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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桀宋》第二百零二章 圍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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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城郊,有一座常有猛獸出沒的原始山脈,名為商山。

這座山並不是很大,卻縱橫也有幾十裡,草木茂盛,參天大樹如傘蓋一般,隱天蔽日。這裡的木材都是上等的,用作支柱極佳,隻是沒有敢隨便進入商山狩獵和伐木,因為這裡可是宋國公室每年圍獵的地方!

和別的國家一般,宋國公室也有尚武的傳統,不說是高貴的天子和諸侯了,即便是一般的公卿大夫這些貴族們,及其家族子弟每每都會跟隨公室一起圍獵,弓馬嫻熟,由此而來。

在春秋戰國時代,還不同於秦漢之後的世家大族。先秦時代,是靠著血脈傳承的,稱之為貴族,而秦漢之後則是詩書傳家,每每都能依靠祖上出過幾個名臣名將,封妻蔭子,而代代相傳,這些都是以後的世家。

其實世家從根本上是比不上貴族的!

原因很多,其中比較鮮明的一個原因就是先秦時代的貴族都有著尚武之風。他們並不只是依靠著祖輩的余蔭,他們學習的是君子六藝,包括“禮、樂、射、禦、書、數”等六種技藝。

而後來的世家子弟,他們隻是熟讀詩書子集,能引經據典,很少有人可以活學活用的!

貴族跟世家本質上的區別極大,因為貴族子弟一般都是文武兼備,而且真正重視忠孝禮義信,至於後來的世家子弟就不必多說了,就算飽讀詩書的,也跟書呆子差不多了,一點上進心都沒有。

先秦時代,百家爭鳴!

春秋戰國時代更是華夏文明的萌芽時期,中國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成語故事是出自這個時代的。

春秋戰國時期,中國哲學家慣於用名言雋語和比喻例證的形式表達自己的思想。

如“撥苗助長”、“守株待兔”、“刻舟求劍”、“畫蛇添足”等等成語故事。

如“完壁歸趙”、“負荊請罪”、“臥薪嘗膽”、“紙上談兵”、“如火如荼”、“退避三舍”等歷史事件的概括。

“桃之夭夭”、“浩然之氣”、“得魚忘筌”、“雞犬相聞”、“盡善盡美”等古書中詞句的摘引或改寫。《詩經》、《呂氏春秋》、《老子》、《莊子》、《論語》等著作裡比比皆是。

孔子作為第一個私塾老師出現後引發知識大爆炸,孔子、孟子、荀子、莊子、韓非子等大家的寓言和春秋戰國人和後人總結的作品正是寓言和名句的集中地,這方面的成語真的太多太多了,講成語故事話一晚上也說不完。

這一日,宋君偃帶著宋國的公卿大夫們,及其貴族子弟還有一乾圍獵的隊伍來到這商山圍獵。

圍獵活動在列國可不罕見,這是經常的事情。畢竟在這個連電視、手機、電腦都沒有的時代,古人能消遣時間的娛樂活動並不多,如果是一般的黔首,或許在一整天的忙碌裡,早就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了。

但是貴族是有著自己的娛樂活動的。除了歌舞升平之外,就是這圍獵的活動比較好玩一點了。

春獵冬狩,既能秉承先祖的尚武傳統,磨礪國家的棟梁之材,即那些貴族子弟,還可以陶冶情操,盛行尚武之風,又能當做一種娛樂活動,增加彼此的情誼,可謂是一舉數得。

“君父!孩兒今天要給你打一頭麋鹿!當做晚上的下酒菜。”在四方台的下面,子啟一臉亢奮地站出來向著子偃拱手道。

今日的圍獵活動,也頗為盛大,宋君偃難得將自己的幾個兒子帶出來見見世面了。長子子恆、次子子啟、三子子契和五子子斐,

子偃的四個已經長得人模人樣的孩子都被帶到商山跟隨他圍獵了。其中,最大的是子恆,已經十六歲了,在這個時代都可以當爹的人了。而宋君偃正是在十五歲的時候有的子恆,宋君偃今年的歲數也不小了,三十有一,少年的時候也乾過不少欺男霸女的荒唐事情,風流的種子就是那個時候種下的。

最小的呢,是子斐,不過也有十三歲了,這孩子乖巧懂事,為人謙遜,待人接物都是彬彬有禮的,頗有上古君子之風。

這長、次、三、五,四個兒子,中間的四子已經夭折了,所以忽略不計。在這個時代醫療水平可是極度落後的,宋君偃的孩子能活這麽多個,還都是上天庇護的緣故……

“好啊。啟兒有心了!寡人便等著你狩獵一隻麋鹿下酒了!”子偃在主位上含笑說道。

可是在下邊的公子契表示很不服氣,他自認為勇武不輸於子啟,有心在宋君偃面前賣弄,所以在席間站出來高聲道:“這麋鹿算得了什麽?君父,你看孩兒今天就給你狩獵一頭大蟲(老虎)!”

“哼,吹牛!”子啟瞪著眼睛喝道,“別沒逮到老虎,就被老虎給咬死了!”

“你等著瞧吧!”

見到兩個公子如此針鋒相對,在席間的群臣隱隱都猜到了一些什麽,他們不由得跟旁邊的人交頭接耳,竊竊私語起來了。

宋君偃上位有六七年之久,卻遲遲沒有立世子。看來是打著立君立賢的主意了,不過作為保守的公卿大夫, 他們並不讚同廢長立幼這種事情,世子乃是國本,是儲君,不可以輕言廢立,所以宋君偃一直沒有提出立誰為世子,他們這些做臣子的也不好說什麽。

畢竟子偃還年富力強,春秋鼎盛,誰知道他會不會忌諱立儲君的事情?

難道子偃是對現在的嫡長子子恆有什麽不滿了嗎?嗯,有可能,畢竟子恆的性格比較謙和,身子骨比較孱弱,不似宋君偃那樣的霸道,勇武過人。

一般來說,國君立賢的話都會選擇跟自己的性格和長相還有行事作風比較相似的公子。在這一點上,子恆就弱了一等。

“好了好了。”看見兩個孩子在那裡爭吵,喋喋不休的爭吵,宋君偃真的是又好氣又好笑,搖著頭說道,“你倆有這個爭強好鬥之心還是好的。往往好強之人,都有不同於常人的上進心!這樣吧,子啟、子契,你倆去圍獵,就不要管什麽麋鹿老虎的了,今日圍獵,你們誰所狩的獵物最多,或者是誰獵殺的猛獸最多、最凶悍者,寡人便把手上的這個匕首,還有一百金作為彩頭獎勵給他,如何?”

“諾!”子啟和子契相互瞪了一眼,然後一起向著宋君偃叩首道。

一百金的獎賞他們是不怎麽在乎的,反正衣食住行他們都不必發愁,要那麽多金錢幹嘛?他們真正在乎的還是子偃的態度。

而宋君偃此時手裡的匕首,不過是一把割肉的餐刀,但是象征意義不一樣啊,畢竟是國君賞賜的,就跟金字招牌一樣,拿出去還能跟別人炫耀呢!這可是萬兩黃金都換不來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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