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伊森看來,吸血鬼的奇特,就在於他們對血液這種物質的利用。 代入到他的體系中,源血對吸血鬼而言,就相當於大腦對人的意義。
大腦是人的靈魂的具體承載部位,最主要的一個作用,就是為靈魂提供養分,生成魂能,供靈魂使用。
而吸血鬼是通過源血來完成這一步的,它們的靈魂就在源血中,絕大部分就像人類的靈魂無法從大腦中剝離出來般,只能混在源血中。
這與意志的強度、靈魂的層次有關,也與技巧有關。
源血與肉體的關系,則如同旅行者與房車的關系。吃喝拉撒睡、行動坐臥走,都離不開它。可舍棄了能不能?也能,一般的吸血鬼是不能,可貝爺那種食物鏈頂端的就絕對能,恰好,他至少也是這個貝爺這個級別的。
不過呢,暫時他還做不到那麽強,這身體需要大力開發,而且也沒必要舍棄來體現高端。
野狼的黑暗力量被攝取了,其血液也被他吸乾,總算是勉強湊夠了一份比較基礎的黑暗力量,形成類似質量產生引力的效果,來更好的攝取外界的黑暗力量。
尤其是今晚月色不錯。這個世界非常棒的一個地方,就在於它是按照現實世界的法則基礎及框架來構建的,而現實世界的月亮,是他見過的最給力的月亮。
如果說阿拉德世界的月亮將恆星能量轉換成月能這種質地較佳的黑暗能量的倍數增幅是2,那麽這個名為地球的世界的月亮,轉換增幅就是50。
他甚至懷疑這東西根本就是惡魔們當初刻意安排,以方便入侵地球的。一如蔬菜大棚中架設的火爐。
一晚上的攝取暗能,他終於不那麽虛弱了。不過這僅僅是從一個角度講,身體還是比較糟糕,這身體需要營養,除了維持肉體活性,也為了生成更多的源血,以彌補長眠的損失。
吸血鬼們對那些不吸人血,隻吸取野獸血的,稱之為‘食素者’。
伊森覺得這個詞用的很恰當。血族食素,和人食素一樣,沒有多麽不好,但如果爭鬥作戰是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那麽無論哪種食素的,都很不好。
他還在阿拉德的時候,就研究過吸血鬼,以及關於獸血和人血的作用差別的課題。
老實說,研究成績比較一般。
不過等他來到廢土地球、接觸了人類的科學後。這方面有那麽點無心插柳柳成蔭的意思。課題竟然自己就攻破了。
過程不去說它,就說結論。人血好過獸血的原因,是因為人血中的養分,更適合吸血鬼吸收。
吸血鬼是由人變的,這種變化從某種角度可以看做是固有消化系統的機能喪失。
有人說這種喪失是進化的體現,他則覺得理解為功能改變不完整更恰當。
因為吸血鬼的身體已死,固有的消化體系的運作不再成立,像胃蠕動、腸蠕動、分泌消化液,分解食物等等,這些都不能進行了。
於是改成了另外一種,像人體吸收酒液中的乙醇那樣直接吸收養分。
那些說吸血為生是進化體現的,也就是衝著這個更有效率的營養吸收來的。
另一方面,吸血鬼也的確需要這種更強力直接的營養吸收模式,來維持身體的機能正常。
人血的作用就是向身體各處搬運氧氣和養分。吸血鬼基於人,身體更認可人血中的養分。如果說人血中的養分可以被吸血鬼100%吸收利用,那麽獸血就是70%以下,具體更要看情況。
從這個角度看,吸血鬼的不少器官成了擺設,連血族自己丟相信,這是詛咒的一部分。
伊森說那是屁。他可是玩黑暗的大行家,不光是毀滅系,邪能系,死靈系都有涉獵。
毀滅系隨處可見,一抓一把。
邪能系魔鬼們玩的比較好,這個次元宇宙貌似沒有這麽一支。
死靈系他的好友死變之艾滋維爾堪稱驚采絕豔,他也跟著沾了光。
所以,他是以一種看無知者的角度去看待那些血族的所謂找長老、親王什麽的。
不懂就裝個乖,不懂不去探索研究、還強行自以為是的解釋,把一切都賴在某種高大上的偉力上,這真的就是不懂裝懂,不但裝懂還要裝逼。
尤其是這個世界的血族,什麽密黨、魔黨、十三氏族,血祖該隱……這都是白狼公司為了一個系列的桌面RPG而搞出來的設定,魔器就恬不知恥的拿來用了。而這個世界的所有智慧生命也都信以為真。
這在他這個外來者眼裡,真的是有些好笑。
當然,他能理解,鄉下地方,自娛自樂,你還不讓了?有必要秀那個高大上嗎?
沒有,入鄉最好能隨俗,不然自己就把自己排斥在外,不能參與其中,那就沒意思了。
不過隨俗歸隨俗,讓他像其他血族那麽搞,他是絕對不會的。這就跟當地人都把脖子套環抻的老長、臉上打孔,洞多環多當成美,而遊客入鄉隨俗也沒必要這麽自殘一樣。
血族的器官也是完全可以利用起來的。所有不死族都能。這是來自艾滋維爾的死變技術。
死靈術、黑暗體,這是他給自己設計的堂皇大道。至於血法術這種對他而言比較新穎的技術類別,可以跟這裡的土著吸血鬼們交流學習一下。
按照這個身體原主人的記憶,他大概知道其原理就是魂力操控特殊血液這種半能量半物質的媒介,進行各種效果應用,跟操控法器本質上是一樣的,蒙上神秘面紗,讓那些不了解的人覺得犀利,連不明所以的吸血鬼自己都覺得高大上的不得了。
“總歸會有點有趣的小花招的。不過這幫家夥從上到下比精靈還不學無術,沉醉於放縱和享樂,能夠真正掌握相關記憶的都不多,也就是靠源血記憶的特殊性,傳承下來一些,要想找到些讓人眼前一亮的怕也不容易。呵呵,魔界的血族如果知道還有這樣的黑暗同胞,估計能自己把自己氣爆炸。”
凱西在晨曦的光芒中醒來,黑鐵木已經完成了最後的使命,成為了一堆灰白的余燼。不過她沒有關注這些,因為伊森居然仍舊坐在那裡。
凱西爬起來,有些語無倫次道:“爵主、陽光,爵主……”
伊森笑道:“黑暗之子在晨曦的第一縷陽光中燃燒化灰?那麽光明之子是不是也要在夜晚降臨後被吞噬成渣?”
“可這不是神對血族的詛咒?”
“呵呵,神不會閑得無聊去詛咒一個遠不如他的存在,你的那種說法只是某些家夥給自己臉上貼金。”
“可他們確實無法承受陽光啊!”
“能力不夠罷了。”伊森也懶得多解釋,換成在阿拉德世界,他想要當白晝行者,怕也不能做的這般從容,尤其是這才佔據具體沒幾個小時。
可來到廢土地球,了解了陰陽論,就有了豁然開朗的感覺。他能一再上演黑暗到聖光的終極轉換,創造十二宮豬鬥士,自然也能把技術用在自己身上。更何況神後援的神文字也是個巨大的幫助。
像他現在,並非是直接用吸血鬼之軀面對陽光,而是靠一個符號。這個符號像生化世界的人類通過神文字,創造出符紋‘愛斯’一樣,是他自己生成的,看起來像個十字架,但上邊的頭是一個尖端向下的水滴圈,這個符號在古埃及,代表著‘權能’,他這個則代表‘契約’,看起來是這麽個符號,內中其實很複雜,用放大鏡看,就能看到這個胸口正中央的血紅色標記,其實是由一系列符紋構成的,正常看則像是一種類似鏤空花紋的紋身。
這標記讓他擁有白晝行者的能力,代價是他必須守誡。
第一誡,不可殺無辜之人。
第二誡,不可**良善之人。
第三誡,不可偷盜勤勞之財。
三條誡律,無辜,良善,勤勞,才是重點。若是沒有,那對他而言就真就束手束腳了。
遵守三誡,換來的自然不止是白晝行走,還有常人的一切特征,以及陽光能量的利用
當然,血族利用陽光,跟人鼓搗**有的一拚,很危險,需要足夠的技術和謹慎的態度才行,一個不慎,就可能玩火**。
凱西在附近的小溪旁洗漱了一下,等她回來後,已經一早清洗過的伊森從營火的燃燼中挖出一個泥包,打開,裡邊是燜燒好的肋排肉。混合著草香味,油而不膩,同樣很好吃。
伊森不吃,他現在的消化系統還不能像常人那樣運作,吃下去只會積壓、不能消化,純屬自找麻煩。
凱西吃完,又小憩了一刻鍾,兩人開始下山。
時過境遷,十多年前的山下還有一個村落的,如今卻只剩下荒棄的廢墟村子周遭的農田更是早就連田壟都看不出來,更曠野草甸幾乎沒有區別。
伊森知道,造成這種荒蕪的不是戰爭,不是瘟疫,不是饑荒,而是超自然生物的狩獵。吸血鬼、狼人、女妖、夜魔……這些生物的泛濫,逼迫人類背井離鄉,抱團求存。
順著已經荒蕪的道路前行,衣衫破爛的伊森看起來比乞丐還要淒慘幾分,各種走風露光。
凱西道歉:“爵主,是我不好,想的不夠周全。”
其實伊森並不在意,但他還是說:“同樣的錯誤,我不希望看到第二次。”
“是。感謝爵主的人次寬恕。”
“爵主這個稱呼已經不和適宜,以後稱呼我老爺。”
“是,老爺。”
“你昨天就是順著這路過來的?”
“是的,老爺。”
“運氣不壞,這裡可不是什麽好地方。”
“這都是小姐賜給我的護身符的功勞。”
“護身符?我看看。”
凱西從頸上解開皮繩,將一個掛墜遞給伊森。
伊森接過來一看,就是一塊木心上雕刻著一個圖案。
他戲中不屑:“這哪是什麽護身符,根本就是一個個人標識,帶著這個,就管帶著黛夫妮家的狗的狗牌一個道理。指望它能護身,還不如自己開嘴炮吼喊幾聲來的有效。”
他將其還給凱西,看著這個小人兒珍視的將之戴回脖子上,就覺得他跟這小家夥真的是有點緣法。
兩人邊走邊聊,伊森控制著節奏,不覺怎樣,效率去不差。
凱西一直被他的冷靜淡定情緒所感染,也不像昨日來尋他時那般惶急了,隨著交談的深入,他漸漸了解了小家夥的身世。
家裡窮,有弟弟要養活,她和姐姐都被賣了。買她的奴隸販子見她病了,不願救治扔路上等死,黛夫妮收留了她,然後就……
一個村落漸漸出現在兩人的視野中,冬歇的田地顯得蕭瑟,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村子的圍牆高而厚實,雖然是黏土夯成的,但的確很結石,還有壕溝和尖木樁。
伊森簡單算了一下,就以這個時代的工作效能,這樣的圍牆差不多要500個成年勞力乾半年,才能夠完成,整個村子加起來都沒有這麽多人,顯然,人類為了生存,也是真下了辛苦了。
圍牆後粗木搭架的哨塔,塔上有哨兵,遠遠的就看到了這對奇怪的組合。
或許是因為凱西的緣故,守門的民兵並沒有刁難兩人,也沒有收稅,就那麽放他們進來了。
伊森直奔村子裡唯一的雜貨店簡旅店兼酒館,他現在有張狼皮,換套衣衫應該是不成問題的。
做這件事,讓他不可避免的想到了剛魂穿的遭遇。又是一張皮子起家,只不過在這裡恐怕沒機會碰到光彩街尤胖子那麽識貨的人。
不識貨有時候也是種苦惱,又或者那雜貨店老板就是想趁機壓價,給的價格與伊森的心中底價相差太大。
伊森也沒多說什麽,笑了笑,就往外走,他寧肯披著這張皮子再走一程。
就在這時,踩起來咯吱作響的木質樓梯下來一位身著華服的男子,他一眼就看中了伊森的這張皮子。
狼皮雖然檔次一般,但皮草要全面的看。
冬天自然是收獲皮毛的最佳季節,動物換了冬裝,那皮毛才有看頭。
而黑暗野狼的皮,又要比普通的狼皮金貴許多,一個是因為它們的個頭、以及強悍,讓其能較易的獲得食物而很少傷到自己,從而保證了皮毛的成色。
再一個黑暗的能量在其體內流轉,也為其皮毛披上了一層神秘的夜色,有種油光放亮的黑紋很漂亮。
還有,伊森的這張皮子品相完好,沒有任何損傷,腿皮、頭皮,都保有,這就很難得,黑暗野狼格外凶殘,哪怕是掉進陷坑、也是困獸猶鬥。想要張完好的黑暗野狼皮很難。
最後,這是經過活性處理的。哪怕是不識貨的人,也能感受到那種活性帶來的自然之美,這跟死物有著極大的差別。就算是現代的皮草處理工藝也無法比擬,更別說這個世界只是類似地球17世紀中葉的文明水平。
華服男人一使眼色,就有仆人追上伊森,趾高氣揚的詢問:“唉,你這皮子我家主人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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