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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閻羅狂少》第二百零三章 還給我
  以凌秋的視覺能力,僅僅用了幾個眨眼的功夫,便精準無誤的捕捉到了……

  對面大樓上的目標!

  在這小區的正對面,有一個二十多層獨棟公寓,在二十三層,有一個帶著鴨舌帽的男人,手裡端著一把狙擊槍。

  凌秋眯起了眼睛。

  若非自己進入到了鬼靈境界,體內的黃泉血海產生了大量靈氣,可以清楚感知周身一定范圍內的氣息流動的話……

  這顆突如其來的子彈,定然會射中自己。

  當然,有氣息護體,子彈並不會傷自己太深。

  但,那也是傷到了。

  這個可能性,讓凌秋很是不爽。

  “有人要殺你?”

  初墨依然冷靜的過分,在子彈射入房屋內的一刹那,她的眼神之中,只是短暫的閃爍出一抹異色,緊接著便是冷靜的發問。

  凌秋沒有理會初墨,直接飛奔出門。

  ……

  約莫一分多鍾的時間。

  凌秋以極快的速度,殺到了對面大樓的目標地點。

  然而……

  電梯門剛打開,一個戴鴨舌帽的男人,忽然就抽出一把刀刃,朝著凌秋的脖頸大動脈處狠狠刺來!

  這一刀,很專業,很凌厲!

  這是一個職業殺手!

  凌秋心中一頓,一個閃身掠到此人身後,一把將其握到的手臂拗斷!

  喀喀!

  一聲恐怖的骨頭脆響。

  此人咧嘴哼哼了一聲,竟然……沒有慘叫出來!

  是個硬骨頭。

  凌秋一個反手將其摁在地上,從他包裹裡翻出了一把老舊的狙擊槍,確認此人就是方才動手的人,他便冷冷道:“你是誰。”

  說著,凌秋一隻腳微微用力。

  此人臂膀上的骨骼又是一陣喀喀作響,吃痛之下,汗流浹背,惡狠狠的咬著牙道:“百殺閣四丈紅,【沙雕】!”

  凌秋:???

  代號這麽充滿自我批判精神的嗎??

  “我沙雕之所以有這麽響亮的代號,是因為我有一雙沙漠之雕的眼睛!任何人,只要出現在我的射程范圍,便不可能是我的對手。但是……近戰,我認輸!殺了我吧!”

  這人倒是敞亮。

  看來,百殺閣的殺手,普遍還是有點兒思想覺悟的。

  選擇這條路,至少都知道生死有命,之前那個疤面鼠,也是面對自己第一時間擺出戰鬥的姿態。

  至少從這一點來說,這百殺閣的殺手,還是值得凌秋多看幾眼,多說兩句的。

  “為何殺我。”

  凌秋問道。

  這個沙雕道:“你殺了疤面鼠,自然會被我們百殺閣紅名通緝。——現在百殺閣已經發出了紅名追殺令。你現在的賞金,是五百萬。不過……”

  頓了頓,這個沙雕卻是咧嘴一笑:“如果我也死在你手裡。那麽……你的賞金,將會提升到七百萬。嘿嘿……到時候,會有更多更強的人來追殺你!”

  原來如此。

  凌秋微微一笑。

  這個消息,對於其他人來說,必然是災難級別。

  但對凌秋來說,反倒是令他頗為期待。

  “殺了我。”

  沙雕仰起頭,渾然不懼。

  凌秋淡淡道:“是條漢子。”

  說著,一隻手直接放在沙雕腦門之上,一股氣息,貫穿而入!

  噗通。

  此人倒趴在地,乾脆利落,當場翹辮子。

  ……

  重新回到出租屋。

  那初墨依然平靜淡漠,手裡捧著一碗沙拉,仔細一看,沙拉裡面,竟然伴著鬼靈草。

  凌秋抱著膀子道:“鬼靈草,原來是涼拌著吃的?”

  初墨沒有回頭,用叉子將一串鬼靈草放入口中,輕輕咀嚼了兩下:“也可以換成其他做法,但是我比較喜歡這種吃法。”

  凌秋笑了笑:“有人剛才開槍射擊,差點將我殺掉。——對此,你似乎並不驚訝。”

  初墨淡淡道:“見慣了,就沒什麽值得驚訝的了。”

  “哦?聽你意思,你經歷挺多?”

  “不算多,但,每一個經歷,都是很多人窮盡一生都想象不到的。”

  “說來聽聽。”

  凌秋緩緩坐下,點燃一支香煙。

  初墨看了凌秋一眼:“不說。”

  “因為是秘密?”

  “也不全是,我只是不想說。”

  “那好,我隻問一個問題。”

  凌秋翹起二郎腿:“因為這個問題,牽扯到我會不會對你出手。所以,你最好回答。”

  “你問。”

  “你能不能走陰。”

  走陰,是指人還活著的時候,靈魂下陰間走一趟。

  “能。”

  初墨很乾脆利落地道:“每年,都能走一次陰。”

  “……”

  聽到這句話,凌秋認認真真的看了初墨的眼神很久,雖然她表情無變化,但凌秋可以清晰的捕捉她眼底任何一絲一毫的異動。

  他很確定,初墨,便沒有說謊。

  因為……

  後天奪舍,和天生奪舍,是有區別的。

  後天奪舍,是指,某些惡靈,在達到一定的實力基礎下,因為機緣巧合,找到了奪舍的目標,並完成奪舍,這樣的話,這種存在,就必須鏟除。

  而天生奪舍,是指一個軀體,自打出生的那一刻起,便被某個靈魂附體。這種情況,往往是地府輪回司的工作失誤。

  後天奪舍,是不可能走陰的,但天生奪舍的靈魂,卻可以!

  古今中外有很多這樣的人, 他們會隨著記憶逐漸清晰,慢慢回憶起來,自己原本並不是這個身體的主人,而是另外一個已經死過的人的靈魂。這種傳說,在民間屢見不鮮,甚至有很多人,會按照自己的記憶,找到自己前世的家人。

  民間調侃說,這種情況,是輪回轉世的時候,忘了和孟婆湯了。

  現在看來,這初墨應該是天生奪舍,所以……

  凌秋不需要對她動手。

  因為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奪舍,並不是她的本意。

  “你問完我了,那麽……你……該如何解釋你的身份。”

  初墨將最後一串鬼靈草吃完,似乎有些心滿意足的擦了擦嘴,抬眼問道。

  凌秋淡淡一笑:“哦,我只是個閻羅王而已。曾經。”

  “嗯??”

  初墨明顯一愣,隨即微微搖頭:“你不想說,我不逼你。”

  “……”

  凌秋聳了聳肩。

  得,實話告訴你了,你不信,那就是你的問題了。

  “無論如何,你應該懂得方術,不然你不可能知道這麽多鬼神之事。——這樣的話,把東西還給我。”

  初墨站起身來,朝凌秋伸出一隻纖纖細掌。

  凌秋道:“什麽東西?”

  “護身符。”

  初墨道:“你顯然有不懼鬼神的能力,那我便不浪費了。這護身符,價值上百萬,可以還給我了。”

  “嗯?”

  一聽這話,凌秋忽然一頓。

  “你說……護身符,價值上百萬?就這種簡單的護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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