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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金校尉之校花主播》第二十二章:變異山紅犬
  “其實進門之前我也覺得有問題。”

  除了林昊之外,方炎是這裡僅有的略懂風水之人。

  “農村家宅多有講究,就算當地的百姓不懂,在祖上的老人口耳相傳或是有一家得到高人指點,其余人家也基本上都學到點常識。”

  他望向院子正門外,壓低嗓音:

  “房屋正大門不可有大樹,不但阻隔了陽氣進入,還使得屋內的陰氣過重,無法發散到室外,而且滿地的落葉長期不清理也使得庭院無法保持清潔,有遭受雷電和火災的風險。”

  林昊重重地點了點頭,但他看向的卻是門外另一個方向。

  那裡有一顆早已砍斷很多年的樹樁。

  “房屋的西北方有大樹屬於大吉,此位有大樹可庇護此住戶,帶來福氣,若不知這一點把大樹砍掉,可能會禍及子孫。”

  林昊對那顆斬斷的大樹極為不解,有點心疼地看著正在井口打水的阿力,“不知道這家子的主人怎麽想的?還想不想小孩子長大後有出息啦?”

  話到此處,遠處一直背對著五人的尕娃突然轉身。

  院子裡的燈光很弱,小家夥蓬頭垢面似是很多天都沒有洗過臉,更別說洗澡了。

  那片遮住大半張臉的劉海下藏著一道和他年齡完全不符的成熟目光,就這麽死死地盯著林昊,手裡的水桶很吃力地提著,瑟瑟發抖。

  方炎剜了林昊一眼:“胖子,少說幾句,阿力又不是聽不懂漢語。”

  “隻住一晚,應該安全。”秦霜的手環也跟著亮起一片淡藍色的字體。

  “啊哈哈哈,這小家夥耳朵還真是好使哈,這……得嘞,咱還是聊聊晚上吃些什麽吧。”林胖子乾笑兩聲,把脹鼓鼓的登山包撂到桌子上,“我告訴你們,有我胖爺在,嘿嘿嘿,到哪兒都能吃得好。”

  一瓶罐頭、兩瓶罐頭、三瓶罐頭……林胖子一口氣掏出五瓶進口肉罐頭,敢情這貨把這躺遠門當成是旅遊,什麽都可以虧待,唯獨這胃得伺候好。

  方炎對著肉罐頭提不起興趣:“下墓之前忌口,禁煙酒,吃點清淡的最好。”

  “給,一索哥,咱倆不用下墓,隨便吃。”胖子把兩隻罐頭推到一索身前,一副你不嘗嘗就不給我面子的架勢。

  納古斯父子招待的晚餐還算豐盛,雖然沒什麽大魚大肉,但幾道農家菜做的很有味,尤其是當地的青稞米,被煮出一股特有的香氣。

  吃完飯後,烏薩領著五人上了二樓的客房,方炎、林昊和秦霜住西屋的大房,一索和二祝住東屋的小房。

  透過二樓的窗戶,能看到這座宅子的北邊,是一片荒草叢生的後院。

  後院沒有燈,昏暗中隱隱可見大大小小的土坑,雜亂無章地散落在各個角落。

  “隻準借宿一晚,明早吃過飯後請離開。天色不早了,各位快些睡吧。有件事我必須提前警告一遍:大家都是明白人,你們是做什麽行當的我鼻子聞一下便知,奉勸各位晚上不要去我家後院。這附近——經常人死人的!”

  烏薩安頓好眾人之後頭也不回地下樓,方炎正想喊住他問些問題,卻被他冷冰冰地甩來一句:“多的問題就別問了,我不會回答。各位安分一點睡吧,只要不到處亂跑,我這破屋子保證安全。”

  “什麽怪人嘛這是?”二祝撇了撇嘴,不滿道,“這家夥對盜墓者似乎很反感啊,那他為什麽還要收留我們一宿?”

  “有錢能使磨推鬼。”一索嘴角揚起一絲怪笑,

拉著二祝走向東面的客房。  ……

  西屋裡共三張並排的小床,方炎睡在中間,林胖子和秦霜各據左右。

  深夜,胖子在床上翻來覆去就是睡不著,終於忍不住把方炎掐醒:“方炎,方炎……陛下?……我去,死豬你給我醒醒!”

  “又怎麽了?”方炎迷迷糊糊地應了一句。

  “你說那後院為啥不讓人進?我這肚子裡的好奇寶寶都快給急死了。”胖子拽著方炎的胳膊使勁晃,“要不……你陪我過去看看?這事要是不弄清楚,本將軍今晚是別想睡著了。”

  “要去你自己去,我好好補個覺,明天還要下墓。”方炎甩開胖子的手,側過身去,不再搭理。

  “哎。”

  林昊掃興地偏過頭去,在床上平躺了半分鍾,越躺越覺得渾身不痛快,索性一咬牙,起床穿鞋,從包裡取出一支美國進口的神火手電筒,躡手躡腳地走出房間。

  約莫過了半小時,方炎從夢中驚醒。

  一個縹緲的女聲在耳畔輕輕縈繞:“醒醒,方炎?快醒醒?”

  女人的聲音?這屋子裡怎麽會有女人的聲音?音色還有點冷,有點知性。

  方炎嚇出一身冷汗,猛地坐起,只見一條白皙的藕臂搭在自己肩頭,他順著這條手臂定睛一看,是那件熟悉的無袖背心。

  原來剛剛一直是秦霜在耳邊低語,可等他醒來之後,妹子就再也不說話了,換回常用的手段,手環上亮起一圈字:“你那胖子朋友出去半小時了,還沒回來。你去看看?”

  “這死胖子,就他事多,到哪都給我惹事。”

  方炎想起過去帶著胖子倒鬥時,好幾次本來可以毫發無損,全身而退,穩賺一波。偏偏這死胖子貪心,每次都搞出一堆事。

  罵歸罵,就這麽一個胖兄弟,哪能放他出事?方炎趕緊穿上鞋子,來不及套上外套就直奔樓下。

  他想也不想就直奔後院而去,黑暗中他對事物的敏感性大增,突然間發現這間宅子從內部看,似乎是“火星拖尾”的風水格局。

  所謂火星拖尾,指前寬後尖,乃大凶格局。

  越靠近通往後院的那扇小門,屋子越顯得窄,方炎頓感不妙,慌忙加快步伐。

  臨近小門,他正想去碰門把手,突然吱呀一聲,門從另一端被人幽幽地推開。

  一陣刺骨的陰風趁虛而入,方炎下意識地後退半步,只見一個呆滯的身影慢吞吞地挪步而來,它每進一步,自己便不得不後退一步。

  這身影肥頭大耳,還能是誰?正是林胖子!

  他像是丟了魂,意識全無,雙眼緊閉,垂著頭,兩隻手傻兮兮地高高舉過頭頂,像個虔誠的拜月信徒,高舉著雙手徐徐向前,就等遇到合適的對象時再行三拜九叩。

  “胖子?”方炎試探地喊了一聲,林昊並不搭理,仍舊呆愣地向前挪步,身體十分僵硬。

  壞了,林叔就這麽一個兒子,今晚要是把魂丟了,我怎麽跟他交代?

  “這次同行的異士不多,一個招魂師都沒有。”方炎意識到這才是最嚴峻的問題。

  正當愁眉之際,林胖子突然緩緩抬頭,睜開左眼,衝方炎拚命地眨了幾下。

  “這……?”

  方炎乍一看愣是沒看懂,好在多年好基友的默契還是有的,這死胖子肚子裡什麽壞水只要看他眼睛就能猜到幾分。

  眼下不用多想,林昊顯然是在裝,至於裝什麽?

  八成是在裝夢遊。

  而且方炎當場意識到——他身後估計還有東西!

  瞧他嚇得六神無主的樣子,這是被什麽不乾淨的東西黏上了?

  方炎的呼吸急促起來,死死地盯著門外,隨著胖子全身挺入客廳,後面另一個腳步跟了進來。

  率先進門的,卻是一根雙筒槍管。

  “噗!”方炎差點沒笑出聲來,本來以為是什麽鬼怪或者大粽子跟在後頭,沒想到是個大活人挺著一杆槍,槍口就抵在胖子的豬腰子上,一副扣押犯人的氣勢。

  難怪這呆子兩隻手舉過頭頂,這分明就是在投降。

  見到方炎親自救場,納古斯烏薩放下獵槍,“看好你朋友,夜深了,小心著涼。”

  “啊?哦,知道了,我這朋友認床,到了陌生地兒有時會夢遊。”方炎一把將林昊拉過來,對著烏薩連賠笑臉。透過他健碩的身軀,能看到門外有一張躺椅,一床蓋被。

  回到二樓西屋,林胖子抹掉滿頭冷汗,咬牙切齒地抱怨道:“你說這都什麽怪人?居然拉著被子就在門口守起夜來。”

  “是你不對,人家本來就是守墓人。”方炎一句話把林昊的滿腔怨言嗆了回去。

  “我暈,你早就知道了?為什麽不說?”

  “廢話,我要是說出來了你們今晚還睡得著?不過之前只是推測,但現在看來,估計我沒有猜錯。”

  ……

  這一夜除了二祝,所有人都睡得很輕。

  第二天一大早,方炎被林胖子的慘叫聲活活驚醒。

  他睜眼一看,一條紅通通的大狼狗正撲在旁邊的床鋪上。

  與其說是狗,不如說是一隻老虎,方炎這輩子從沒見過這麽大的一條狗。

  最詭異的是,它的毛發是紅色!通體暗沉的褐紅色毛皮,而其背脊中心的那一條線最為惹眼,竟是血淋淋的大紅色。

  紅毛狗很少見,一般都是棕紅色,少數會出現褐紅色,但這條狗卻極為偏紅,尤其是背部的紅線,僅僅看一眼就讓人頭皮發麻。

  它沒什麽惡意,只是壓在林胖子的身上,一條猩紅的大舌頭一遍又一遍舔/舐著胖子的嘴角,確切地說,是在舔殘留在胖子嘴角上的豬油。

  “變異的山紅犬?”

  方炎想到了一個犬種“中國山紅犬”,是獒種和狼種的雜交犬,民間俗稱“大老黑”,一般體型最大的能達到140斤。

  但這條狗何止140斤,它只是頭型和身型像極了大老黑,但毛色卻紅的瘮人,十分詭異。

  “救命啊!方炎快幫我推開它,娘的,好臭啊,惡心死了。”

  林昊一個170斤的胖子竟然被這條狗壓得服服帖帖,怎麽也翻不了身,一旁的秦霜柳眉緊皺,想出手相救,卻遲遲沒有動手,她和方炎的初步反應一樣,被這條狗嚇得不輕。

  在她看來,這絕對不是一條普通的狼狗。

  它的身上,特別是頭部,有一種難聞的腐臭氣息。

  似乎是屍臭!

  “讓你少吃點,你昨晚非要一個人吃四個罐頭,睡前還不擦嘴。”

  方炎起身對上這頭巨型山紅,一時間還真不知道該怎麽對付。

  “大紅!回來!”

  門外及時傳來一個低沉的男聲,對林胖子而言宛如天籟。被喚作大紅的狼狗發出一陣嗚鳴,戀戀不舍地搖著尾巴回到烏薩的身邊,它碩大的狗眼始終盯著林胖子的背包,對裡面的罐頭充滿期待。

  “這狗有問題,回去之後要查查。”

  秦霜的手環上亮起一行字,特意讓方炎的余光瞥見。

  林胖子苦著臉向她借來洗面奶,在水龍頭前洗了十分鍾才趕過來跟大夥吃早飯。

  一人一碗青稞面,經歷了昨晚的尷尬,飯桌上沒人願意說話,直到臨走送行時,烏薩把大夥兒領到後院,他點燃一支鼻煙,幽幽地吸上一口,對著遠處零亂坐落的土丘吐了口煙圈:

  “這裡一共葬了二十三個人。”

  “這……”二祝頓覺頭皮發麻,這種事怎麽不早說?早知道就不住這兒了。

  烏薩抬起渾濁的雙眼,望著陰雲密布的天空,補了一句:“他們都在我這裡住過。”

  他每一句話都很簡短,卻都能給眾人帶來一定的衝擊。

  “十幾年了,每年都有人來鄉裡刨古董。 ”

  “刨古董”是盜墓的另一種委婉說法,就和倒鬥一個意思,烏薩似乎很清楚這一行,乾笑一聲:“呵,都是老手,都曉得先采點,再觀望,選個好日子再下墓。不過……”

  烏薩突然轉身,加重語氣:“全都九死一生。”

  這時,尕娃牽著大紅悄悄走來,小男孩手裡捏著的正是昨晚烏薩在前院握著的鏈子,原來那只是個普普通通的狗鏈,只是這鏈子時而解開,時而拴上。

  “我這狗,是‘馱屍犬’,又叫拖屍犬。”烏薩輕描淡寫地介紹起來,“這方圓幾十公裡的墓群裡有不少屍洞和屍坑,都是千百年來一批又一批盜墓賊的屍體堆砌的凶地,近些年也不斷有人往裡頭跳,縣政/府都懶得管了。”

  “不過,國家不管,我管。”烏薩蹲下身,輕撫狗背,“在我這裡住過的人,就算是和我有緣。我自己沒什麽本事,但我家大紅有能耐,鄉民們都說它是閻王爺恩準的拖屍官,每隔七天,允許從墓裡馱回一具屍體。”

  方炎一行人靜靜地聽著,烏薩的話帶著幾分鄉村迷信,半真半假。

  哈呼~哈呼~哈呼……

  大紅探出舌頭連連哈氣,烏薩撓了撓它靈性的大耳,站起身來,鄭重其事地面向五人,最後的語氣裡帶著一絲憐憫:

  “好了,你們的氣味大紅已經全部記下,如果你們中有人回不來了。它會盡全力把屍體分批馱回來。如果不想葬在我家後院,那就麻煩各位的親朋好友花重金過來把屍體贖回去。

  不過,我還是奉勸一句,現在回頭還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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