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世界都不乏以貌取人的,華服男子的仆人看伊森穿的破爛不堪,言語之間就頗為輕慢。 伊森這時已經走出雜貨鋪,回頭掃視了這豪奴打扮的家夥,哂笑道:“眼界不行就低調點歷練幾年,別狂傲不遜給你家主人惹禍。你知道這樣的一張皮子背後蘊藏著怎樣的技術和能力嗎?先去補補課吧。”
豪奴被一個乞丐都不如的人這樣當面羞辱,感覺很是下不來台,梗梗著脖子就要發作,結果聽到了他主人的咳嗽,脖子一縮,溜溜的回去了。
“Sir,請留步。”華服男人狠狠瞪了一眼豪奴,親自打招呼向伊森走了過去。
伊森向對方躬身施禮,“很榮幸能在這裡碰到您這樣的人物。”
“同樣,我對在這種地方能遇到您這樣的人也感到驚訝。”說著他華服男子上下打量一下伊森“看樣子您遇到了困難。您的身材跟我差不多,我那裡還有新做的衣衫,如果您不介意,不妨拿去穿用。”
伊森並沒有謙讓,謝過之後,就從容的隨使者換衣了。
等到他換好衣服,並簡單的梳洗之後,華服男子已經結了帳,在馬車旁等了。
再次看到伊森,華服男子眼睛就是一亮,伊森不但有現代人的那種自由、自信、昂然的精神面貌,還有身為強者的從容和威嚴。
佛靠金裝,他選的華服男子的衣衫雖然是黑色暗紋的,領口、袖扣也沒有那麽多華麗的蕾絲褶皺,款式也就是多扣收腰的短、中、長三件套,可恰恰是這種華貴內蘊的簡約美,最能襯托他的風格特色,而且黑的色調、精致的印鈕扣也格外適合他黑暗子民的容貌氣質。其額頭光潔、頭髮扎起來留在腦後的小辮打扮也與當今的主流有所差別。如今的主流,男子的頭髮過耳,或及肩,都是自然的垂著,又或末梢弄些卷出來,前邊門簾兒一般分到一旁,看起來有些邋遢,伊森這個就比較精神幹練,能更好的襯托他的氣質。
“您是位掌握著力量的貴人。”華服男子讚道。
“貴人這個詞現在距離我又有點遠了,不過這不是問題,花費一點點時間而已。我在這裡感謝您的慷慨,請允許我將這張野狼皮送給您,作為回贈。”
“不,我只是幫您點小忙,可不願佔您這樣的便宜。”
伊森笑:“就是一件皮草而已,請收下留作紀念好了。”
“您這樣說,我就收下了。不知道您要去哪裡,是否有幸同行。”
“我去蘇恰瓦。”
“哈,正好路過,看來這一路上不寂寞了。”華服男子一臉開心的說。
於是伊森搭車與華服男子同行,凱西也有貨車可搭,還得了幾塊麥芽糖,心滿意足的直哼哼。
華服男子明顯受過良好的教養,也走過很多地方,談吐不錯,眼界不俗。
伊森其實並沒有專門在這方面下過苦功,可他實在是經見了太多,精辟箴言、妙語巧論聽了不知道多少,信手拈來一點,就足以讓華服男子大呼過癮了。
兩人談的很投契,也都禮貌的沒有去詢問對方的根底,就是談論這個時代權貴男人們愛談的那些,軍事、政治,一點點藝術,以及比例相當不小的女人。
不是有那麽句話麽,說如果男人之間的一次暢談最後沒能談到女人,那麽說明談話放的不夠開。反之也一樣。
伊森正聽華服男子聊著一些風花雪月的小八卦段子,忽然就是一笑。“總是有這些爛俗的節目。如果您沒在這裡安排一直接應的隊伍的話,那麽我想我們遇到了熱情的造訪者。”
他的話音也就是剛落,馬車停了下來,然後車夫向華服男子報告,有人堵住了前路、以及後路,左右兩邊的山坡樹林中,也是人影憧憧。
“卡奧萊勳爵,我們在此已經等候多時了。”外邊有人大聲喊。
華服男子臉上變色,他叫費爾南多·莫裡蒂,如他的姓氏的意思般,他有著棕黑色的頭髮。有人知道他的名字和姓氏不奇怪,可知道他是卡奧萊勳爵、又出現在這裡的,只能是意圖對他不利的,因為他也是十多天前才知道自己有了這個身份。他就是要趕回去,繼承這個身份,可現在卻被堵在了這裡。
伊森一臉淡定的用手指敲了敲車板,道:“有什麽打算呢?這車勉強能防住火槍的射擊,如果你對這些冒昧的造訪者沒有接待的興趣,我可以幫些小忙打發走他們。”
“啊?不不,這件事跟您無關,您現在離開,說不定他們不會為難您。”
伊森笑,“你的意思就是說他們的確是來找你麻煩的,而且是危急生命的麻煩。”
費爾南多苦笑。
“如果是這樣,那麽我想他們是不會留什麽見證者的。”說著他推開車門:“我去會會他們,對了,這種時候,你不介意死幾個人吧?”
費爾南多都不知道該說什麽好了,最後迸出一句:“我們已經被包圍了,他們人多勢眾,而且有火槍。”
伊森點頭,“知道,所以您的人手裡大約是有內奸,或者之前那個村落中有眼線,否則想像這樣堵個正著沒那麽容易。好了,我的侍女要跟您一起待一會兒,我目前就這麽一個親近的人了,而且還是剛相逢不久。”
不待費爾南多再說什麽,伊森就喚了凱西過來,將這個嚇的有些瑟縮的小人兒送上馬車,並順便把費爾南多那把花劍拿了過來。
花劍就是三個火槍手中用的那種劍,有人將之視為刺劍,實際上還是有一些區別的。它們雖然都有著碟狀、碗狀、或圈狀的複雜護手結構,但刺劍比花劍更細更窄,三個火槍手中的波托斯使用的就是典型的花劍,刃更寬一些,不那麽纖細。
這種武器在伊森用來,略顯不趁手,雖然他愛用的大太刀也不比花劍刃寬很多,可那是刀,單面開刃,脊背厚實,而且大太刀刀身也比較長1.5米,再加上能夠輕松雙手握持的握柄,整個長度基本是跟他本人等高的。
而他愛用的另一種武器十字劍,不及大太刀長,但中心鼓凸厚實,劍刃也寬,只在劍格附近有一個明顯的收縮,看起來就像兩柄短刺劍前後夾著寬刃的劍身。
這兩種武器,都是可以硬格硬擋的,花劍卻是不行,它甚至抻著兩頭能夠在膝蓋上拗斷。
費爾南多這把花劍,很花俏,鑲金纏銀,還有寶石點綴,花式護手條上還鐫刻著花紋和箴言,裝飾用途遠多過實際用途,好在劍身材質在這個時代來講還算不錯。
伊森將之掛在自己的腰間,向費爾南多微微一笑,便大步向隊伍前邊行去。
實際上也不過兩輛馬車,五名護衛,前三開道,後二殿後,兩輛車一輛是行李車,另一輛是費爾南多的乘車。
攔截的人就比較多了。光是正面都有20多名,後面來的也不比正面的少,兩邊坡林中加起來能有30多個,也就是說,總計不夠百人,也差的不多了。
“這或許是件好事也說不定。這麽多的人,真要殺人滅口,走漏風聲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伊森想著,像對方為首的人點頭致意,道:“我是勳爵的朋友,勳爵不太喜歡這種熱鬧的場合,讓我幫忙出來問下,有什麽事直說。
對方是個魁梧的北歐大漢,裝扮不失華貴,卻難掩那種粗獷和桀驁的特色,座下的馬匹也是高頭大馬,普通的馬與之相比,就像是尚未成年。
大漢上下瞅了伊森幾眼,撇嘴道:“我家主人請勳爵做客,識相的就乖乖的跟我們走,免得受傷或橫死。”
伊森點點頭:“說的有道理,荒山野嶺的,很危險。不過我想看看你們的斤兩,夠不夠資格邀請勳爵賞光。”
大漢看了一眼伊森的佩劍,輕蔑的一笑,舔著嘴唇,一副嗜血的樣子:“會丟命哦。”
“男人怎麽會怕丟命。來吧,用這最好的語言交流一下。”
大漢對伊森的嘴炮嘿嘿一笑,“跟我,你不夠看。”說著他一側腦袋,“迭戈,我要一隻耳朵把玩。”
從大漢身後縱馬出來一名鼻梁上有橫疤的男人,向大漢致意後,就翻身下馬,高昂著下巴向伊森走過來。
迭戈將右手的皮手套摘掉,摔在伊森身前地上, 一邊抽劍一邊道:“遇到我算你倒霉。看到我臉上這刀疤了嗎?歐洲第一劍手劃的,我也就差他一線。你,呵呵……”
伊森也抽出劍,側身將劍斜下一甩,然後與對方的劍搭在一起,這是一種代表公正的禮節。這個時代的決鬥文化的一部分。
然後開始了,然後伊森一劍刺穿了迭戈的喉嚨。
迭戈一臉驚愕,可惜話已經說不出來,伊森這一劍最致命的傷害是喉嚨背後的脊椎,那裡神經十分密集。
大漢本來打算看場好戲的笑臉頓時僵住。
“皮亞,你來,我要他至少挨夠十劍才死。”大漢壓著嗓子吼。
嗷……
一聲怪叫,一個乾瘦的男人直接從馬背上翻起跟頭落在地上,兩個前空翻,再加一個720度前空翻,穩穩的落在伊森面前。
“以前在馬戲團表演?”伊森出言詢問。
這話顯然把對方惹惱了,雙手交叉從腰間抽出兩柄短劍,不斷在身前翻飛出劍影劍花,一邊突進還一邊自己配BGM,呀呀呀呀……
伊森一笑,跨步,手中花劍突然極其猛烈的橫掃。
雪亮的劍光如同匹練般橫空一閃。
嗆!噗!兩種聲音混合。
再看那個皮亞,腦袋和兩柄段短劍的一截劍刃全部掉落塵埃。屍身也隨後栽倒。
“啊!”大漢帶著拐彎兒音怒號一聲,直接從腰間拔出燧發槍,對著伊森砰!就是一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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