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九點,答辯會開始,司儀請大家分別入席辯方和控方陣營。認為檢方證據不足,可以去辯方席,認為檢方證據充足的可以去控方席。
結果讓人尷尬,所有人都去了控方席,沒有任何人選擇辯方席。
司儀播放了三名東唐退休法官對本案的看法。這三名法官退休前在東唐頗有名氣,目前定居國外頤養天年。三名法官就第一條答辯會輪流說明了自己觀點,三名法官皆認為檢方有足夠證據告王小姐敲詐。
司儀關閉電視,道:“這裡恭喜所有來賓獲得一百萬元的勝利獎金。明天上午九點,是答辯會的第二個問題:王小姐和孫地誰說的是實話。這邊有個提示:XX國烈焰法律谘詢中心已經掌握有核心證據,證明誰在撒謊。這個證據是事後拿到的證據,所以不會將證據公布。來賓們需要就目前掌握的信息和資料,做出陣營判斷。謝謝大家,再見。”
大家起身,司儀接收到通話,拿麥克風:“不好意思,大家稍等。特別說明一點,如果孫地和王小姐都存在撒謊的情況,那麽請選擇更接近真相的一方。嚴格說明:孫地認為王小姐主動要求談心,談心後要求封口費一百萬。王小姐認為孫地主動要求談心,並且有一定物資許諾。關鍵點在誰主動談心和誰提出物資補償。謝謝大家,另外船隻遊樂設施開放,大家可以隨意遊玩。”
……
郵輪娛樂設施是非常多的,連面對小孩的項目都開放了。釣魚、玩牌、保齡球、潛水、快艇飛傘等等,不僅遊樂項目多,而且食物也開始正常提供。早餐、上午茶、午餐、下午茶、晚餐、宵夜……24小時都有東西吃。
曹雲選擇的是釣魚。在船尾釣點,水手幫忙上餌下溝,站立到一邊。曹雲坐沙灘椅,桌子邊有點心有飲料。豪華郵輪的服務是非常好的。
享受優質服務又回到錢的問題上。曹雲為什麽會偏向錢,但是又不是極度追求金錢呢?這就是曹雲接受信息能力太強,導致了其塑造出獨有的金錢價值觀。
在考律師證期間,曹雲的老師告訴曹雲,錢是所有一切的根本。曹雲作為曾經的警察大學學員,並不同意老師的說法。有一天曹雲老師說了自己的故事。曹雲老師年幼時家境貧寒,有一位非常要好的鄰居,青梅竹馬。一起上幼兒園,一切上小學,甚至兩家家長都想給他們定親。
到了初中時,朋友病倒了,她的病並非無藥可救,她最終還是死了,原因是無錢可救。雖然有慈善機構支付了第一期治療費用,但是第二期的康復費用呢?接下去五年持續治療的費用呢?
曹雲這位學法律的老師說起這件事仍舊非常難過和憤世嫉俗。
盧群不缺錢,他給曹雲灌輸的思想是夢想和追求,人的一生非常短暫,如何在短暫的人生中取得輝煌,最終無憾的面對死亡,依靠的就是理想。
十人營老師對理想,對人生,對金錢看法又不一樣。十人營老師說的詞叫:精彩。煙花雖然轉瞬而逝,但其發出最璀璨的光芒。當所有人都不知道你曾經存在的時候,那是你真正完全的死亡。人生價值在於精彩,在於出眾,在於無可替代。如果無法留下濃重的一筆,人生的意義何在?
曹雲是綜合了自己尊敬的幾位人的想法,再加自己生活個工作經歷,慢慢衍生出自己的三觀。錢是要的,但是又不是極為重要。中庸可保身,但悶騷之火時刻準備熊熊燃燒。曹雲有時候也很迷惘,諸如挑戰東方,他不太在乎鬣狗給的報酬,他要挑戰刑案之王歐陽逸。結果因為悶騷過頭,險些被乾掉。
後怕,又不後悔!
曹雲看大海,想著事情。
“怎麽?沒去拉幫結派?”歐陽逸打斷了曹雲的思緒,他拿了一杯飲料坐到了另外一個位置上,對水手示意,水手幫忙下杆。
歐陽逸說的拉幫結派,指的是現在三派,其中兩派是知情律師,孫地當時的律師何英,王小姐當時的律師呼延屏,還有就是神探越三尺。
九個人分三派,加上曹雲和歐陽逸,那就是四派。想起來也有些好笑。
曹雲戴著墨鏡,問:“沒有人拉你?”
歐陽逸道:“第二辯題是王小姐和孫地誰說實話,我作用不大。”
曹雲道:“我的看法想法:案件有趣在沒有結論,答辯會就是雙方陣營的交鋒。歐陽律師你刑事水平在所有人之上,這時候應該拉你才對。”
歐陽逸道:“司儀也說明了,已經掌握了可以證明王小姐和孫地誰說實話的核心證據。辯論似乎一點意義都沒有。”
曹雲問:“你信嗎?”
歐陽逸反問:“你不信?”
曹雲靜默許久,道:“烈焰一向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按照我的看法。本次烈焰活動主要目的未必是孫地,而是……”
歐陽逸接口:“而是我們這群自稱東唐最高端的司法人氏。檢方王牌司馬落,新生代律師王曹雲,刑案之王歐陽逸,老狐狸南宮騰飛。加上大財團律師所銀河律師所合夥人何英,首富東方私人律師團的呼延屏。三代神探越三尺。九名被邀來賓中有七人舉足輕重。”
曹雲反問:“司馬落有這地位嗎?”曹雲並不同意歐陽逸看法,烈焰目標不可能是司法人員。但他沒有反駁。
歐陽逸道:“司馬落在檢方水平中算是很高的,或者說在東唐檢方水平中最高。他的特點是穩如泰山,幾乎不漏破綻。他輸給你幾次是你強攻打開防線……說實話,檢方想要打贏我們,真的需要需要鐵證。早在一年前我就挖過他,可惜他很有信念,不為金錢所動。據說他現在休假加入你們律師所充電,等他畢業出山後,我想他會變得很難對付。”
曹雲笑:“我應該謝謝歐陽律師的誇獎。”
“有實力自然有讚譽,如果不為了讚譽,不為了金錢,不為了名利,我們為什麽要刻苦努力?別人只看見我們的成功,卻看不見我們的付出。”歐陽逸道:“我一直想找個機會向你道歉。”
“道歉?”
“我知道軒轅法準備對付你,但是迫於淫威,我最終選擇沉默出國旅遊去了。你沒事我很高興。”
曹雲道:“歐陽律師太客氣了,這是我太年輕惹禍上身。”
“什麽惹禍上身?年輕人就要桀驁不馴,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我當年就是這樣,只不過現在有了家庭,有了負擔,不再是為自己而活。”司馬落道:“話說回來,從張子喬跳陷阱可以看出,曹律師對刑偵頗為了解。”
曹雲笑問:“我們兩人算一派?”
“哈哈,為什麽不?”歐陽逸道:“我雖然拖家帶口,但是不蒸饅頭爭口氣,我不想在這裡被滅。”
好律師的統一風格,不拘於泥,面子重要,贏更重要。
曹雲:“我來郵輪後就分析過案子,對王小姐進行過側寫。我對孫地因為一些案子的原因也有所了解。我個人認為,他們兩人都撒謊了,我比較在意的是大家都沒注意到一個人。”
“誰?”
曹雲道:“報警人。”
“哦?”
“關於報警人我有幾點疑問,第一點:既然1303是孫地常年包的客房,按照道理來說,在房源充足情況下,酒店不應該會將1303房間隔壁租售出去。第二點,酒店的隔音效果通常不錯,除非當時03和01房間窗戶都是開著,否則王小姐要喊多大聲,才能驚動1301的報警人。問題在於……”
歐陽逸接道:“問題是一兩點左右,天氣很熱,開了空調,窗戶肯定是關閉的。1301的房客是一位有心人。你認為報警人是指使者,還是王小姐的同夥?”
曹雲道:“如果是同夥,報警不符合利益。按照法律規定,如果孫地牆尖成立,孫地必然不能再擔任上市公司的董事。但是,如果是布局陷害,水平似乎低劣了一些。我無法確定報警人到底是什麽情況,但是他很可疑。”
曹雲道:“事實按照我推理應該差不多,王小姐有心,孫地臨時起意,王小姐‘不小心’勾引,孫地順水推舟。本來你情我願,討厭的1301訪客報警打破了這情況。”
歐陽逸皺眉:“孫地說王小姐要一百萬,他不同意,發現了一些輕微肢體衝突。你怎麽看?”
曹雲道:“我不認為王小姐會開這個價,如果王小姐開這個價格,不會沒有其他準備。最少有錄音,視頻之類。我認為王小姐就是想攀枝,她要的應該不多。孫地筆錄,事後和王小姐就報酬產生分歧,肢體衝突,王小姐喊救命,1301房客才會報警。王小姐稱,事前被壓倒,她喊救命,孫地許諾提拔,她才半推半就。事後兩人很和平,一直到警察到來。按照道理來說,孫地撒謊。”
歐陽逸道:“可是很多事是不講道理的。”
曹雲:“對,王小姐有個非常不利的因素,她在孫地午休期間,主動前往客房。作為行政秘書不是通常意義的秘書,他們負責處理文書工作,並不隸屬某位管理層。王小姐和孫地肯定不熟。基於這個立場,王小姐撒謊的可能性更大。”
曹雲:“但是,我注意到第三條辯題。王小姐稱檢方以指控為威脅,要求她認罪,是真的還是假的?”
歐陽逸品味一會:“如果孫地說的是實話,第三條的辯題基本沒有意義。既然坐實了王小姐撒謊,有足夠證據控告王小姐敲詐,那第三條辯題還有什麽意思?”
曹雲道:“因此,我認為烈焰掌握的核心證據對孫地極為不利,所以我這局會押寶王小姐。”
歐陽逸笑:“你先分析了一堆王小姐的劣勢,最後卻站隊王小姐。很不講道理。”
曹雲也笑了:“你也說了,很多事是不講道理的。”
……
第三天上午九點,答辯會進行第二個問題:王小姐和孫地誰說的是實話。
這次答辯會分成三方,一方是辯護席支持孫地說的是實話,包括了呼延屏、何英等四名律師。另外一方控方席位支持王小姐說了實話,包括了曹雲、歐陽逸和南宮騰飛。還有一方坐聽審席,越三尺、司馬落兩人就坐。
司儀首先詢問:“越檢察官,司馬檢察官,你們兩位是棄權嗎?”
越三尺拿起面前麥克風,道:“本案孫地和王小姐都在撒謊,事實真相應該是,王小姐有引誘孫地的成份,孫地則讀出王小姐的想法,於是主動進攻。按照規則來說,女生穿的多少,動作如何,只要不超過一定界限,就不違法。男生由於女生的衣服多寡、某些容易讓人誤會的動作,進行肢體接觸,男生違法。所以在道德上,我站孫地,在法律上,我站王小姐。”
司馬落伸手要過麥克風,道:“按照烈焰定的規則,區分點在是孫地主動觸碰王小姐,還是王小姐主動觸碰孫地。按照法律規定,王小姐是不足信的。第一條:王小姐知道房間內只有孫地,她的工作並不著急,在沒有任何強迫情況下,她仍舊進入了客房。第二條:在驗傷環節,未發現有暴力衝突,也就是說王小姐是順從孫地的。第三條:綜合第一和第二條,王小姐帶有目的,並且達成目的。他們情況類似鏢客和那誰,只是因為價格上存在了差異。所以控告孫地侵害王小姐是不成立的。王小姐在法律上是不對的,但是很明顯的孫地主動觸碰了王小姐, 這在烈焰規則中孫地是不對的。所以我不知道應該怎麽選。”
越三尺和司馬落互相看了一眼,大家都有些訝然,兩名檢察官雖然都選擇聽審席,但是竟然意見不一致。越三尺認為法律上女可以搔,男不可擾。司馬落認為,法律上王小姐是不對的。
律師們知道誰對誰錯,越三尺是以公眾場合來衡量這件事,但是這件事不是發生在公眾場合。王小姐進入孫地客房帶有主動主觀惡意,就法律來說,司馬落是對的。越三尺在這方面不如司馬落的,她就是一名偵探。
司儀點點頭:“好吧,接下去是辯方,你們認為王小姐主動身體接觸孫地,還是孫地主動身體接觸王小姐?誰在撒謊?”
呼延屏開口:“這案子我和何英律師是最了解的,我可以告訴大家,王小姐承認自己在得到機會後,已經有心理準備,特意前往1303房間。如司馬檢察官所說,王小姐帶有主觀惡意的主動進入客房。並且主動以說明報表為理由,和孫地有直接身體接觸。孫地讀取了對方的意思,順水推舟。王小姐半推半就。孫地沒想到王小姐有前科,事後王小姐直接要一百萬。這讓孫地感覺被耍了,於是雙方發生了爭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