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過往商船提供武裝保護,並收到一定比例的“保護費”,才具有可持續性。
一旦建立自己的勢力范圍,這種保護,甚至不需要具體落實到每一次航行上。
在鄭氏海上帝國做大之後,由鄭氏發出的令旗,成為了環Z國海商船的護身符。
一旦因受到其它勢力攻擊而遭遇損失後,護身符的發放者,甚至會第一時間,對船主給予經濟補償,以維護自己的信譽。
這種看似很黑S會的做法,本質與政府收取賦稅,並承擔維護秩序職責並無二致,所缺少的無非是一個官方認證罷了。
Z央之國在17世紀中期的政治亂局,以及海上貿易的繁榮,客觀上都為東南民間海上武裝,提供了展示Z治存在感的契機。
就在明年,一直在各方勢力間遊走,並已做大,成環中G海最大民間武裝的鄭Z龍。
將正式接受我朝的招安,成為了帝國海上秩序的實際維持者。
依靠這層官方認證,鄭氏海上貿易帝國,不僅得壓倒其它同樣背景的競爭者,還擁有了與荷蘭人作戰的資本。
中世紀之前,由X臘、L馬文明主導的歐州文明養成階段,被稱之為西方的“古典時期/代”。
要是以此為標準,套用在天朝的歷史時期,那就是“先秦時代”了。
問題是,華夏文明並沒有出現,如歐州古典時代和中世紀那樣的斷層。
19世紀的天朝,與周王朝時期的天朝,在基本J值觀和組織原則上,並沒本質差異。
有的,只是在前人的基礎上,不斷的進行“修正”,修正在此是個中性詞。
從這一點來說,清王朝及其之前的歷史時期,其實都是天朝的“古典時代”。
好了,回到大員問題上來。
大航海時代,向環Z國海地區的延伸,是對天朝,固有地緣結構遭遇的第一次重大衝擊。
盡管真正的改變,或者說對“天朝古典時代”的衝擊,要到19世紀中期。
Y片戰爭開啟後才得以顯現,但這次衝擊,對大員海峽的地緣影響,卻是異常深遠的。
只是就國人來說,幾乎不會有人意識到這一點,除了我們。
從荷蘭人的角度來說,他們只是需要一個立足點,並由此打開天朝市場的大門。
至於我朝方面,關注點則在於,不要讓這些海上逐利者,影響自己的大陸安全。
最終的調和結果,便是讓荷蘭人放棄,已經被天朝視為海上屏障,並劃入行政序列的澎H列島,轉而經營大員。
而我朝地方官員,則默許民間商船,前往荷蘭人控制的大員港口進行貿易。
看起來,這是一個十分完美的解決方案。
守土有責的地方官員們,不必再為帝國Z央的問責而煩惱。
荷蘭人也得到了渴望的貿易渠道;至於那些,在二者間斡旋的民間資本們,得到的則是中間利潤。
然而這種兼顧各方利益的平衡,在鄭Z龍接受招安之後,很快便被打破了。
從我明官員們的固有價值觀來說,默許荷蘭人以及民間貿易,在大員海岸的存在,本身就只是一種權宜之計。
其無奈之處,在於我朝內陸處處烽煙,天災人禍之下,已經無力對海疆,乃至出海口進行管控。
這裡有黃龍給我的報告,資料裡記錄的很詳細。
鄭Z龍所領導的海上武裝集團,已經成為了海上最強者。
歸附於其旗下的商船,被編制為五大商業集團,以針對不同的貿易方向。
而那些未能向鄭氏繳納保護費,並領取令旗護航的商船,往往在出海後即遭遇其武裝襲擊。
這一做法,甚至使得荷蘭人為了減少麻煩,有時都不得不通過中間人,向鄭Z龍購買令旗,雖然並不常見。
現在他正在和福建巡撫熊文燦接觸,估計明年就會接受招安。
招安後,隨著鄭Z龍的身份轉變,環Z國海的主控權,貌似又回到了我朝手中。
雖然與以往大多數招安事件不同的是,鄭Z龍的被招安。
並非他已經決心洗白身份上岸,就此融入帝國官僚體系。
對於大多數國人來說,這一身份的認定,幾乎是最高追求。
鄭Z龍所渴望的,是大員海峽乃至環Z國海貿易的主導權。
至於與我朝、荷蘭人,以及其它勢力的合作,本質都是圍繞著,這個核心目標來進行選擇的。
在這一原則之下,鄭Z龍在被招安前,既與我朝方面,合力封鎖過在澎H的的荷蘭人。
又曾經受雇於荷蘭人,襲擊過西班牙船隊。
甚至還曾主動,攻擊鷺島等地的水軍,以彰顯自己的實力。
盡管鄭Z龍招安前後的種種行為, 不那麽盡如人意。
但不管怎麽說,鄭氏海上武裝集團與我朝之間,達成了互利的合作關系。
一黑一白兩股強大力量的合作,很快便對大員貿易秩序,造成了重大影響。
一方面,我朝方面覺得鄭Z龍的歸順,使之有了重塑海上秩序的資本。
另一方面,鄭氏集團也希望借此,打擊競爭對手。
由此所導致的直接後果,就是我朝後來開始嚴格限制,前往大員荷蘭殖民地貿易的商船數量。
盡管此後荷蘭人,仍然試圖通過鄭Z龍,從天朝方面獲得足夠的貨源,甚至幫助鄭氏集團,打擊競爭對手以示好。
但在商品的數量、利潤的分配上,鄭Z龍已經完全操控了主動權。
鄭氏集團海上壟斷地位的形成,不僅讓荷蘭人的利益受損嚴重。
也觸及到了其它不屬於,或脫離鄭氏集團的民間海上武裝的利益。
順便說一下,如果說鄭氏集團,具有濃厚的閩南地域性的話,那麽他的反對者,則顯現出一定的廣D背景。
在習慣於相同地域背景結成同盟,並排擠其他背景者的情況下,這種意見上的分化並不足以為奇。
荷蘭人希望大員海峽貿易,重新回到多方爭霸的局面,以讓自己有更多選擇。
不服從於鄭氏的天朝民間海上武裝,則希望打破鄭氏在海上貿易壟斷地位。
對現在海上秩序的不滿情況,促成了這兩股勢力的合作。
的1633年5月,由荷蘭軍艦和我朝海盜船,所組成的聯合艦隊,開始戰略性攻擊,D南沿海的港口以及商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