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所以標榜自己是高等動物,就在於懂得克制自己的行為,理智地活著。
這是地球上其他已知動物所不能企及的。或許也是造物主(生物運行程序的制定者)所始料不及的。
然而不論人類文明如何發達,不論人類法律和社會倫理多麽完備,不論約束人性的牢籠多麽牢固,生物種群維護自身繁衍生存的自然法則必然會衝破一切枷鎖,確保人類的繁衍不受人類自身的理智所控制!
這就是愛情。
越來越多的人不願意結婚,不願意生小孩,但很少有人說不願意談戀愛。即便是某些宗教修行者,除非進行物理性手術,否則能夠依靠自己意志力,徹底斷情絕愛的人,微乎其微!
這就是愛情的力量。它是一種人性本能的衝動。
在我們每個正常人的心中,都為愛情留有一塊聖潔之地。於是人類所有因為衝動而喪失理智的行為都受到了唾棄,有的甚至要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比如醉酒犯罪,吸毒,激情殺人……卻除了愛情!
因為愛情即便是錯的,也是美的,無罪的。為了愛情,即便獻出了生命,也是偉大的。
我甚至發現,人一輩子八成的行為都被“愛情”所左右著。從小時候特別喜歡跟異性小夥伴鬧別扭,到情竇初開的學習生涯,然後就到了談婚論嫁,婚後生活也免不了扯不斷理還亂的舊人舊事舊情,何況還有離婚的,再婚的,為了愛情不顧財產分割、小孩撫養等等複雜難題的……
愛情的確是人性最無法抗拒的本能衝動。也因此,人類種群最終得以繁衍延續。
可怕的是“愛情”也有病態模式,它不僅僅合理存在於異性之間。同性、亂倫、精神戀愛……最終甚至可能愛戀上了沒有生命的物體!
我便是一個典型例子。
在我處在嚴重的心理病態當中,疲憊不堪以至於對生感到絕望時,忽然發現物極必反,事情正在悄悄發生轉機――我愛上了“死亡”這個命題。
或許正是因為愛情的緣故,我一想到死亡,內心便湧起一股冬日的暖流、夏日的冰泉,感到滿心的歡喜。
於是,不再為起床還是不起床,洗臉不洗臉,吃早餐還是不吃早餐,去上課還是逃課,有意義還是無意義……生存還是毀滅這些難題糾纏不清,自我折磨了。
跟死亡的美比起來,之前這些走不出的心理困境,現在看來竟變得無比可笑而可憐。
有意義如何,無意義又怎樣?想怎麽活著,就怎麽去活!想怎麽做,就盡管去做!想在乎別人的看法,就夾著尾巴做人!想超凡脫俗活著,就脫光衣服裸奔……
我不再陷入這些無聊的思想鬥爭了,唯一在乎的只剩下“死亡”。
全部的精力,所有的在乎以及滿腦子充斥的,隻有――
死亡!
因為愛情,讓我不再追究死亡的意義,也不再思考死後是否存在靈魂與重生的可能。
因為愛是人性最無法抗拒的本能衝動。
那時的我堅信自己將不久於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