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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天策》第13章 我想做個好人
  “臨死之前,有這麽多大人物在場,聽我方修在這裡發表人生感慨,也算是榮幸之至了。既然感慨說完,那接下來我想自說自話地去講講道理。”

  方修整理了下自己的儀表,恢復了初始時的淡然平靜,目光巡視了場內一圈,最後定格在人群最上方的雲家大小姐雲火瑤身上。

  “你生得確實很美。”語氣很柔和,也很真誠。

  就像是戀人之間的親昵調情,一直默如鏡湖的場面,也被這一句話攪起了波瀾。

  許多人,包括身為被誇讚者的雲火瑤,也一臉錯愕,不知道這涼城少年為何突然說出這樣一句。

  難道想在最後的時間打溫情牌,乞求原諒?

  可人都要死了,這時候說這些豈不是太晚了?

  “……但很可惜,並不是最美。”

  方修話語略微停頓了片刻,無限惋惜地輕歎了口氣,接著吐出這最後一句。

  他臉上的表情顯得尤為失望,而其余人的表情則是精彩紛呈。

  這兩句話很沒頭沒腦,也很是難以理解,但不代表場中沒人不可以理解。

  ――我要娶的是世間最美貌最漂亮的媳婦,而很可惜你不是,所以還不夠入我的眼。

  理解之後,便是強烈的震驚,這少年……到底從何而來的勇氣,敢說出這樣的話語?

  出生於大夏朝雲家的雲火瑤,在王都有著“胭脂虎”的稱號。這其中的“虎”,自然是指她那性格驕縱無法無天的大小姐脾氣,而這“胭脂”一詞,則是讚譽她的美貌。

  膚若凝脂花顏月貌,乃是一等一的美少女。

  若不是兩名對她寵溺到極點的哥哥,實在凶名太盛,就像是兩座不可逾越的高山橫隔於前,不容許任何人染指傷害自己的妹妹。否則王都那些自命風流的世家公子,早就一擁而上大獻殷勤了。

  而這番話語落在雲火瑤耳中,所表達的意思則更加直觀。

  ――我看不上你,也從未對你產生過興趣,先前也不是故意佔你便宜,所以你別想太多,也別自作多情。

  “你…你……”

  她用手指著下方的方修,卻怎麽都吐不出完整的一個詞出來,徹底被氣炸了。

  明明佔了自己便宜,卻還要故作清高,裝作一副不屑為之的模樣。這世上,為何會有如此厚顏無恥之徒?!

  枉費她先前心中還很是愧疚,以為對方直接被雲叔一掌拍死了,而自己卻未能及時出言阻止。

  而雲煥仲,在聽到這句話後,則用行動表達出了自己的憤怒,朝前跨出一步,來到衣衫滿是血跡的方修面前。

  先前他是看這少年一副命不久矣的模樣,便想著讓對方臨死前說兩句算了,卻沒想到他又在此口無遮攔在此大放厥詞。

  “我家大小姐,又有何處得罪過你,你非得在此咄咄逼人?”雲煥仲冷聲質問。

  其實比起言語的質問,他更想直接再出手,擰斷對方的脖子,讓他此後再也無法說出任何一個字。

  但是,在方修被擊飛到屋外後,面對大小姐的不滿,雲煥仲已經答應再也不擅自出手,因為他認為方修已經必死無疑。

  方修目光平靜,直視著眼前這位威名赫赫的神將:“我從來沒有逼過任何人,相反,你們一直都在逼我去死才對。”

  “就算是死,那也是你罪有應得!”

  “那麽請問神將閣下,我方修到底犯了何罪?”似聽到了荒繆無比的笑話,方修不怒反笑,

。  “你…你竟然對……你下手竟如此狠辣,一看就不是良善之輩!哪怕這不是我們雲家大小姐,是尋常的女子也不該出手如此之重!”

  盛怒之下的雲煥仲,差點當著眾人的面,直接將心中所想的“無恥罪行”給公諸於世,還好中間及時轉了口。

  “戰場之上,要區分男女?面對敵人,需心懷仁慈?”他望著雲煥仲,語氣盡是嘲弄:“如果神將閣下你回答一句‘是’,那我真的很是懷疑,你怎麽現在還活生生站在這裡,而不是早已埋骨它鄉。況且,你為將領軍這些年來,敢說手中從未染過手無寸鐵的平民之血?”

  雲煥仲頓時啞口無言,無法反駁。

  方修繼續道:“這就是我一直想要說的道理,她偷跑進我的屋子,燒了屬於我的東西,本就有錯在先。我將之誤認為逃走的刺客,誤做了些不該做的事情,豈不很是正常?但就因為她是所謂雲家的大小姐,所以哪怕我有道理,最後也變得沒有道理,或者說你們從未想過要講道理。”

  這些話他一直想說,因為憋在心裡實在不舒服,因為自己真的很是無辜。

  作為生命最後的報復,他含糊帶過自己做了什麽,隻是說那是不該做的事。

  很多人都聽懂了,更加肯定了心中那隱晦猜測,而雲火瑤依舊一臉茫然。

  此時此刻,雲煥仲真的實在忍不住了。

  就算先前答應過小姐不再出手,但眼前這個混蛋滿嘴胡言亂語,再讓他說下去,場面直覺越發難以收拾!

  而且,雲煥仲更是不解,就算自己先前那盛怒一掌沒有將他直接斃命,但心肺肯定是受了極其嚴重的傷,按理說最多說個兩三句遺言,就該倒地斃命了才對。

  可怎麽一番高談闊論說了如此多的話語之後,這混蛋既不咳嗽也不喘氣,氣色反而越來越好了?

  記得他剛進來之時,明明面色煞白吐血不止,一副氣若遊絲命不久矣模樣,但現在怎麽連血都不吐了?

  錯覺,這肯定是自己的錯覺。一定是回光返照!一定是!

  戰場廝殺多年,見過太多死亡的雲煥仲,可是清楚見到方修胸口的凹陷,說明自己那一掌的張力,已盡數轟擊在他的心髒之上。雖沒有直接將他的心髒化為湮粉,但也足以碎裂讓它才對,況且地面上血液中的內髒碎片,也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一個人,無心可以活麽?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要是無心都能活,那就不是人,而是徹頭徹尾的怪物了。

  ……

  ……

  “以前,我一直都很不喜歡這個世界,因為它太過冰冷太過無趣。也從未覺得,生命有什麽值得敬畏之處,因為它實在太過於脆弱和短暫。”

  “很小的時候,我便見過戰爭過後,橫陳滿地的屍骨,和被鮮血浸染成紅毯的雪原。也見過落雪的長街上,懷抱著嬰兒的母親跪在幾名軍裝大漢腳下哀聲哭求,可她懷中的孩子還是被無情奪走,重重摔在地面,溫熱鮮血融開一片積雪。在哭聲中那衣衫凌亂的母親,被那幾人淫笑拉扯著離開。嬰兒屍體旁邊,是胸口被破開的父親屍體。”

  “老黃牙總和我說要懂得生活,這樣才會是一個完整的人。可所謂生活,得先有‘生’才能‘活’,既然連生存下來都已經是一件無比艱難的事情了,誰會有心思去考慮該怎樣活。”

  “後來,在我學會了殺人這種事後,幾年來,我為了活下來的確也殺了很多人。有薑國人,有夏朝人,也有或許不該死的女人和小孩。老黃牙說我那時候簡直就像個怪物,讓他都覺得害怕,稚嫩的面龐不帶一絲憐憫,看向那些屍體時的目光,就像是看待屠宰場的家畜,無悲無喜。”

  “以前我沒得選,但是現在戰爭結束後,我想做一個好人。所以我很努力地去看那些枯燥無趣的書籍,很努力地想要參加春試大考出人頭地,走出像老黃牙曾經所說的,光明而燦爛的人生道路。”

  方修目光平靜,望著面前將要出手,終結自己性命的雲煥仲。

  “不過我還是錯了,要是早知道今夜會遭遇這樣的事情,我寧可一輩子都窩在黑暗裡。因為我不想死,也確實很怕死。”

  “不過,既然注定了要死,我方修驕傲著而生,自然也要驕傲著去死!”

  這句話說的擲地有聲,頗有氣勢。

  然而,氣勢是有了,可給旁人更多的感覺,更多卻是悲情與可憐。

  “就不勞煩神將閣下來動手了,我自己的命,還是我自己來取走的好。”

  方修自腰間抽出一把短匕,匕柄裝飾精美,忘了是在何年何月何處,在不知是夏朝還是薑國的小軍官屍體上,所搜刮出的戰利品。

  燈光照射匕身之上,映透出冷冽的鋒芒。

  見到他的舉動,場內眾人頓時明悟了那句“我自己的命,自己來結束”的意思。

  至死都這麽驕傲著,認為這世間,沒有人有資格取走身為世間第一天才的他性命,除了自己。

  突然,他像是想起了什麽未完成之事,將提起的匕首重新放下,然後腳步踉蹌地朝大廳西北角落位置走去。

  ……

  汪辛醜站在大廳的角落位置,身為一名普通文官的他,哪裡見識過這樣的血腥場面,臉色蒼白一片,若不是怕失禮,早就先行告辭離開了。

  作為一名看客,他從未認為,這次的事件和自己扯上關系。

  可現在,那滿身鮮血模樣駭人的方修,卻正一步步朝自己走來。

  “快……快殺了他!”

  汪辛醜扯著嗓子驚慌叫囔著,就像是一隻被扼住脖子的公雞。

  場中很多人都在發怔,所以當方修邁出腳步之時,都未曾想太多。在他們看來,受了如此嚴重的必死傷勢,又能做些什麽?

  汪辛醜雖然官職不高,但至少被派遣至此地的朝廷命官,他說的命令,自然有士卒去遵守。

  “嗖嗖!”

  那些反應過來的士卒,見方修手持著凶器,離長官只剩下一步之遙,當即便扣動了手中弩箭。

  數支箭矢,發出尖銳破風之聲,直接命中了方修的肩部、腰部和左腿,血肉模糊,露出些許森森白骨。

  再受重創,已經走到汪辛醜面前的方修,吐出一大口鮮血。

  被淋得滿身鮮血的汪辛醜,見到這駭人一幕,當場就嚇得癱軟在地,一股腥臭的味道從他的跨下散發而出。

  受了傷,覺得站著同樣很是辛苦的方修也蹲下身去,用手中匕首的匕身,拍打著汪辛醜肥肉橫生的臉頰。那些士卒也一時間投鼠忌器,不敢再冒然攻擊。

  汪辛醜在哭,哭著求饒。

  而方修在笑,一臉快意。

  “死肥豬,知道我為什麽會找你嗎?”他帶著復仇成功的笑意開口。

  “不……不知道,方修……哦不,方英雄您就放過我吧!求求你了,你說什麽我都答應你!”汪辛醜滿臉的眼淚鼻涕,連話語都說不利索,帶著一絲哀求哭腔。

  他想破了腦袋,都沒有想出,自己到底哪裡得罪了對方,讓他對自己有如此深仇大恨,臨死都要拉自己來墊背。

  “還記得前幾日,被你一馬鞭抽在臉上的那少年麽?他叫方木,是我罩著的人!原本我還想等以後再慢慢收回這筆帳,不過既然我現在都要死了,當然得抓緊把這件事做了,否則太便宜你了。”

  “別殺我!不要殺我!我改,您說什麽我都改!”

  汪辛醜終於明白了原因,也想起了當日落雪長街之上,確實遇到過一群孩童攔路,自己一怒之下,曾給過領頭那名獨臂的半大少年一馬鞭。

  難道我汪辛醜就如此福薄,明明遇上千載難逢的升遷機遇,卻要因為這可笑至極的理由,死在這裡了麽?他心裡無比悲哀地想著。

  就在心如心灰的他,想著等自己死後,那新納寵妾會不會為自己守節,官場那些同僚又會如何編排議論自己時,卻見到那方修收起了短匕,並沒有臨死拉自己來墊背。反而一臉嫌棄地從地面上站起,遠離了自己。

  之所以嫌棄,是因為對於有潔癖的方修而言,被嚇尿的對方實在是太惡心難聞了。

  況且,方修本就沒有準備去取汪辛醜的性命,隻是想要教訓報復一下,不然實在太便宜他了。如此醜態百出,復仇的目的已經完美達成。

  若是換做以前,估計汪辛醜早就死得不能再死了,但就現在而言,方修可是一個“好人”。

  無論做什麽,都要有始有終,這是他一直以來恪守的人生信條,也是老黃牙當初不厭其煩教誨的道理之一。

  所以,既然當初都已經立志做一名好人了,在這生命的最後時刻,也自當好好保持,萬萬不可掉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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