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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漂泊十年青春》第29章 難忘歲月
  在《陽光周刊》工作的那些是日子,其實是很快樂的。起初,我們是在新華社湖北分社大院裡面辦公,我和凱子還有老黎三個人住在東亭小區的一個三室一廳。每天早上十點鍾起床,下午出去采訪,晚上回報社寫稿,經常加班到晚上十二點鍾以後。小區門口有一家湖南米粉,晚上我們從分社步行到東亭小區,吃碗米粉再上去睡覺。

  工作不忙的時候,我們也會在宿舍內開夥,凱子最拿手的菜是土豆燒雞翅,我最拿手的是青椒肉絲,弄幾個小菜,搞幾瓶啤酒。凱子之前在財經周刊部,後來創辦《陽光周刊》的時候大家在一起了。凱子長的高高大大,是一個充滿朝氣的陽光大男孩,華工新聞系畢業,報社的人都喜歡他,因為他單純,對誰都大大咧咧,沒有心機。冬天的時候,我們會搞幾瓶小枝江,喝完就睡。老黎經常教訓我們,吃完又不收,把老鼠都招來了。果真,我們在宿舍裡面發現了老鼠的蹤跡。有一天晚上,我在睡夢中被驚醒,凱子在隔壁房間大叫:“有老鼠。”一隻大老鼠半夜爬到了他床上,差點咬到他的腳趾頭。我和老黎笑的不行了,“怎麽不去咬你的***啊?”從此以後,大家都格外關注起宿命衛生,客廳,廚房,廁所排了值班表,輪流打掃。我給凱子起了個專屬外號“垃圾”,我說誰都不能叫,只能我叫。

  一幫年輕人在一起,除了工作,有時間就一起吃吃飯,然後去泡泡酒吧消磨時間。有一次,一位女同事用化名在“西祠胡同”論壇,發了一道幾千字的帖子,寫的是她暗戀上了我們報社的一位男同事。那位男同事,卻對她視爾不見,不理不睬。帖子在報社內部瘋傳,所有人都在猜測故事中的男人公和女人公是誰,有一陣子我還以為自己就是那個男主人公。偷偷樂了好幾天。終於有一次,七八個人在一起喝酒,一個女同事喝醉了酒,說出了那帖子是她寫的,故事的主人公當時也在場,是娛記小楊,一個外表很酷的男孩。當時現場場面很混亂,好多人勸著女主人公,可女人公卻要拚命喝酒。女主人公,我非常熟悉,剛去報社,我和她都住在漢口青年路附近,我經常去她住的地方幫忙,還經常一起兩個人吃飯,說實話,有一陣子我一直在暗戀她。

  那時候,古天樂的《尋秦記》剛剛在香港上映,武漢街頭的大大小小的錄像廳都在門口豎著播放《尋秦記》的大招牌,我們幾乎天天晚上都鑽錄像廳,一集一集去追尋項少龍的足跡。

  小胡,我們都叫她“小狐狸”,是個長著胖嘟嘟圓臉的可愛女孩,我們私下裡關系非常好,我們經常“打情罵俏”,我最喜歡揪她的小辮子,每次都被她追著狠狠掐我幾下,看著她一臉惱怒的樣子,我就覺得特好玩。我說,“你生氣的樣子真好看!”只可惜,她不是我喜歡的類型,而且我也一直把她當妹妹看待。

  後來,小狐狸把她的表姐介紹給了我。她表姐在移動公司客服上班,那時候,移動公司也是我經常跑去采訪的地方。她表姐比我小兩歲,我們在江漢路見了第一次面,雙方感覺都還不錯。我那時候,用的是聯通的號,她表姐要我換個移動的號,我想都沒有想,就換了。後來,發現一個問題,我所有的通話,短信,她表姐都知道,我恍然大悟,原來換移動的號,她可以監控我啊。其實,她表姐人是真的不錯,只可惜我們有緣無份。後來,我們做了普通朋友,相處的挺愉快。

  陽光的那些日子其實真的是最難忘的,因為那時候我們最單純,就像一張白紙,沒有社會經歷,不懂人情世故,對彼此之間感情真的很純粹,很真實。對新聞一腔熱血,不計得失,沒有功利,只有踏踏實實采訪,認認真真寫稿。那批人,後來散布到了全國各地的媒體,漸漸失去了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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