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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村姑娘李子柒》三十 公園長椅上過夜
  城市醒了,街上又是車水馬龍,又是人流如織。

  找不到王繼森,只能想著如何活下去。

  如果回鄉,似乎有一個借口,說沒找到王繼森。可我不甘心,因為貧窮,自尊心變得很重。

  在廁所的鏡子前,看見自己稚嫩的臉,原來自己無論怎麽演,也不像大人的模樣。

  沒來由的自尊心,像一把槍,頂著我的腦袋,不是生存就是死亡,就是不能回故鄉。

  背著來時的行囊,茫然地走在大街上。

  在繁華錦繡的廣場,金碧輝煌的大門前,看見紅紙黑字寫著招聘服務員,咬一咬牙,怯生生說一聲:“你們這裡還要人嗎?”

  因為在車上,羅家媳婦說過,女孩子出門,又沒什麽靠山,也就能做個服務員。

  也曾在山上聽見別人和奶奶聊過,說種田還不如出去當服務員,又不用文憑,也不用技術,端盤子洗碗,難道比種莊稼還難?

  在我心裡,要活下去,還要避免被拐被騙,只有做服務員這一條路能安全掙錢。

  桌子後面負責招聘的人,看著我,目光很複雜:“身份證看一下。”

  我把身份證遞過去,招聘的人搖搖頭:“小朋友,我們不敢要,招聘未成年,犯法的。”

  接過身份證,驚慌失措地逃走。

  逃到沒人的街角,心亂如麻,想著我也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不偷不搶,不拐不騙,出來打工掙錢,怎麽還犯法呢?

  出門之前,奶奶說:“子柒,在外面怎麽都可以,不好就回家,絕對不能犯法,你要是觸犯了國法,奶奶真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我被徹底嚇懵了,犯法的事絕對不能做,那我該怎樣活下去?

  如果就這樣回去,怎麽對得起來時的路費,怎麽向村裡人說?

  猛然想起,羅家的媳婦說過,不要說自己才十四歲,就說自己快二十了。

  可身份證上印著,出生於一九九零年,我怎麽能騙得過別人呢?這是一個糾纏我的問題。

  想著要急於解決的問題,把腰杆挺得直直的,希望看上去顯得高一些,更像大人。

  漫無目的地到處逛。

  城市對我來說太過陌生,也非常新奇,五彩繽紛,花花綠綠。

  大商場,大超市,大廣場;過街天橋,下穿隧道,玻璃幕牆;花壇裡群芳爭豔,小吃街美食飄香,流行歌曲滿城響……所有的一切,都是初見,看著看著,似乎就忘記了自己在流浪。

  落夜以後霓虹輝煌,烏泱泱的車流,潮水般的人群。

  夜市上熱鬧非凡,千奇百怪,各種燒烤,各種小吃,一一看一遍,一樣不敢嘗,一樣不敢買。

  滿城尋遍,最便宜的就是饅頭。餓了,買兩個饅頭,躲在沒人的地方,狼吞虎咽,怕被人看見自己落魄的模樣,但我並不悲傷。

  直到夜市收攤,直到霓虹稀落,又回到公園那張長椅上。它好像天然就是為我而準備的,但白天屬於別人,只有到夜很深的時候才屬於我。

  長椅很硬,也很窄,勉強能容納我單薄的身軀。它被安放在枝繁葉茂的梅花樹下,四隻椅腳被牢牢地固定在地下,像是怕人把它搬走。

  公園的長椅很多,每條長椅所在的地方景致也各不相同,我偏偏選擇了梅花樹下的長椅,並不是我偏愛梅花。

  這張長椅對面的樹叢後是一道牆,牆後是派出所,派出所的院子裡有幾棵高大的梨樹。比起家裡老屋前的梨樹,

它們如我一樣單薄,枝頭上墜著的梨子發黃,還營養不良似的偏小。  身在異鄉,一切都還沒有著落,我無心看著梨樹,用‘望梅止渴’的方式替代家鄉。只是本能地認為,如果夜裡遇到危險,派出所裡的警察應該可以停供幫助。

  小時候生活在大山裡,從沒見過警察,只在鎮裡上學時才偶爾看見他們的身影。山裡人彼此之間有了矛盾,並不會走三四個小時去鎮上請警察,況且警察也不一定能走這麽遠的山路來。

  只要沒有發生殺人放火這樣的大事,而矛盾又對峙不下,山裡人選擇請長輩和村長,幾乎都能調解。

  從課本裡,我知道警察是罪犯的天敵、克星,是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衛士。

  雖然我剛從偏遠的大山來到繁華都市,可我大概感覺,夜裡睡在派出所隔壁,應該比其它地方更安全。

  長椅不遠處有廁所,每到深夜,它就像長椅一樣,屬於我的‘私人領地’。在廁所不遠處不只是為了上廁所方便,是因為裡面有自來水,可以喝,可以洗臉洗澡。

  我是一個少女,和所有人一樣,天然有愛美之心。當我白天到處閑逛時,看見很多女人們打扮得精致漂亮,更加深了我的愛美之心。

  廁所出口處有一面破損的鏡子,但足以讓我看清自己的模樣。我不敢脫了衣服在裡面洗澡,盡管深夜已經沒有別人,但依然擔心萬一有人來,所以我把毛巾水龍頭下洗濕,然後到女廁所隔間裡去擦拭身子。

  在大山裡,好些天不洗澡,身上也並沒有灰塵和異味。我發現城市裡更容易讓人變得肮髒,空氣中每一粒塵埃裡都攜帶著欲望。

  已經來到這始終灰蒙蒙的天空下,在進入夢鄉之前,我盡可能讓自己潔淨。

  白天逛時,不只是看新奇,我一直在心中盤算,“招聘未成年,犯法的”這句話,是不是就要斬斷我掙錢的夢想,是不是該因此打道回府。

  我知道,我們村裡好些人家的孩子,也只有我這個年紀,就已經在外面打工掙錢,他們和我唯一的區別,是有大人帶著。我天真地想,如果犯法,大人帶著就不犯法了嗎?

  算是深思熟慮後,我決定給這個城市一個機會,也給自己一個機會,或許會有奇跡呢?

  雖然我的生命裡從沒有過奇跡,可對奇跡出現在我生命裡的渴望,並沒有完全熄滅,因為爺爺說我命好,會有大出息。

  爺爺奶奶有堅定不移的信仰——命數,我雖對命數並不怎麽相信,但我想繼續活著。

  我決定要在城市裡尋找希望,是因為家裡一窮二白,如果回去,不只要面對村裡人的嘲笑,也將繼續與奶奶過著沒有盡頭的窮日子。而且,奶奶已經把耕牛都賣了,回去種地就更艱難了。

  家裡太窮,山裡生活太苦,已經來到城市,我不想因為“招聘未成年,犯法的。”這句話,就回到貧窮艱苦的大山裡去。

  再次在夜露薄霧中蜷縮在長椅上時,我的眼淚已經打不濕眼眶,盡管還是傷心,盡管還是迷惘,可我的心已經被寒冰包裹住了。

  入睡之前,我冷冷地望一望城市未熄滅的燈火,旋即進入夢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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