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災難的到來,都會帶著一份禮物,你永遠也不會知道,下一秒老天會跟你開什麽玩笑。 都凌雲幾乎是以每秒14m的速度衝出監護室的,還沒跑出病房就聽見他歇斯底裡的呐喊聲:醫生,醫生在哪裡,趕快跟我去,醫生在哪裡?!
聽到呼叫聲,當班醫生也不敢懈怠,趕緊跟著都凌雲跑去病房查看,當都凌雲和主治醫生趕到病房的時候,看到病房裡的情景幾乎是要嚇傻過去:
只見明達溪正端端的坐在床頭,身上的管子已經被她全部拔掉了。
都凌雲一個箭步飛奔過去,一把將明達溪攬入懷中,他說:達溪,你沒有死,你真的沒有死,我就知道你不會撇下我不管的。說完也不顧醫生在場,使勁在明達溪的額上親了幾下。
明達溪本能的將他推開,然後擦了擦都凌雲的吻痕,說:我,我這是在那兒?!
都凌雲急切的說:你忘記了,我們被黑車打劫了,然後你出了車禍,我們這是在醫院!
明達溪又問:醫院,醫院是什麽地方?!
都凌雲一時語塞,他看看醫生,問道:醫生,這……這是怎麽回事?!
經過醫生的一番檢查,明達溪的身體沒有任何問題。如果不是親眼所見親身經歷,醫生簡直不敢相信今天晚上發生的一切是在這個唯物論主宰的地球上發生的。
唯一要留院觀察的是,明達溪的腦子似乎被撞壞了,因為她連自己是誰家住哪裡父母是幹什麽的這些簡單的問題都回答不上來。醫生說,這有可能是腦震蕩引起的短暫性失憶。
都凌雲心想:即使達溪現在不認識自己也沒關系,他有的是時間幫她恢復記憶。隻要他好端端的活在世上比什麽都強。
第二天,明達溪昏睡了一天,都凌雲見她睡的這麽香甜,也不忍心打攪。
期間,警察來過一次,告訴他司機在被送來的路上已經停止了呼吸,現在是死無對證,兩名嫌疑人都已經死亡了。
都凌雲也隻是錄了口供,他心想世上還有什麽比死亡更重的懲罰呢。隻要他的達溪能活著,他可以寬恕世上一切的罪惡。
就在都凌雲處理這一切事情的時候,病床上的被窩裡一雙明媚的雙眼正觀察著身邊的一切,是的,沒錯,此刻躺在病床上的人早已不是什麽女服裝設計師明達溪了,而是那隻狐狸那春,是那條被人類喚作“雪狐”的九尾白狐。
那春在山裡遇見明達溪的第一眼便喜歡上了她,然而狐生來就能嗅到死亡的味道,當她第一次嗅出明達溪身上的死亡氣息時,不免為她感到一絲惋惜,可是眼前的境況又迫使她不得不為自己找一個“安身立命之處”,所以她才一路尾隨其後,見明達溪身段修長,一頭烏發直垂腰窩,那春很是喜歡這張皮囊,於是就在明達溪心電圖拉成一條直線的片刻,她便附在她的體內,那春心想,若是自己擁有了人化之術,便會將這張皮囊還給對方,隻怕自己一旦魂魄出竅,這張漂亮的皮囊即刻會化為一張腐肉之身。
那春看著鏡中自己的容顏,不免感慨道這張皮囊好是好,可是她還有一個附贈品,那就是都凌雲,那春一直在心裡盤算著,她該如何擺脫掉眼前的這個男人呢?!
第三天的傍晚,都凌雲收拾好了所有行囊,準備第二天一大早就給明達溪辦理出院手續,晚上乘飛機直飛深圳。
住院的這幾天,明達溪的胃口出奇的好,他從外面帶回來的任何食物,
明達溪吃起來都是一副風卷殘雲狼吞虎咽的氣勢,那情形放佛是她被餓了三天三夜粒米未進。 隻是在她吃飯的時候,都凌雲隱隱有一種陌生的感覺,這哪兒還像她那個細嚼慢咽的大小姐明達溪啊,分明是個餓極了的乞丐,而且吃起東西來都是用手抓,根本不會拿筷子。
都凌雲將筷子遞到明達溪的手邊,明達溪又給他推了回來,笑一笑,繼續將食物一股腦塞進嘴裡,吃完完全不顧形象地用袖口在嘴邊擦了擦,再把兩隻油乎乎髒兮兮的手往胸前的衣服上一抹這就算完事了。
一旁的都凌雲看的呆若木雞,心想,這孩子估計腦子被撞得不輕,否則也不可能用一直以來拿生命在維護的文藝女青年形象這樣糟踐,哎,其實在她用摳完腳趾的手將食物塞進嘴裡又因為吃的過於匆忙來不及喘息以至於食道的氣體推動鼻涕從鼻孔裡冒出兩個氣泡的那一刻起她的文藝女青年形象已經被瞬間秒撕了。
跟著帥哥有飯吃,是的,這也是那春遲遲未離開都凌雲的最主要動因,她不再用為覓食而煩惱,不必擔心有人設置機關陷阱捕捉她。你也知道,現在隻要是個地方幾乎都有遊客光顧,偌大的秦嶺已經很難再找到像樣的野味了。雖然自己是個雜食動物,葷素都吃,可是顯然挑剔的味蕾更喜歡寵愛葷味兒。想想,那春是有多久沒有吃過這麽一頓飽食了,沒想到人類的食物這麽好吃,她在考慮是不是可以跟著這個男人多混吃混喝幾天,可是,她分明聽到眼前的這個男人說明天晚上坐飛機就走了。雖然她還不能理解“飛機”是個什麽東西,但這近一千年來她常在山間遊走,卻也聽聞了許多關於人類的事情,而她的這些“間接經驗”也大都是從來遊玩的人類嘴裡聽來的。
從歷史的長河中走來,她一路見證著朝代的更迭,人類的變遷,山間的變化,唯一不變的是她那顆渴望擁有人化之術的心。多少次她想站在他們中間,成為一個普普通通的人,雖然偶爾的一次“竊形”會讓她感覺到自己是個“人”,可是每次都不長久,少則三五天,多則半月余,要不是上次在廟裡偷喝了僧人的人參雞湯,她也不能斷定自己能“竊形”而居超過百天。
108天,算來已經過了3天,這流水的日子自從做了人類就變得格外的快。
第二天一大早,都凌雲帶齊了資料去辦出院手續,雖然剛過八點,但是醫院的窗口已經排了長長的隊伍。好在都凌雲來的早,隻要窗口一開,過不了幾分鍾便能辦完。
手機、錢包、還有行李包在警察做完筆錄後就已經全部歸還了自己,想想人生第一次蜜月旅行竟然遭遇這樣的事情,都凌雲現在想來都心有余悸,好在兩人都無大礙也算阿彌陀佛了。
明達溪雖然出現了短暫性失憶,但記憶這東西,就像電腦的內存,有時候滿了也需要刪刪,人生應該常做減法不是嗎?!記憶是會被慢慢遺忘的,即使你不刻意遺忘它它也會隨著時間的流逝慢慢消失,所以短暫性失憶,隻是把很久才能忘記的事情集中在一個時間點批處理罷了。
很快,都凌雲便辦完了出院手續,他拿著一個文件袋匆忙向病房走去。
房門虛掩著,推開門,床上的被褥疊放的整整齊齊,窗簾掀開的一角,一縷陽光照射進來,剛好打在明達溪的鞋子上。
鞋還在,可是人呢?廁所沒有,跑去護士站問護士護士也說沒看見,看到疊放在床沿邊七歪八扭的病號服,都凌雲心裡開始發慌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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