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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好萊塢之金牌製作人》第四百零七章冰與火之歌
馬克以身作則,其它人是不敢再炸毛了,馬克在敲打了這製片人們之後,又在辦公室會見一位大伽,.R.馬丁,這是在與他談《冰與火之歌》的改編權的問題。

喬治·R·R·馬丁於一九四八年出生於新澤西州貝永市的一個碼頭工人家庭,是家中的長子,下面還有兩個妹妹。馬丁一家起先住在曾祖母家中,在他五歲那年搬到碼頭附近的聯邦公營住宅居住,按照馬丁的說法,他的童年世界基本上局限於學校和自己家的“第一街和第五街之間”。這激發了他從小想去探索其他地方的願望,但因家境不富,只能依靠想象力去滿足自己,因此他成為了一個嗜書如命的讀者。

中學畢業後,馬丁考入了米國最好的高等學府之一伊利諾伊州的西北大學,一九七零年,馬丁以最優等成績獲得了西北大學的新聞學學士學位,並在七一年獲得碩士學位,因為不願意被征兵入伍參加越南戰爭,馬丁申請並獲得“良心反戰者”身份,在之後的兩年內從事義工工作。他同時還任職國際象棋協會的管理工作,來資助自己寫作,但收入上捉襟見肘,“活命都不夠”。

在短暫的家生涯,之後馬丁轉向好萊塢,開始從事CBS電視劇《陰陽魔界》的編劇工作,當八八年CBS決定不再續簽此劇後,馬丁轉向ABC電視劇《雙面麥斯》,但是他所著的劇本還沒被拍攝這部電視劇就在第二季中期被砍了,之後,馬丁成為了奇幻故事片《俠膽雄獅》的編輯兼製片,一直到1990年此劇終結為止。

雖然馬丁在好萊塢工作的報酬讓人滿意,但是他很失望自己參與的節目大多都沒能通過審批,因為對於一個作家來說最渴望的就是自己的作品能被大眾看到,但廣播公司的決策層並不和編劇作家是一個思路。

當馬丁一九八零年的中篇《夜行者》被改編成電影后,馬丁公開表示了對劇組為迎合預算而刪減劇情的不滿,在《俠膽雄獅》終結後,馬丁在還沒有接手電視劇工作的空閑期開始撰寫散文,並構思一部叫做《阿瓦隆》的,在剛剛寫出三章的草稿後,他突然構想出了一個男孩去觀刑看斬首然後在雪地裡找到冰原狼的場景,這看似平淡無奇的瞬間靈光激起了無盡的遐想,也點燃了他久違的創作熱情,自此一發不可收,馬丁將《阿瓦隆》拋在一旁,用幾天時間寫出了一章故事,並很快意識到這和他之前的毫無關聯,而將是一個大故事的一部分,他靈感突發寫出的這一章節後來就成了史詩巨著《冰與火之歌》卷一正篇的第一章。

在緊接又寫了幾個章節之後,馬丁確定他的新書將是一個長篇奇幻故事系列,就開始製作故事背景的地圖和人物族譜。

不過這本書的寫作隨後被中斷了幾年,因為九二年馬丁被召回到好萊塢去創作ABC預訂的電視劇《門》,但是這部劇雖然試播集都拍了,最終也沒能上映。

九四年馬丁決定,老子不幹了,拋開電視劇工作,再也不幹了,開始繼續創作自己三年前的奇幻故事,並給他的出版代理人柯比·麥考利前200頁書稿和一個計劃要寫三部曲系列的兩頁藍圖馬丁喜歡含糊不清的標題,因為他感覺這樣可以使他的作品更深奧,因此他選擇了《冰與火之歌》作為整個系列的題目:寒冷的異鬼和烈焰的巨龍可能是“冰與火”的含義,而“之歌”曾出現在馬丁的書《萊安娜之歌》和《逝者之歌》,是馬丁對於“歌”的一種癖好。

馬丁還承認書名是受到羅伯特·弗羅斯特一九二零年的詩歌《火與冰》的啟發,

火是愛是熱情是激情,冰則是背叛是復仇,是冷酷殘忍的陰暗面。馬丁原本計劃和他的偶像托爾金寫《魔戒》那樣寫個三部曲,三本書分別命名《權力的遊戲》、《魔龍的狂舞》和《凜冬的寒風》,可當馬丁寫著寫著,寫了1400頁書稿仍然沒能完成第一本書故事的時候,他覺得這個系列需要四本甚至六本書(當時是構思為兩個相連的三部曲組成一個長故事)。

整個系列的卷一《權力的遊戲》在九六年八月由矮腳雞圖書公司在米國出版。

卷二《列王的紛爭》於1999年2月在發行出版,同時也成為了《冰與火之歌》系列中第一本登上暢銷書榜的作品,位居1999年《紐約時報》暢銷書榜第13名。在彼得大帝改編《魔戒》系列為電影成功後,馬丁也開始從許多製片人處收到希望將《冰與火之歌》搬上銀屏的版權請求,但是自從《夜行者》後就擔心好萊塢無法忠於他的作品的馬丁都拒絕了。

馬丁向出版商交稿卷三《冰雨的風暴》卻晚了好幾個月,原因是篇幅三分之二處紅色婚禮的描寫對馬丁來說十分痛苦,他不得不把這章留到最後攢足了勇氣才寫。《冰雨的風暴》手稿長達1521頁(不計附錄),其篇幅之長讓許多出版社感到頭痛,矮腳雞圖書公司於2000年11月在出版的版本是單獨一整冊,而其他地區和語言的版本有些被分為兩冊、三冊《冰雨的風暴》問世後便登上《紐約時報》暢銷書榜第12名。

歷時五年三部曲終於完成,許多出版商、製片公司和讀者們奔走相告,這將近六年的大坑,終於填了。

誰知書出版了才知道,故事根本沒完,這只是一半而己,馬丁大叔準備搞兩個相連的三部曲,這讓許多電影公司如被一盆冷水潑下。

卷四《群鴉的盛宴》直至2005年9月才出版,在米國、英國發售後,直登《紐約時報》暢銷書榜首。《時代雜志》的評論員萊夫·格羅斯曼在給馬丁一個褒譽的評價中稱他是“米國的托爾金”,不過書迷和評論家依然對分冊出版使得不少熱門角色在卷三扣人心弦的結局之後沒有出場感到失望,但這時間也太長了,許多讀者擔心,不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冰與火之歌》的大結局了。

馬丁在後記中表明卷五將會在接下來的一年內出版,但計劃好的出版社日期不斷推後,與此同時,HBO電視網在2007年得到了將《冰與火之歌》電視劇化的改編權,並特邀馬丁做編劇顧問兼製片人(原版)。

這《冰與火之歌》的改編權在一出版就引起了各大製片公司的覬覦,但作品未出完,終究是難以定價,而馬丁又是一個聰明的家夥,他知這可能是他職業生涯最好的作品,當然是待價而沽,作品未出完,就等出完再說嘛,他自己都預料不到,這部作品在第一部推出至終結,二十年都完成不了,甚至更長,成了史上第一坑王,也在長久的跳票與拖遝中消耗了製片公司的熱情。

與超級大賣的魔幻類《魔戒》、《哈裡.波特》、《納尼亞傳奇》不同,它偏向於嚴肅方面,屬中度奇幻,而它的題材和內容則更為黑暗、血腥、暴力,改編成電影可能會是R級,甚至X級,想改編成GP一13級,這將失去它獨特的冰與火的魅力,這改編的難度大,限制了它的價值。

史上暢銷書改編失敗的例子多不勝數,這暢銷書改編,也不是萬試萬靈的票房靈藥,在馬丁的《冰與火之歌》要價這麽高的情況下,許多人看不準它的價值,不敢貿然下手了。

在馬克眼裡,這《冰與火之歌》號稱電視劇史上第一神劇,價值遠在《血戰太平洋》之上,原版的HBO就是在坑王馬丁還未完成的情況下,經過四年的籌備,動手改編,成就了HBO史上第一神劇。

在馬克“爭奪”《血戰太平洋》時,馬克就己讓人接觸馬丁及其經紀人,MM電視網也有自己的付費頻道,可以在上面播出。

這與別的人看不準不同,馬克看得準,出價也高,馬丁早己芳心暗許,經過幾次談判,雙方是達成了一致,馬丁將《冰與火之歌》的影視改編權賣給MM,由它們改編成電視劇,改編費達到驚人的一千萬加分成,基本與魔戒等持平,至於改成電影,大家目前都不考慮。

如果真的是拍電影,《冰與火之歌》裡很多支線的人物、劇情都要被砍掉,本身冰與火的節奏就比較慢,一刪之後可以湊成幾個高潮和推進的段落就少了,估計得兩三部合成一部電影來拍,以坑王”和“宙宇第一慢”的馬丁的寫書速度,兩部之間要隔七八年了,誰等的起……而且這種慢入型的長篇,前面沒有較好的鋪墊的話,觀眾很可能無法接受冰與火的世界觀:誰都會死,沒有主角,這跟一般電影也有很大的偏差,看到一半主角死了,觀眾會想這是神馬節奏?

如果真要拍成電影,估計就隻抽其中的一小部分,高潮部分大家爽一下,比如血色婚禮,但這是花錢毀經典,誰會這麽傻?誰又會舍得這麽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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