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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記事》第39章 後記 我們的命運,...
  (三)麗華

  麗華工人出身,抄家批鬥輪不到她們。但文割使人人都深受其害,他們家也不能幸免。文割開始後不久,只有初小文化的麗華爸被選進了“工宣隊”(工人Mao澤東思想宣傳隊),進駐了一個中學,當了校領導。目不識丁的麗華媽也進了國營大廠,當倉庫保管員。

  為此,她爸爸單位分給了他們一套兩房的工人新村房子。他們終於住上了帶有衛生間和煤氣廚房的大房子。不過那房子靠近中山南路。當時在我們的眼裡,那是很遙遠的地方,是“下隻角”的下隻角,跟鄉下也差不多了。不過他們的生活確實大大地改善了。

  但麗華並不開心,她知道那裡的社會和學校風氣要比我們這裡差得多,最令她難過的是,從此要遠離從小一塊長大的好夥伴,離開自己已經習慣了的學習生活環境。

  麗華媽工作後,麗華承擔了繁重的家務勞動。那裡的社會風氣太糟,四個弟妹還小,容易學壞,麗華幾乎把全部的課余時間都花在了他們身上。這樣就耽擱了自己的學業,好在那時讀書也沒什麽用。

  中學畢業時,作為老大,弟妹又多,麗華本來可以留在上海工作。可她為了照顧體弱多病的大妹,背著父母,報名去了崇明農場。在農場,由於她吃苦耐勞,一年後被提拔為排長。

  七七年恢復高考,麗華原本想一試。當她看到高考複習大綱,發現距離太大,便放棄了。這樣,她在農場一直乾到七九年她母親退休,她才頂替進廠。而老三、老四從小就在麗華的督促下認真讀書,都考進了大學,有了好工作。

  麗華和德明訂過娃娃親,可氣的是德明有了上海工作後,嫌麗華在農場,開始對她愛理不理的。麗華一氣之下,和他斷了來往。可張媽要討她做兒媳的念頭,是一天也沒中斷過。

  麗華一到農場,二哥就給她寫信,安慰她,要她好好地在農場乾,爭取早日調回上海。麗華和德明斷了之後,他們的書信來往更頻繁了,勉勵對方,互訴衷腸,堅信早晚有出頭的日子。其實我們都心知肚明,他倆才最般配,只是沒有說開來而已。

  麗華一回上海,就向張媽表明了自己的心思,願意去蘇州跟德明二哥。張媽喜出望外,可是德明二哥早已調進了蘇州的工廠,又當起了廠長,按政策他是不能再頂替了。張媽怎麽舍得到手的媳婦再放到外地去。她動用一切社會關系,硬是把她兒子從工廠退回到農村,再從農村頂替她進了生產組。

  當時的社會,談婚論嫁都非常注重對方的所謂條件,但麗華義無反顧地選擇了在外地工作的德明二哥。有情人終成眷屬,雙方家庭皆大歡喜,唯獨德明渾身不自在,從小就是他克星的麗華成了他二嫂。

  那時德明家有兩間房,一大一小,大的向陽,小的朝北。德明大哥結婚時,廠裡借給他一間宿舍,他就搬了出去。從此,德明這個猴子就在家稱起了大王,把誰也不放在眼裡。他結婚時,為了討好女友,想佔大房間作新房。張媽是死活不肯,這間房子是留給麗華結婚的,再說下面還有兩個小兒子,四個大人怎能擠在一間小屋子裡。德明是大吵大鬧,我們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勸說了幾次都沒用,他的態度真是少有少見。最後還是麗華擺平了他。

  輪到麗華結婚時,兩個弟弟在讓房這件事上非常通情達理,他倆從小就喜歡麗華姐。老五在單位搞到了一間單人宿舍,跟領導商量後,老四也搬了過去。

  張媽自己提出要搬到她大兒子那裡住,順便給他帶孩子。麗華不答應,他們把房間一隔兩。小的他們住,帶窗戶的大間讓張媽住。她的意思是,將來德明有了孩子,就可以在大房間睡覺和玩耍,老人和小孩需要陽光。

  這本來是件好事,可德明媳婦她忘了自己的輩份,認為張媽偏心,把大房間給了麗華。便三天兩頭沒事找事。德明也是個怕老婆的,夾在中間是悶聲不響。

  那天,麗華看見張媽在偷偷地抹淚,問清事由,便找上門去和德明老婆理論。麗華沒做虧心事,當然是理直氣壯。加上她從小嘴就厲害,從不饒人。在農場,她什麽樣的人沒碰到過。那個當小學老師的弟媳婦糊弄十來歲的小孩還馬馬虎虎,她理屈詞窮,跟麗華鬥嘴磨牙,哪裡是對手,跟本佔不到便宜,沒有幾句,便啞口無言了。從此,張媽的日子就太平多了。

  麗華生了女兒,可把張媽樂壞了。她逢人便說現在是女兒好,貼心。人家當然要羨慕她,現在哪裡還能找到像麗華一樣,比女兒還親的好媳婦。麗華的女兒很可愛,也很聰明,她是麗華的希望。她就讀於向明中學,是個三好學生。

  麗華沒有什麽學歷,加上身體不好,兩年前就被精簡下崗了。但她閑不住,就出去幫人家看服裝攤頭,這樣也有點收入,將來要用錢的地方太多了。

  她丈夫進了張媽的生產組後,由於精明能乾,便很快在那些阿姨、伯伯中嶄露頭角,領導就讓他管理。在蘇州當過廠長的他,管管生產組實在是大材小用,太委屈他了。不久區裡就任命他為街道工廠的廠長。他文化底子好,要不是文割,早就上大學了。後來電大開設了企業管理大專班,他成了這個專業的第一屆學員。畢業時正逢區裡招聘公務員,他既有企管經驗,又有專業對口的文憑,便順利地成了一名區裡的幹部,專管街道工廠。

  由於他老實本分,在當今的社會中,這已吃不開了,所以他的仕途荊棘遍地,危機四伏。麗華也知道這一點,她的人生觀是:不必升官發財,只求安安穩穩。好在他們現在什麽都不缺,還擁有龍吳路上的一幢大別墅。那是小弟為了報答麗華贈送的。

  講到小弟,他確實很有意思,財運極佳。他從小就跟著德明,弄堂裡的遊戲是樣樣在行,那些帶有賭博性質的,他更是精通。他把這些東西帶到了新居,那裡的孩子也算是開了眼界。

  他從小就享受特殊待遇,長得肥頭大耳,在一群營養不良的同齡人中,顯得特別高大、壯實。他交結朋友講義氣(這點像我們),出手又大方(和山東人的豪爽有關),發揚和光大了山東好漢的英雄本色。此外,他還是個摔跤王(跟我學的)。很快,遠近的孩子都向他府首稱臣,歸到了他的麾下,他成了這幫人的大王。

  麗華在家,他隻好老老實實,麗華是他唯一懼怕的人。麗華去了農村,他就無法無天起來。他跟本沒有心思讀書,中學還沒畢業便被學校開除,趕出校門。從此他就在社會上鬼混,胡天野地,玩世不恭,整天帶著一幫人到處惹事生非,稱得上劣跡斑斑。殺人放火這小子還不至於,偷雞摸狗,打架鬥毆,胡作非為倒是常有的事。他還乾起了倒買倒賣。開始,他只是拿了家裡的糧票去換雞蛋(麗華家女孩多,糧票有富余),接著又拿香煙票去換。他手下的還經常向他進貢,嘗到了甜頭之後,他就乾起了倒賣糧票和煙票的勾當,有了些本錢後就跟德明去外地販香煙、服裝和手表等,什麽來錢就倒什麽。有了錢就花天酒地, 不過,他把大部份錢都給了他媽。

  他每次外出乾壞事,手下的大小爪牙前呼後擁,威風八面,也就是說他已具備了一個山大王(流氓頭子,也就是現在說的黑社會)的基本素質。所幸的是麗華及時頂替回滬,阻止了他的進一步墮落。麗華回上海,他稍微收斂了一點。畢竟他人大了,麗華也不能再像從前一樣把他管死。有一次,他率領手下打群架,把人給打傷了,進去了一段時間,錢都賠光了。出來後,他老媽跪在他面前,求他懸崖勒馬,迷途知返,改邪歸正。四個姐姐也東拚西湊,給了他三千塊,讓他開個店,做生意什麽的。我們幾個也趁機教訓他(他還有點怕我):你姐姐為你做到了仁至義盡,你也大了,不要再神志無知,何去何從,自己拿主意。

  這小子不知是哪根筋搭錯了,賭性大發,還是聽到了什麽內部消息,在新中國歷史上首發股票認購證(三十塊一張)最後一天的最後一刻鍾,他把三千塊做生意的本錢全都押了上去。

  他發了。

  這小子總算還有良心,他爹媽、麗華和幾個姐姐總算沒白疼他,他爹媽從此享起清福來。姐姐送給他的錢,他以一百倍回報她們。他還花了近一百萬在龍吳路(植物園不到)上買了三幢大別墅,他爹媽、大姐和二姐各一套。他知道是父母含辛如苦把他們拉扯大,大姐和二姐為他吃了不少苦,特別是麗華,是真正地疼愛他。

  麗華一直和張媽住在一起,直到成都路高架動遷,她才把張媽接到了別墅。兩個老姐妹、親家又成了鄰居,一起過著幸福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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