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日夜店,
早已在此地恭候多時的唐爺和“安全部”的一眾兄弟們,
在鄭斌和李健從車庫中走出的一刹那,
便將二人圍了上來。
李健與唐猛相視一笑。
五十多人,在鄭斌的率領下,便走進了夜店。
本來大家是想在“驚都叉叉酒店”裡直接訂一個包間兒的,
可是鄭斌堅持要在夜店裡開party,
眾人也就彼此心照不宣。
大家都知道自己這位風流老板“衝冠一怒為紅顏,兵分四路殺天白”的故事。
而且還都是故事中的參與者。
故事裡,“大俠”鄭斌率領群豪救了誰,老板把這家夜店給了誰,
大夥兒都是再清楚不過的了,
大家需要的做的,不過是笑眯眯地裝傻而已。
所謂給李健“接風洗塵”雲雲,其實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聽說之前老板曾向“阿嫂”表白過,
號稱只要“阿嫂”同意,就把整個“勞斯萊斯4S店”給盤下來送給“阿嫂”,
卻被“阿嫂”給婉言拒絕了。
老板碰了一次壁之後,頭不夠鐵,不敢再直接往上硬撞了。
所以總是要想方設法地找些借口去接近“阿嫂”。
倆人玩兒的這種“青澀的曖昧”,就好像冬天裡,小男生一面去拉小女生的手,一面說,我拉你手是因為天兒冷,這樣比較暖和……你可不要有別的想法哦……
今天是工作日,
白天這裡的人並不算多。
五十幾個大男人嫌包房裡太悶,
所以乾脆把四個卡座圍在一起,再加上幾個沙發椅,座位空間就綽綽有余了。
其實如果你不點歌唱歌,不找“公主”陪吃陪喝,擠在包房裡當真沒啥意思。
鄭斌保鏢們個個五音不全,對唱歌實在提不起啥興趣,
他們倒是有心找“公主”解悶兒,但他們是萬萬不敢提的。
鄭斌也絕對不可能允許給李健接風的party中發生這麽荒唐的事情。
荒唐?
不錯。
拿自己夜店的“公主”去“喂”自己酒店的“保鏢”,且不說這事兒讓宋雪知道了,她會怎麽想;
就說夜店的“公主”們自己都覺得很難做。
身份上,他們和她們同樣是為老板打工,地位應該是平等的;
這種情況下,讓“公主”去做“公主”的工作,就等於是逼著她們去低人一等,這個任誰心裡也不舒坦。
你要真想找“公主”,可以——下了班,你拿著自己的錢,到老板的夜店裡來消費,誰也擋不住你,那個時候,你是你自己,你是私人身份;
可是現在,你是鄭斌的保鏢,是李健和唐猛的小弟,有這個身份的羈絆,你的很多行為和權利必然受到限制。
推杯換盞,酒過三巡,
鄭斌早就已經坐不住了,左顧右盼的,也沒見“夜店新主人”過來“伺候”一下。
心猿意馬的鄭斌,找了個借口就離開了。
老板不在,大家的自由度就相對高了一些。
李健找了個沒人的犄角旮旯,往處一蹲,拿著手機,在那兒摳摳搜搜的,也不知道在幹嘛。
夜店的燈光本來就調得很暗,
手機熒屏的那點兒亮光反射到他的臉上,乍一看跟個鬼似的。
有一個保鏢酒喝多了之後,拉著唐猛的手,開始給他講那天夜店裡,
大俠鄭斌“英雄救美”的故事:“唐爺啊……你是不知道啊……嗝……” ▁▁▁▁▁▁
“怎麽店裡換成輕音樂了?”
經理辦公室中,鄭斌裝作有意無意地隨口問道。
“哦,老板娘說,白天人少,本來就夠熱鬧,音響開得太大,反而有些燥了。所以老板娘說,可以在不同時間段,嘗試不同風格,白天人不多的時候,可以試試清吧的格調。”
經理態度恭謹,言辭中,討好的意味十足。
他管宋雪叫“老板”,
“老板娘”三個字,他是萬萬不敢在宋雪面前說不出口的。
但是在鄭斌面前,他又故意把“老板娘”三個字咬得特別重,因為他知道——鄭斌愛聽。
果然,鄭斌坐在那兒搖頭晃腦的,聽得都有幻覺了,弄得好像宋雪真的是他媳婦兒似的。
“嗯……”鄭斌裝B地點著頭,“那……呃……老板……娘呢?”
他自以為是接著經理的話茬兒往下問的,那個態度已經很明確了——是因為你提到“老板娘”我才在“百忙之中”“忽然”“不經意間”想起來的,我可不是故意來找她的……
“呃……”經理支支吾吾。
“嗯?”鄭斌疑惑。
“她現在好像在……在櫃台那邊兒……”
“嗯?”鄭斌更疑惑了,“她在夜店當老板娘,不坐享清福,跑櫃台那邊兒幹嘛去了?”
鄭斌當初讓宋雪來打理這家夜店,原意就是要她當個“甩手掌櫃”,只要把大方向控制在合琺范圍內,具體事務交給這個經理來處理即可。
“老板娘說……”
“說什麽?”
“她說這個‘夜店’就好比您打下來的江山基業,創業容易守業難,她必須得快速了解熟悉店裡的各項業務服務內容,才能更好地去管理……所以……她不讓我跟底下員工說明她的真實身份,她要親自深入基層,對這個夜店裡的情況全盤了解之後,再去重新制定管理規劃……”
“我去——”聽得鄭斌直搔頭皮,“這些女人是不是都有控制欲啊?老老實實躺在男人懷裡享福不好麽?……那她有沒有……”
“嗯?”經理茫然。
“譬如說,同事不知道她的真實身份,怠慢她,讓她難堪什麽的?”
鄭斌擔心宋雪像胡月那樣,因為工作出色,遭到同事的排擠。
“那倒沒有——絕對沒有!”經理連連擺手,“其實同事們雖然不知道她的真實身份,但是也能根據一些端倪,猜出她來歷特殊。”
然後經理就舉了一個例子。
因為夜店裡,除了保安之外,大多數工作女性都能承擔,
而且有些“特殊的工種”非女性不能承擔,
所以當初秦天白沒死以前,為了擴大夜店營收,規定夜店所有女性,只要能跟客人“談攏”,都可以提供“出,台”服務。
下至掃地大媽,上至夜店女歌手、舞女、女調酒師、女DJ,只要客人相中了,就可以請到卡座、包房中“陪聊”“陪酒”,當然要按照鍾點收取費用。
如果“談得愉快”,雙方都有意願,就可以帶走,之後夜店再收取一定比例的“中介費”,
這既是“白日夜店”的一項“服務”,也是夜店中的一個噱頭。
然後夜店自然有規定,所有夜店中工作的女****期間,都必須使用夜店專用的“洗手間”,不得使用客人使用的“公共洗手間”。
這當然不是對夜店女性表達特殊的尊重,而是防止她們把身體中的某些“疾病”帶到客人身上。
這其實給夜店很多女性員工造成不便。
比方說,很多專職的歌手、調酒師根本不會去跟客人發生什麽,她們自認為很“乾淨”,卻不得不跟那些“公主”們使用同一間衛生間。
所以她們內急的話,寧可坐電梯,到樓上大廈的“洗手間”“放水”,也絕不肯使用夜店的“職工專用洗手間”。
但是宋雪就不同了,她用的既不是“職工專用洗手間”也不是客人“公共洗手間”,有人見她敢當著經理的面兒,直接走進老板專用的包房裡;
再比方說,夜店裡是包吃包住的,只要是在“白日夜店”中的男女職工,吃住一律免費,但是他們從來也沒講過宋雪和她們一塊兒吃過飯;
甚至還有員工說,感覺好像以前見過宋雪,就在秦天白S的那天……
各種跡象表明,宋雪來歷很不一般。
雖然大夥不知道她的真實身份,但是沒有人敢惹她。
能在夜店這種社交場做事兒的,基本上都是人精,誰也不傻。
“我……去看看她吧……”鄭斌吞吞吐吐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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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斌?”
站在櫃台後面的宋雪,看著一聲不吭、穿著服務生製服,正在專注擦桌子的鄭斌,語氣中頗感訝異。
“怎麽,”鄭斌故作沒好氣地問道,“看見我你很奇怪麽?”
“你怎麽穿成這個樣子?”
“那你怎麽穿成那個樣子?”鄭斌指著同樣是服務生裝扮的宋雪問道。
“我這是工作需要啊!”
“我這也是……需要啊……”
“小雪!”
鄭斌還想再說點兒什麽,
突然一個女服務員快速跑了過來:“我尿急——那邊兒的客人麻煩你幫我把酒送過去,拜托你了啊!”
“哦,沒事兒的。”
宋雪轉而對鄭斌道:“稍等我一下哈。”
宋雪端著盤子,款款地走了過去。
鄭斌則是背靠著櫃台,十分欣賞地望著她的背影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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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呦~!”
“怎麽回事兒啊你!”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你知不知我這件衣服多少……”
夜店外場西首邊兒一排卡座上,坐了十幾個人。
那個穿著粉色西服的男子本來怒氣衝衝地看著宋雪,
可是待他借著幽暗的燈光看清楚宋雪的臉蛋兒和身段兒後,
怒氣登時一掃而空。
這裡的燈光確實太暗,宋雪被絆倒了,一杯酒直接灑在那個粉紅色西服客人的身上。
這個客人四十歲年紀,剃了一個大光頭,
上身的西服顏色就夠“搔氣”了,他一怒之下站起來的時候,下身的褲子上面還有鮮花朵朵……
這種醒目的裝扮,也就在夜總會這樣的地方看起來既花哨又不失體統。
試想要是在辦公室裡,或者在鎮,府辦公廳裡穿成這操行……
“喝了這瓶我就不介意了。”
“粉紅客人”拿起那瓶十五度的“羅曼尼-康帝”,對宋雪挑釁地說道。
宋雪也沒有多說,拿起一整瓶紅酒,咕嘟咕嘟,像喝白水一樣灌了進去。
她喝的時候,“粉紅客人”看著宋雪粉嫩的脖頸,飽滿圓潤的凶,脯,眼睛裡閃爍著貪婪的光彩。
“好!”
宋雪把酒瓶放回到桌上的時候,“粉紅客人”大聲地讚道。
“可以了吧。”
宋雪面不改色,平靜地說道。
“多少錢?”
“粉紅客人”眼睛裡閃動著銀邪的光芒,一邊貪婪地在宋雪曼妙的身段兒上掃著,一邊直言不諱地問道。
只要“價錢”合適,所有的女員工都是可以“出台”的,
這是當初秦天白遺留下來的規矩,
鄭斌也沒有做出改動,只是取消了夜店的“中介費”。
所以那個客人是在問宋雪的“出台價”。
“啊?”宋雪一愣,馬上回道,“不要錢,這是作為小店對您造成損失的……”
她話還沒有說完,
整個卡座的客人哄堂大笑。
連倚在櫃台端著酒杯看熱鬧的鄭斌,也是一口紅酒噴了出來,乍一看像吐血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