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荷蘭人統治時期,大肚聯盟以允許荷蘭人通過為條件,維持了自己的D立地位。
即使在鄭氏大員時期,其Z治D立地位亦未被動搖。
清王朝收服大員之後,經歷過一系列的爭鬥,這個P埔族的政治代表,終於還是湮滅於歷史之中。
不過,這個樞紐點的地緣地位,並不會因此而消失。
基於中大員連接南、北大員的重要位置,清王朝在大員建省之後,曾一度以台中市為行政中心。
B卦山、大肚溪一帶易守難攻的地形,亦使之屢屢爆發戰事,並一度被命名為“定軍山”。
比如在倭國吞並大員之初,由大員本土力量,組織義軍反抗的“乙M戰爭”中,最大的一次戰役,便是發生於B卦山一帶。
客觀上,P埔族和大肚國,都只是在大員的地緣Z治史中,匆匆露了一面。
在這裡拿出來解讀,一是為了管中窺豹式的,了解一下大員原住民歷史。
二是讓大家對T中和中大員的地理結構、地緣位置有個更清晰的了解。
真正能夠在大員地緣Z治史中,發揮重要影響力的,始終是有“國家”為之背書的島外力量。
1642年,擊敗西班牙王國的荷蘭東印渡公司,成為了全大員島的統治者。
看起來,能夠阻止荷蘭人坐實大員的,就只有來自海峽對岸的力量了。
然而此時統治Z央之國的我朝,正陷入最為危急的時刻。
在帝國的核心區,李自成、張獻忠等人所代表的農民軍,正是各地攻城掠地,動搖帝國根本。
在長城以北,皇太極領導的清王朝,取得了“松錦之戰”的勝利。
建奴的這場決定性勝利,不僅將我朝的軍事力量,徹底逐出了山海關以北地區。
更標志著清王朝,接下來的目標將是逐鹿中原。
兩年以後,在李自成的進逼下,皇帝在紫禁城的後山以身殉國,享國二百七十六年我朝,正式宣告終結。
這一變故,不僅使得我朝的長城防線瞬間瓦解,吳三桂降清,更讓滿洲八旗在我朝終結的1644年,就得以入主燕京。
304年後的1948年,天朝的地緣Z治舞台上,又上演了相似的一幕。
在錦州戰役獲勝的D北J放軍,並同樣只花了數月時間,便通過“P津戰役”的勝利,幫助TG成為燕京城的主人。
只不過,這一次在關內承擔瓦解任務的,不再是“為他人作嫁衣裳”的農民軍,而是同屬H色軍隊序列的其它野戰軍。
Z央之國在17世紀中發生的這一幕,以及300年後的地緣Z治輪回,似乎可以向我們揭示兩個道理:
一是Z央之國的Z治博弈、王朝更迭,自有其地緣Z治上的規律可循。
以“地理為經,歷史為緯”的地緣研究法,能夠很好的幫助我們掌握這些規律。
二是在荷蘭人經營大員,包括擊敗西班牙這個競爭對手時,混亂的Z央之國應該是沒有Z治力量,會去關注這塊化外之地的。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地緣也好、地緣Z治也罷,影響其走向的地緣因素,都不是一成不變的。
就17世紀的情況來說,在大航海時代的助力,以及倭國的貿易需求下,天朝D南沿海,已經形成了強大的民間海上武裝集團。
換句話說,即使我朝崩潰,基於對自身利益的保護,強大的民間海上武裝集團,也未必會坐視荷蘭人對大員的佔領。
在民間海上武裝集團的做大過程中,大航海時代的助力尤為重要。
研究時代背景我們會發現,
倭國對天朝的貿易需求,以及由此產生的矛盾,早在元朝時期,就已經以“倭亂”的面目出現過。只不過,基於倭國的地緣位置原因,這一影響的范圍,主要是包括朝X半島西海岸,以及天朝北方沿海的黃海地區。
及至16世紀,葡萄牙人“幫助”激活天朝,與歐州的直接貿易後,環Z國海的博弈局面,開始出現了結構性變化。
由於我朝的海禁政策,歐州市場所額外發生的巨額利潤,相當部分都流入了D南民間資本手中。
由此產生的一個後果,就是以閩南為核心的,D南民間海上武裝集團,實力了發生質的飛躍。
16世紀中期,在東海海域縱橫的“假倭”,取代在黃海海域為亂的“真倭”,便是這一變化,對地緣Z治的顯著影響之一。
其後,我朝在無力解決東南沿海倭患的情況下,招安以鄭Z龍為代表的民間海上武裝集團。
並由此引發的一系列地緣Z治事件,更是使得這一變化上升到,影響Z央之國地緣Z治版圖的層面。
就“招安”這件事來說,通常的套路,都如那本造反聖經《水滸》中所描述的那樣,被招安者,最終消融於他們的洗白過程中。
這並不是說,被招安者只有死路一條。
只是說Z央之國的集權體系決定了,他們無法再作為一個,能享有獨立軍事自主權的集團,繼續存在。
在鄭Z龍之前,我朝所招安成功的多股海上勢力,都被分化瓦解了。
不過,我朝的風雨飄搖,給了這些民間海上武裝,另一個選擇的機會,那就是與前者,達成事實的合作關系。
這種合作關系,簡單點說,就是一方面接受,Z央政府所授予的官職,並在Z治上,成為帝國體系的一部分。
另一方面,則在軍隊招募、糧餉供給上完全自主。
換句話說,被招安之前的私人武裝,及其所維持的海上貿易體系,在結構並無變化。
在以“公司”模式,開拓海外貿易和殖民地的歐州人看來,上述模式實在是再正常不過的了。
只是在集權體系下的天朝,這樣的合作通常隻存在於亂世。
並且被招安者,往往會急於拋棄,過往不容於正統價值觀的生存模式,讓自己成為,官僚體系的一部分。
朝庭之所以最終選擇和鄭Z龍合作,包括實際允許其擁有私人屬性的軍隊,在於經營海洋與陸地,實際上有很大的不同。
在海洋之上,經濟收入並非如陸地上那般,由固定的田產計算出來,而是通過貿易通路的壟斷,來實現的。
劫掠這種殺雞取卵的方式,並非是海上經營的常規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