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遍了走廊周圍,我確信它是走了。
走了,什麽都沒有留下。我被它拋棄了,也活該被它拋棄。
或許它曾經跟著我,就是為了讓我喂它幾滴鮮血,好幻化成人形。但不管怎麽樣,我都是咎由自取。
賣,也是我先賣的它。拋棄,也是我先拋棄的他它。至始至終,我所付出的,不過是幾滴鮮血和幾瓶墨水而已,卻未曾付出一絲一毫的感情。
書接受不了這種圈養,它走了。
毫無征兆,我的心裡有些發堵。
我知道它為什麽離開我,但正是因為知道,才更加的難受。或許常人家中所養的寵物,正是與它一般的想法吧?
一陣頭暈的感覺襲來,但我知道我不能暈倒,我還有事情要做。
弗蘭克的母親,還在病房裡躺著。身為弗蘭克的朋友,在這種需要我的時刻,我不能輕易地缺席。
所幸,手術過後,弗蘭克母親的病情穩定住了。我略做安排之後,讓弗蘭克在病房裡看護,然後就回家休息去了。
今天是我的十八歲生日,但黑惡勢力與我父親都不在家裡,只剩我一個人,坐在電腦前面發愣。
兩天之內,得而複失,失而復得,得而再失。
這種滋味,實在是讓我感覺頭腦發暈,身心疲憊。
我無精打采地拉開了抽屜,打算先用泡麵填飽肚子。
或許這是我從小到大,過得最為窩囊的一個生日了吧?
困倦,無奈,疲憊。
我躺在床上,很快就睡著了,
約莫到了下午四點鍾左右的時刻,我的電話響了。
是弗蘭克打來的電話。昨天再也醫院處理完諸般事宜之後,我想起了弗蘭克母親受傷的原因,因此果斷地報了警。
弗蘭克告訴我,警方排查了附近五六條街區的監控錄像,鎖定了五到六名行跡可疑的人。他說警察問他,他家平時有沒有什麽仇家。
我和警察的判斷一樣,都覺得這是尋仇的案件。據目擊人回憶,弗蘭克的母親是衣冠比較平整地躺在地上的,並沒有什麽被人翻動的痕跡,她的身上也沒有攜帶什麽重要的財物,基本上不可能是劫財或者劫色的案件。
我安撫了弗蘭克一番,勸他配合警察的工作。但實際上我自己的心底也很煩躁。我知道在家裡宅居只能夠助長這種煩躁,正確的做法就是應該跑出去散散心。
我穿好衣服和鞋子,漫無目的地走了出去。
這一走就是五六個小時,直到夜幕徹底降臨,我才想起來,自己已經錯過了回家的末班車。
不過所幸,我的心情總算是稍微好點了。
我鼓起了勇氣,讓我忘掉那本書,然後重新開始我原本的生活吧!
那屬於我的,宅男的生活,整天埋沒在電腦與泡麵之間,渾噩地度過一生。那樣的話,豈不是也挺好?
我的心情愈發地愉悅,腳步也愈發的輕快,嘴裡情不自禁地哼起了舒暢的旋律。這種情況,直到被一個出現在路當中的黑袍人影擋住了去路,我才猛然驚醒,發覺情況有些不太對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