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官世家與西方精英層天生具備這些表面的東西,拚這個東方是拚不過人從小馬球擊劍日日笙簫從小培養出來的樣子貨的。 楊偉也就是略盡人事的把表面的個人素養提一提,找一些外國使館的洋玩鬧客串個禮儀老師應付的教一教,正規的禮儀老師還要從瑞法酒店集團慢慢尋。
但這都是表面功夫,動真格的時候參照的是核心指導思想與行動準則,不是看誰外語流利會吃西餐。
無論東方還是西方,樣子貨一戳就破,他也根本不懼那些小時候養小馬,大了玩賽馬,天天名流名媛聚會的西方偽貴族,一聞味不對照樣撲殺。
虎狼與羊絕非天生,羊打扮的再妖也只能唬住同類,在虎狼眼中永遠是盤菜,有時暫時沒撲這類妖羊,不是因為妖羊本身,是在等妖羊身後的雄獅老去,英雄遲暮,時機一到,血幕就會拉開。
他不但不對國際與公共關系下定義,更不對關系本身下定義,以免思維被拘,既不重外語,也不重分析。
分析方法可以教,分析的本身是教不會的,沒有那個能力就會采集錯誤的樣本與函數,分析的過程與結果再漂亮也是無用功。
他教的全是不正規的,核心就是強者思維養成與利益關系,重歷練與實踐,讓對利益的嗅覺成為本能。
你可以因為自身認知局限與素質欠缺分析錯,但必須本能對利益產生高度敏感,一旦被人觸碰便如同被人撫摸眼球。
強者思維是可以培養的,不是虛無的東西,正如刀不虛出之規,這是武士意志養成必備的精神,武士是不能隨便拔刀嚇唬人玩的,正如中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一旦拔刀,不見血是不得歸鞘的,出必見血,如果沒有傷到別人,羞刀難入鞘怎麽辦?好辦,割自己的血養刀。養的不是刀,養的是精神。
真正武士的驕傲在哪裡,就在於這種精神不是阿貓阿狗都敢觸碰的,從小就是用自身的鮮血滋養而成,那是從精神到肉體上一套非常殘酷的鍛煉中活下來的,朔雪寒天赤身而立,具足對打滿身傷痕,刀未飲敵血之前,自己的鮮血已經不知道流過多少了。
亮劍精神是同樣的,古中國士與君不同,君可忍辱,士不可辱,既然佩劍,辱不可忍就要拔劍,那不是裝飾品,是捍衛士之精神的殺人之刃,不能遇到弱者辱你就拔劍殺人,被強者侮辱就忍辱偷生,那是不行的,那不叫士,那叫欺軟怕硬,那不是士之精神。
明知不敵,也要拔劍,寧可血濺當場也絕不偷生,這才是士之精神。
田橫以士之精神約束自己,寧可自刎也絕不受辱,後世看來哪裡是受辱,分明是漢高祖不計其活烹酈食其的前嫌,求賢若渴招他當官,這是君臣相得的佳話。
但在當時,漢招降田橫,在田橫看來這就是漢廷不把他當做士看待,把他當成反覆小人了,這對士來講是奇恥大辱。無法雪恥,就會與自己秉承的精神同朽,與其持有同樣精神的五百部下,等田橫自刎的消息一到,全部自刎,無人偷生。
君子與士人人想當,自詡君子與士的人多了,但不是人人敢受那份苦,願意承受那份傷。武士輸了剖腹,你輸了跑了;士被招降自刎,你一招降當官去了;君子一諾駟馬難追,你無意義的瞎話張嘴就來,都是只能看到光鮮一面看不到血粼粼一面。隻願享福不願受苦,那是培養不出君子與士的。
舉重運動員拿起奧運獎牌的時候,流過的汗不知道等於多少個自身體重,
吃的苦遭的罪,對身體生理的摧殘,幾乎就是一輩子的,獎牌是有代價的。 各國越是精英部隊,傷亡指標越高,平日訓練個科目都能練死人的,榮耀是鮮血鑄就的,有些臂章你掛上了,承擔的不僅是榮譽,還有那份直面鮮血的覺悟,死亡來臨之時,不會敲門的。
強者精神也是這樣的,要培養這種精神,未傷敵之前,先要傷己。面對同樣的失敗,弱者不當回事,但強者只要失敗,心靈與肉體都會受到極大摧殘,這是強者精神的本質決定的,有時候比弱者更脆弱。
羊可以受傷,行動遲緩點不耽誤吃草,虎狼是受不起傷的,一傷就會影響到獵食,傷口散出來的血腥味就會引來同類的伺窺,想退都難。
為了避免受傷,就得先學會受傷,為了感受虎狼的習性,就得先把羊皮剝下來,受不了剝皮的疼,見不得自己的血,就別想讓別人出血的事了,唱唱美好世界愛好和平一類沒有輸家的歌就行了,唱有輸有贏的歌肯定跑調。
別說談判場的潛規則了,楊偉連潛規則為何會產生的具體原因都教,並根據潛規則反推時代背景與規則漏洞,且讓小夥伴們試著自己設計台面下的潛規則。
比如音響室的管理者張唯,就被楊偉要求設計一套不觸犯熊軍團條例的潛規則,要求他從所有音響室樂器使用人身上獲取利益,零食,金錢,還是什麽承諾的好處隨意,哪怕為此交個小女朋友呢,但就是不能碰響軍團條例的監管鈴鐺。
熊軍團各項條例設計的初衷,不但是要小夥伴們共同遵守的,更是鼓勵大家尋找漏洞牟利的,楊偉甚至為此設計了一枚漏洞獎章,用8克白銀製造的啄木鳥獎章,專門獎勵那些能夠利用職務之便獲取利益的小朋友。
一旦誰發現漏洞就有漏洞專享權,跟專利一樣是可以享受一段時間的,就是為了鼓勵大家調皮搗蛋,不要墨守成規。正如英美律師發現不了漏洞,製造不了漏洞是打不贏必輸的官司的,律師與大律師的分際線就在這裡,前者是懂法,後者是懂得找出漏洞,人為製造漏洞。
老美法律市場不像國內雙盲,律師一切素養履歷都是虛的,大客戶別的都不看,事務所就選行業資深,訴訟律師直接在協會查你的勝率,沒這個就算耶魯法學院出來的,照樣乾法律援助去。
什麽熟稔法律法規,具備專業素養與職業道德,熱心解答客戶問題,一點用沒有,打官司不是找心理醫生,有輸有贏的遊戲總要躺下一個,要的是殺手不是愛心媽媽。
有錢人要什麽安慰,要什麽解惑,把事一擺,就問你能不能贏,本質上與對殺手的要求一模一樣,唯一需要的就是自己的律師把對方乾掉。
大律師全是殺手,他們是為客戶解決麻煩的,不是解決心理問題與疑惑的,大客戶也不會向殺手求教如何殺人的問題。
把事情一擺,你需要我怎麽配合,提供什麽才能贏,大家辦事乾淨利落,行還是不行一句話的事,說出來就要負責,支票就不能跳票。
把法律看到骨子裡的大律師,反而不會跟客戶講法律的,那是浪費時間。
因為法律是遊戲規則,是法律從業人員玩的,客戶又不玩這個知道規則有什麽用?
尊法守法懂法的前提先要知法,關鍵是知法不可能。知道的全是零星碎片,真到了打官司的時候這點碎片一點用沒有。
法律有多厚,那是一整套體系浩如煙海,互相關聯,各項條文能把人埋了,別說一般人,大法官照樣不知法,你拿別的行業條文問他同樣一問三不知。
大客戶不會糾結這玩意,浪費時間,全明白懂點比完全不懂還容易受傷。就跟久病成醫一樣,以為自己知道點病理就是懂醫學了, 不聽醫生的,反而會把自己的病耽誤了。
看守所裡等判的老犯對誰犯了什麽事,判幾緩幾,是崩是緩一估就八九不離十,門清,比律師估的都準。但沒用,知道有什麽用,反而會陷進特定思維中,真正的大玩家根本就進不去。
大家玩法都不一樣,進去的全是一直積累陰暗面的小聰明,對表象的彎彎繞門清,遵循本能與表象辦事。進不去的全是玩法則的,陰暗面有,但始終在取陽補陰,在化解,在騰挪,有事不是解決事,是遵循法則辦事。
這樣的人是很難進去的,一般人分不清他是好人壞人,這是大智慧。
大玩家就是把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辦,聽專業人士的專業解釋,一個糕點師講怎麽做蛋糕大玩家有興趣會認真聽,這叫吸收經驗。但要糕點師說為何會產生霧霾,大玩家理都不理的,這叫扯淡。
很多家長與老師的話不能聽也是這個道理,家長就是歲數輩分大,不見得有什麽大見識,師范出來與留校任教的老師一輩子在學校轉悠,知道什麽社會法則?
公務員家庭為何會多產生公務員的道理也在這裡,政治世家,商人世家,律師世家,外交官世家,警察世家,鐵路工人世家,傳承就在這裡。
在家長與老師的領域中,那些領域內的經驗是有用的,超過了特定的領域,那種經驗與人生教誨本質就是空想,沒有任何指導作用,反而會誤導,會把人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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