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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品方士》第28章 吃人事件
 (本章吃人事件,有疑惑者可度娘查詢,因為揭露的是段不為人知的歷史,所以略有更改,請見諒)

   人都救醒之後,鎮子上結果還熱鬧了起來,兩三百個人扎堆的扎堆,聚會的聚會,反正對此眾說紛紜,也不回去睡覺也不散開,張世宏和我們商量之後,只能安撫他們說明早上市裡會派人來解釋,人群這才漸漸散了——背過人之後,他打電話通知了康定市政斧,把事情說明了一下,實在被逼沒法,只能把我的解釋給拿了出來。

   當時我的意思是說,這件事可大可小,大的原因是畢竟很多人受了波及,而小的原因則是沒有人員傷亡,大不了說是集體夢遊,至於理由…乾脆就說是外形隕石墜落到附近,散發的奇怪氣體造成的好了。

   嘿,沒想到我這鬼扯到真成了官方通報的說辭,把這件事真就給糊弄過去了。

   這些不說,隻說事情結束後已經凌晨三四點了,我們乾脆就在旅館開了房間,然後也不睡,聚一起聽瀟郡把她所知道的一切給說了出來……

   要說這個海因裡希教授和他女兒的事情,首先,不得不提到近代史上被成為歐洲頭號殺人魔的阿明-邁維斯食人事件。邁維斯是德國人,現年44歲,現在仍然被關押在德國的監獄裡,被判終身監禁,他的食人事件於2001年公諸於眾,並且成為了當時歐洲最大的話題之一。

   事情首先得從他2001的網站廣告說起,當時,邁維斯在網站上以‘肉與骨’的名字發布了帖子,稱自己想找個自願被殺並且吃掉的人,體格健壯,年紀18-30歲之間。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居然至少有280人對此做出了回應,其中200人聲稱願意被他吃掉,30個人願意下刀殺人,10人表示想參加觀看。

   最先對邁韋斯的廣告作出反應的人中,有一位網名叫馬蒂奧的意大利人,邁維斯被捕的供述中對法官直言道:“馬蒂奧希望我用火把他的****燒掉,他還希望我用皮鞭把他打死,我發現這個人有點怪,就將他放棄了。”在聖誕節,邁韋斯與一位聲稱可以提供一名男孩的男子取得了聯系,但幾天后,此人打了退堂鼓。邁韋斯回憶說:“他說,他想在俄羅斯東正教的宴席上被吃掉。聖誕節過後,我進入他的網站,但他沒有回復,或許他真的被吃掉了。”

   邁韋斯還提到了另一位網友,此人家住德國南部,“他希望我用一輛運牛的卡車去接他,象殺豬那樣把他殺掉。我告訴他坐火車到我這裡來,我到車站接他,然後一起到我的屠宰間。他希望我穿著橡膠靴,我們見面後,他親吻了我的靴子。正當我準備殺他時,他突然不幹了。我們互相開起玩笑,然後一起喝啤酒,吃比薩餅。”

   2001年3月,一個自稱名叫布蘭迪斯的柏林男子與邁韋斯取得聯系,說願意讓邁韋斯吃掉。邁韋斯喜出望外,馬上請他來到家中,商量如何結束他的生命,他們還商量用攝像機把一系列殺人過程都錄下來,用以留念。

   邁韋斯領著布蘭迪斯穿過鋪著亞麻油地氈的走廊,向他展示了自己精心設計的屠宰間。這是一個在二樓的狹窄的無窗房間,天棚上有一個肉鉤子,牆角放著一個盛放受害者的籠子,牆上斑斑點點的。兩名男子在床上嘻鬧了一陣子後,一起來到廚房。隨後,布蘭迪斯吞下了20片安眠藥,喝下一瓶烈酒,向邁韋斯點頭示意:可以動手了。

   邁韋斯首先用一把屠刀切下了他的YANG具,隨後將布蘭迪斯綁了起來。邁韋斯將布蘭迪斯的YANG具切碎,拌上大蒜,用油炸成一份小吃。按照他的說法是先享受了這頓美餐,之後,邁維斯把43歲的布蘭迪斯拖到放滿熱水的浴缸裡,失去知覺的布蘭迪斯在裡面躺了近10個小時,直到血流光才死去,與之同時邁維斯則在他旁邊守著,捧著本小說讀得津津有味。

   當然,這次肯定不是看的流雲飛渡的《神鬼再現》了……

   凌晨4點15分左右,布蘭迪斯徹底死亡,瞳孔放大,於是他便把屍體拖到了自己的屠宰車間,一面聽著隨身聽裡的音樂,一面從布蘭迪斯身上切下了65磅左右的肉,分成無數小袋後藏進了冰窖和冰櫃裡。

   這之後,邁維斯感覺到了饑餓,於是他把布蘭迪斯的頭砍了下來,本來想要用微波爐打熱,在發現微波爐太小放不下整個腦袋之後,他選擇了生吃。

   “我先用小刀慢慢把他頭上附著的肉和皮切下來,剔出來慢慢一餐盤的肉,不過頭皮位置的肉我都沒有要,因為我覺得毛發在喉嚨中會讓我感到難以下咽,剔乾淨之後,我把他的上下顎連接的筋切斷,單獨把上半個頭帶回了廚房。

   我用錘子在頭骨頂上砸開個洞,用鉗子把洞擴大,布蘭迪斯的大腦非常新鮮,就像雪白的奶油蛋糕,上面遍布的血絲顏色鮮豔,不用品嘗已經讓我感覺到了美味,於是,我朝腦子裡撒上了白胡椒和鹽,然後用杓子舀起了他的腦漿,慢慢放進了嘴裡…

   唔,沒有吃過的人永遠不會知道這是如何一種美味!稍稍有點腥味的腦漿在鹽粒的催動下,就像生魚片在我味蕾上爆炸,讓我整個人從頭到腳都興奮了起來…(實錄中這裡還有一句,應該是被刪掉了:我建議你回家去嘗嘗你夫人的味道,法官大人,我想那一定會非常美味的…)”

   之後的10個月裡,他每天都要吃一份人肉,同時把布蘭迪斯的骨骼烤焦,磨成粉,加入麵粉裡做成食物,內髒和牙齒埋進了花園裡。

   與之同時,邁維斯開始在網上繼續尋找他的獵物,這當中他又再次屠殺了數人,並且得出了結論:人肉中最好吃的是腦漿,它不但美味,而且能賦予人力量;其次是YANG具,讓他更加的強壯;最後是肌肉,吃起來的感覺超過了任何一種超市出售的肉類。

   逐漸的,他也從尋找志願者,變成了主動給自己想吃掉的目標灌輸某些概念,這當中或者成功過,不過被捕卻也因為如此——他在網上看見了名澳洲小夥子的照片,按照他的話說就是心中湧出了極度想要吃掉他的衝動,於是他便和小夥子聯系,勸說他來德國讓他吃掉,結果這小夥子在交流之後,立刻便報了警,警方第一時間搜查了他的住宅,找到了邁維斯吃剩的人頭和骨骸,立刻便把他逮捕了。

   同時,警方還找到了他前後錄製的50卷錄像帶,記錄他殺人食屍的恐怖惡行。這些錄像帶記錄了他如何肢解布蘭德斯、如何烹煮並吃掉他,以及如何冷凍剩余肢體和器官的場景。只有少數人從頭到尾看過,更多的人則是看到一部分的時候就忍不住了。

   ‘這是我吃掉的第一個人,所以我要紀念他’——邁維斯如是說道。

   最終,邁維斯被判入獄終身監禁。

   瀟郡家屬於個世傳的家族,具體那一家沒說,不過她表示自己是家中的嫡傳長女,所以很小就開始在四處處理這類似的事情,算作某種修行——當時,她父親正好接到手一件案子,內容是有位華夏富商的兒子攜女友前往德國旅遊,不過三四天后就失去了聯系,報警後被德國警方以失蹤人口定論,請了私家偵探也活不見人死不見屍的,消失得無影無蹤。

   富商之子失蹤的時間,正好是邁維斯捕獵活人那10個月之間,後來在新聞上看到這一切之後,富商這才明白兒子可能遭遇不測,但聯系德國警方審問邁維斯的時候,那家夥根本不理,沒有辦法之下,他便輾轉聯系到了瀟郡之父,希望請她出手相助。

   瀟郡與其父來到德國之後,調查中偶然發現了疑點,邁維斯本身屬於宅男類型的人,不過在他發帖吃人之前,有段時間常常到拜訪某個收藏家,這便引起了他的注意,趁著半夜潛入的時候,結果在這收藏家家中也發現了個類似的地窖,裡面藏著的屍體更多——非但如此,這裡還有各式各樣的儀器,從記錄上看,這古董商正在試圖從人體內抽取某種被稱為‘生命元素’的東西,希望找到永生不死的秘密!

   對於他們家族這種獵魔人來說,此事本來就在降妖除魔的范疇內,所以立刻選擇了報警,最終親眼看到警察把整棟住宅包圍起來,不過可惜的是,這個人卻沒有找到。從某些記錄來看,這人早在數天之前就已經離開了德國,前往了其他,原因很簡單:

   他否定了吃普通人能永生不死的理論,認為吃人只能從某種程度上增強壽命, 要想永生不死,光靠吃人是不行的,所以,他決定從某些傳承世界各地的奇怪法術中尋找答案,找到真正不老不死的答案!

   這名古董商,便是毛斜眼他們同行的老頭,自稱海因裡希的古董商,他一生用過很多名字,從托拜西到塞巴斯蒂安,從雅各布到海因裡希,甚至還有華夏名字和東南亞其他國家的名字,為了方便,我們姑且就稱他為海因裡希。

   說到此事,瀟郡從隨身的包裡取出個IPAD,把輸入裡面的照片調出來給我們看,可只是一眼,關西就立刻嚷嚷了起來:

   “不對不對,雖然洋老頭又是白胡子又是白頭髮,但看起來和這個完全不一樣啊!”他指著照片上海因裡希的額頭道:“你看,這裡有個疤,我敢保證,洋老頭的頭上肯定沒有疤,而且鼻子也大了那麽多,不是一個人!”

   我們立刻把疑惑的目光投向了瀟郡,不過,她只是淡淡的笑了笑,說道…)。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起點()投、,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手機用戶請到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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