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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全球》第745章:神賜之地(18)
這一價值,顯然不會為後來染指美洲的英、法等國,包括d立後,視美洲為自己後花園的米國所忽視。

  最先在中美洲謀求突破的,是一直在世界范圍內,挑戰西班牙霸權的大英帝國。

  在海盜以及商人們的助力下,英國對兩段南北向的地峽海岸線,展開了爭奪。

  一是尤卡坦半島的東南部,也就是後世的“伯利茲”。

  二是自洪都拉斯東北角“卡拉塔斯卡潟湖”起,向南包括整個尼加拉瓜東海岸的“莫斯基托斯海岸”,直譯為“蚊子海岸。

  1786年,英西雙方達成協議,西班牙實際承認英國對伯利茲的控制,時稱“英屬洪都拉斯”,英國則退出對“莫斯基托斯海岸”的爭奪。

  然而,這並不代表,這兩段海岸就此回歸了平靜。

  在中美洲國家d立後,被“英屬洪都拉斯”的存在,大大壓縮了加勒比海岸線的危地馬拉,

  認為伯利茲,應該是危地馬拉領土的一部分,就像阿根廷不認為馬島,應該歸屬於英國一樣。

  即使這塊英國殖民地在英國的支持下,於1981年正式d立成為了,中美洲唯一的英語國家後,雙方的領土爭端依然存在。

  唯一的變化在於,危地馬拉將領土訴求,縮減為了伯利茲領土的一半。

  以至於地圖上,雙方的國境內依然處於未定狀態。

  類似“伯利茲”這種受殖民分割影響,而形成的地區異類國家,在後世並不罕見。

  典型的例子,還有身為前葡萄牙殖民地的“d帝汶”。

  反而讓我感興趣的,是英國人為什麽最後,會放棄“莫斯基托斯海岸”的爭奪,而將之拱手讓度給了危地馬拉。

  要知道,盡管之前曾經退出這一地區,但在中美洲地區脫離西班牙統治之後,英國人很快又回來了。

  這一切,都與一個湖泊和一條規劃中的運河有關。

  尼加拉瓜並非是中美洲地峽最窄的區段,但通過利用“中美洲第一大湖泊”的尼加拉瓜湖及其支流,運河實際的工程量卻可以被大大降低。

  以至於進入19世紀後,西班牙和後來的“中美洲聯邦”試圖開鑿運河時,將尼加拉瓜作為了主要選址方案。

  這也是為什麽,本已與西班牙達成協議,放棄“莫斯基托斯海岸”的英國,在中美洲國家d立後,又重新試圖控制“莫斯基托斯海岸”的原因所在。

  此前能夠製衡英國的西班牙,已經無力再為這些,前殖民地的命運傷神了。

  取而代之的,是借拉美d立運動之機,提出“美洲事務是美洲人事務”宣言的m國,史稱“m羅主義”。

  最終,英、米雙方達成協議,都不謀求在中美洲地區的殖民統治。

  同時議定,米國在保障英國使用權的情況下,主導對運河的投資,至於“莫斯基托斯海岸”本身,

  則建立了一個自治性質的“莫斯基托斯王國”(1860年)。

  只是,這種安排,對於試圖拿到加勒比海岸線的尼加拉瓜來說,並沒有意義。

  不過,最終尼加拉瓜還是在1894年,拿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莫斯基托斯海岸線”,成為了一個橫跨兩洋的國家。

  諷刺的是,這一收獲,實際卻是以尼加拉瓜失去運河為代價。

  事實上,在運河爭奪戰中,尼加拉瓜方案,本來一直壓倒巴拿馬方案佔據了上風。

  1884年,米國甚至已經就運河開鑿計劃,與尼方正式簽署z治意向書,並著手準備工作。

  然而,對尼加拉瓜境內火山存在的擔憂,在最後時刻讓投資的天平倒向了巴拿馬。

  後世憑借巴拿馬運河的存在,人口數量比尼加拉瓜少三分之一的巴拿馬,gdp總量卻是後者的4倍多。

  毫無疑問,尼加拉瓜因這這次選址,而錯失了一個改變命運歷史機遇。

  不過,所謂“失之東隅,收之桑榆”。

  就如剛才分析的那樣,如果不是因為運河選址的更迭,也許英、米兩國,就不會放任尼加拉瓜重返加勒比海了。

  畢竟,從地緣z治角度來說,分而治之的情況,能夠讓謀求控制者,擁有更多的外交空間。

  從“新西班牙”這個標簽的使用,我們也可以看出,阿茲特克和瑪雅文明,曾經主導的中美洲地區,在西班牙海外帝國中的重要性。

  事實上,除了在哥倫布發現美洲之前,西班牙在所征服的海外領土以外,如非洲西北海岸的“加那利群島”,

  所有在1493年之後,被西班牙人“發現”的土地,都曾經為“新西班牙”的概念所覆蓋。

  這使得“新西班牙”的概念,最初,不僅包含西班牙人在美洲所有的殖民地,包括未征服地區,甚至還包括遠在亞洲的f律賓。

  作為西班牙地理大發現成果的統稱,“新西班牙”這種寬泛的定位,並沒有持續太久。

  最終新西班牙的概念,被壓縮至了現在的墨西哥、地峽國家,巴拿馬除外,以及西屬加勒比海島嶼。

  這一變化,與西班牙海外殖民地的持續擴張有關。

  拋開菲律賓這種,與墨西哥隔在太平洋的亞洲島嶼不說,身處墨西哥城的總督,

  即使是想對南美洲地區發號施令,在地緣z治上也幾乎沒有可能性。

  事實上,在前面我已經分析過了,墨西哥城的行政控制力,在地峽地區就已經明顯走弱,以至於在拉美d立之後,

  這一地區,並沒有被繼承“新西班牙”z治遺產的墨西哥繼承下來,而是分裂成為了6個d立國家。

  至於地理上,更加d立的加勒比島嶼,就更沒有可能了。

  南美洲地區,真正脫離“新西班牙總督區”,而成為與之平級殖民地的時間點,是在1542年。

  在這一年,征服了印加帝國,並初步建立統治的西班牙人,以後世的秘魯首都“利馬”為z治中心,

  建置了統轄西屬南美地區,包括巴拿馬的“秘魯總督區”。

  如果說“新西班牙”的基石,是建立在阿茲特克文明的廢墟之上,那麽這個覆蓋范圍,

  遠比後世的“秘魯g和國”大得多的“秘魯”,則是踩在印加文明頭上建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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