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更)
這次向梁還算老實,把殺害齊世昌的過程說了個大概,從頭至尾都沒提吳垣也在場的事。
不過他不提,不代表李康華會放過吳垣。
“於氏,有人於上月二十四日未時見到你尾隨向梁和吳垣去到東郊,你為何要跟蹤他二人?”
於氏匍匐在地,語焉不詳,“民婦...民婦是出門買東西無意間...碰到的。”
“大膽於氏!公堂之上豈容爾等撒謊!速將你當日看到的據實以告!”
“是。”於氏抖如篩糠,“稟大人,那日我姑父來家中找我公爹,兩個人在屋裡還吵了起來,我,民婦一時好奇...就偷偷聽了兩句。”
“你聽到了什麽?”
於氏不安的瞟了一眼向梁,“我,民婦聽公爹說...說什麽‘我幫你出了銀子還抬了屍,一口都沒撈著!’”
於氏將吳垣的語氣學的惟妙惟肖,眾人聽了哄堂大笑。
“大人我沒有!”吳垣急惶惶否認,“她胡說的大人!你個吃裡扒外的騷娘們...”吳垣喊完又衝於氏吐出一堆咒罵的話。
啪!
驚堂木一響,李康華雙眉攢緊,“於氏,你繼續說。”
“後來我公爹和姑父就出了門,我,民婦當時真的是去買東西的,無意間在路上看到他們,就想...民婦一時好奇,就跟著他們去了亂墳崗...我,民婦當時隔著河看不清晰,隻記得他們在墳堆裡找了塊木板子,然後插在地上就走了。”
吳垣大駭,沒想到他們偷著給齊世昌立碑的事兒也被於氏發現了!
更令他驚懼的是李康華接下來的話,“於氏你上前辨一辨,是不是這塊木板。”
於氏摸了摸上頭的花紋,“沒錯,就是這個,像一串桂花。”
聽到‘桂花’二字,站在向金向銀身後的桂芝忽然打了個寒顫。
“大人,”於氏似乎想起了什麽,從袖中掏出一張銀票,上面的水漬早就幹了。“這是公爹叫我拾起來的,民婦,民婦真的什麽也不知道!”
浮誇,兆筱鈺撇撇嘴,於氏這段演的有些過了。
果不其然,吳畑深深的看了於氏一眼,心道:這就是債啊。
“吳垣!人證物證俱在,你還有甚話可說!”
“大人,大人休要聽這婦人一派胡言,她,她是恨我...她...”吳垣轉著眼珠子說不下去了。他總不能說他長期霸佔兒媳婦,那豈不是罪加一等!
“是向梁叫我乾的!”吳垣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這一切都是向梁逼我乾的!”
李康華冷冷一笑,“本堂看你是不見棺材不落淚,來人,宣客棧掌櫃上堂!”
吳垣一聽,直接癱坐在地上。向梁也抬起頭,沒想到二十多年過去了,那老掌櫃仍然健在,還被縣令大人給找了出來!
老掌櫃是被人攙上來的,他手拄拐杖,步履維艱,見到李康華便作勢跪拜,李康華納頭急道免禮。
“老人家,這二人你可識得?”
老掌櫃仔細端詳了向梁和吳垣一番,“回大人,老朽略有印象。”接著他便將那晚發生的事一五一十的說了,從向梁怎麽訂房到半夜二人怎麽去抬屍,聽完這話吳垣徹底萎了。
李康華一雙厲目鋒芒掃過向梁等人,“當年你二人見色起意將齊世昌一家誆至客棧,向梁強佔程氏被齊世昌發現,你索性將人扼打至死,你二人又將屍體棄於東郊野林。程氏迫不得已隻好跟你歸家,之後你又生出醃臢念頭,百般虐待養子,一心想將他趕出青源。此為第一宗罪!”
李康華接著又道:“前不久齊延福之妻趙氏無意間聽到你與程氏討說齊世昌之事,你擔心殺人敗露,遂教唆幾個孩子對身懷六甲的趙氏痛下毒手,趙氏險些一屍三命。此為第二宗罪!”
“趙氏僥幸活命,你又唆使向家眾人朝趙氏發難,將她攆走,齊延福不肯,你便心生歹意想將他一家除去!你誣告齊延福一家不孝,導致他們一家被向氏一門除族,此為第三宗罪!”
“被除族後你仍不知足,非要將他們一家趕盡殺絕。於是夥同吳畑借水匪之手夜襲青源,並去趙家堡擄走齊延福的幾個孩子將人賣到勾欄之地!此為第四宗罪。期間你的兩個兒子向金向銀還妄圖毒殺兄長,本堂說的是也不是!”
嘩——
圍觀的人們都驚呆了,天底下竟有如此惡毒之人!
殺了人爹,佔了人娘,現在還要殺人兒子,連幾歲的孩子都不放過,簡直連畜生都不如!
“打死他!”
“殺了他!”
...
不知從何時起,憤怒的百姓們形成了一致的口號,要求李康華嚴懲向梁。
李康華撚須沉吟,半晌無話,直到周圍的人聲漸漸消退。
“本官在此宣判:”李康華再度起聲:“向梁數罪並罰,本該處以腰斬,但本官念他年過五旬,死罪可免。然他作惡多端,不懲戒不足以平民憤!來人啊,將他家產全部抄沒,田地收回,杖責五十,發配西海!”
隨著李康華的話音同時落地的還有朱紅色的令牌,兩側的衙役迅速上前將向梁拖了下去。
李康華的視線又轉向吳垣, “吳垣,你明知向梁行惡卻不阻止還與他同流合汙,本官判你服役十年,杖責三十。來人啊,將他拉下去!”
吳垣還想做最後的掙扎,卻被衙役們堵上嘴拖走了。
於氏暗暗松了口氣,終於擺脫了那隻肮髒的老狗!服役好,服役哪是人乾的,別說十年,吳垣能堅持一年就好不錯了。
“吳畑,”李康華面無表情道:“你為向梁害人一事牽線搭橋還派手下擄走孩子,將水匪藏匿於吳家船中,本官將你杖責三十,你可服氣?”
吳畑跪在那兒一動不動,好像雕塑一般。
“來人啊,將他拉下去,吳畑同水匪與欽差大人殞命一事有千絲萬縷的關系,本官暫且將他收監擇日再審!”
李康華連發幾道命令,最後,他轉向向金和向銀。
“向金向銀,你二人謀害手足,敗露之後仍不思悔改,本官判你二人服役三年,杖責三十,同向梁吳垣一道遊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