浩這才明白過來,他們是因為很少去往東京城,才不知道有街道司這個衙門,更不知道他這個剛上任不足一個月的司丞。

  思忖了片刻的功夫後,王浩當即就向這十四個人,鄭重其事地宣布道:“本官是東京城內的街道司司丞,奉官家之命,要在東京場內修築一條水泥馬路。

  “而你們所有人窯中燒製的石灰,是水泥的重要原料之一。從此刻起,你們在接下來的一個月之內燒製的石灰,都被本官全部征用,不得對外叛賣。一經發現,將關押進開封府大牢治罪。”

  這十四個人聽到站在他們面前,這個看上去剛及弱冠之年的小官人,自稱在東京城內擔任街道司司丞,奉了官家之命要對他們每個人的窯征用三十日,頓時,他們當中的人就喜憂參半。

  “小人冒昧地問一下這位司丞官人,你們每賣出去一車燒製的石灰,買家都會支付五千錢,不知把我等窯內燒製的石灰全部征用後,司丞官人一車石灰可以給我們多少錢?”還是那位中年男子,壯大著膽子,向跟他相對而立的王浩,不卑不亢地問詢道。

  隻待此人的問話聲剛落,跟他面對面的王浩,來不及多想,就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本司丞在征用期限屆滿後,再支付給你們征用石灰的錢,就按照你這為老哥方才所說,每車石灰五千錢。不,本官再給你們每車石灰另加一百錢。

  “為了證明本官不會賴帳,每日你們可以統計出來拉走了多少車石灰,本官給你們簽字畫押打一個欠條便是。等到三十日後,你們帶上本官打下的所有欠條,到東京城內梁門西邊不遠處的街道司衙門取錢就是。本官在這裡向各位保證, 到時候,不會少你一文錢。”

  方才,這十四個人,每個人臉頰上的表情,可以用“喜憂參半”這四個字來形容,當他們聽完王浩說出賒帳三十日這番話後,頓時,每個人的臉頰上立馬浮現出了錯愕、驚慌、憂愁等錯綜複雜的表情。

  看到站在身前的這十四座石窯的主人,他們俱都一副甚是作難的樣子,王浩就一個箭步衝上前去,靠近了他們以後,質問道:“怎麽,你們對於本官方才的提議,都覺得不可行?”

  無論是在古代時候,還是現代社會,“民不與官鬥”這句老話,都是非常適用的。

  他們這十四座石窯的主人,自然是知曉他們身為無權無勢的黎民百姓,自然是鬥不過眼前這個自稱是街道司司丞的年輕人,更何況,這個年輕人是奉趙官家之命,他們自然是不敢有忤逆之舉,只能夠打碎了牙齒往肚子裡面咽,正所謂:啞巴吃黃連——有苦難言。

  不過,他們當中還是有人,不想就這麽任由面前的這個小官人擺布,想要為自己爭取一下利益,對於他們來說,空口白牙就要賒帳三十日,累積在一起的錢可不是個小數目。

  “司丞官人,小人們做的也都是小本生意,官人一口氣就要賒帳三十日,這個日期實在是有些長。我們上山采石,不僅考費人力,而且,還要向開封府繳納三成的稅。若是再被官人您賒帳三十日,我們非都關門歇業了不可。”又是哪位中年男子,在這個時候挺身而出,直起腰板,向王浩方才賒帳三十日的提議,進行婉言謝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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