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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不是炮灰的炮灰》第14章 龍門客棧
也許自己想錯了,那麽長信和尚還活著嗎?

這個問題很重要,這也是余穎為什麽連自己一手導演的大戲,都沒有看的,就離開京城的原因所在。八一中??文網??≥=≠≤≥≤≤≥≤≤≠

那個老和尚一定要千萬活著,余穎祈禱著。

說實話,這段時間,余穎已經查了不少東西,但有個最重要的問題還不知道:薛家到底對皇帝有什麽用處?余穎還是一頭露水。

這一點很重要,方皇后如此忌憚薛家,甚至在催眠的狀態都談的不多,可見的這個女人知道的也不多,余穎推斷,她根本就沒有聽全話。

也就是說,那時候的方皇后已經魔怔,根本就沒有聽完。

其實余穎倒是有些明白她的心態,自我感覺受了委屈的方皇后,怎麽也沒有想到皇帝那個老男人,竟然還有一個原配在,憋屈啊!

然後自視其高的方皇后,再一聽說長信和尚還讓皇帝對薛家好點,這終於惹毛了皇后娘娘。余穎雖然沒有看見當時的情景,但是把當時的情景推測得差不多。

反正清醒過來的方皇后心心念念就是恨薛家,恨長信和尚,她心裡認定了一點:方家要被薛家壓著。然後方皇后就使出所有的手段,來對付薛家。

出身世家貴女的方皇后,心機不錯,很快就找來好幾把刀砍向薛家,所有薛家人全滅,唯二的漏網之魚薛賢妃姐妹都是女的,也都死在她的前面。

薛家一場大悲劇,就只是因為皇帝與長信和尚之間,那一場會談。

這兩個當事人中的皇帝,余穎還不打算碰他。

說實話,這一切悲催的開始,都始於這位皇帝,其實余穎要不是做了多年的任務,磨練好了性子。只怕現在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把皇帝給宰了。

以余穎的武力值來做,那是小事一樁,但是不利於剛統一的帝國,所以余穎一直不怎麽接近皇帝。

思考了一番之後,余穎最終沒有打算從皇帝這裡拿到答案。而把主意打到了長信和尚身上,畢竟這位和尚神神叨叨的,只怕最多的答案在他那裡。

所以,余穎就朝著普陀山的方向前進。

在離開京城之後,余穎這人也是做過多次任務的人,很明顯地察覺出一件事,這一路上,越是離開京城遠,越是安全系數差。

大概是因為天下初定的原因,官員還沒有完全上手。

事實上這一路上余穎過得很不平靜,因為道上不乏打悶棍的、下蒙汗藥的人,還有強行打劫的。當然只要有人敢出手打劫,余穎就是百倍還擊。

其實如果是余穎跟隨一大批人行動,也許就不會碰到那些打劫的,但是余穎是單身上路,而且她才十幾歲,還沒有及笄。

作為女人,身體本身就纖細,再加上女人個子和男人比,也不高。

即使是余穎這一路上都是男裝的打扮,依舊是不少人在初次見面的時候,都把這位還沒有成年的人當成小孩,看成了肥羊,自然下手的人多。

但是那些下手的人,很快就現自己看走了眼,這個看上去瘦瘦小小的人,根本就不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孩子,而是一個殺星轉世。

如果有人原本只打算從余穎那裡打劫出銀兩的,那還能保住自己的命,被余穎抓住,先是胖揍一段,讓那些打劫的人痛的是欲生欲死。

然後余穎就可以一點點壓榨出打劫者所有的財產,甚至連最後的油水也沒有給他們留,讓那些打劫的在一夜之間,就變成窮光蛋。

當然那些打劫的人已經無力反抗,哭著喊著余穎給他們留點銀子,不然沒法活下去,

但是余穎隻問了一句話,“你以前曾經給別人留點嗎?”當然是……一點也沒有留,甚至有人直接就把被打劫的苦主給宰了。

於是被問話的人被這句話噎得一句話說不出,因為根本就是無話可說。就見對面的小鬼,聳聳肩膀,雙手一攤,說了一句話:“種瓜得瓜,種豆得豆。”

所以咯,余穎也一點錢財不打算給他們留,另外在壓榨他們錢財的時候,狠揍了他們一頓,讓他們也嘗嘗別人曾經遭受的罪。

當然碰上隻想著劫了自己錢財的人,余穎就揍一頓就算了。

要是那些打劫者招子不亮,還想著要劫財之後,來個殺人滅口套餐的,余穎就請他們先死一死,反正事情到了這個時候,不應該就是誰的拳頭大,誰就說了算嗎?

當然被人殺了之後,搶走錢財的狀態,這還不算最差的。

更缺德的事也有,甚至是亡者死後都不得安寧,連個全屍也沒法留,連身上的肉,都被做成人肉包子賣,據說這無本買賣做的很好。

當然這種情況,余穎一路上還沒有碰上。但是絕對有,可以說余穎在一路上都在細心觀察,就是自己一不小心掉進那種賊窩裡去,變成人家嘴巴裡的人肉包子。

就這樣,余穎是一路走,一路打過去的。

終於當余穎遠遠地看見那些巍峨的雪山,微微松了一口氣。看樣子自己應該沒有走錯路,也就是說,她終於快到了目的地,這一刻余穎心裡,十分高興的,於是吹了一聲口哨。

不過即使是看著快到了,應該還有不遠的距離,畢竟有句話說:望山跑死馬。余穎緊接著又提高了警惕,要知道這一路上,余穎可是費了不少勁。

可以說要不是余穎有一身出色的功夫,她要是獨自上路的話,絕對不會平安到達。

當然這一路上既有那種想著打劫別人的壞蛋,也有豪爽大義的人,於是那些被余穎打劫而來的東西,都讓余穎散了出去,這樣可以多救一些人。

當然這件事余穎是不打算四處宣揚的,所以別的人都不知道,就這樣很多人都跟上余穎,因為他們感覺余穎手裡有不少錢財。

對於被人跟蹤這一點,余穎是心知肚明的,但是他們不上來,余穎就權當不知道,經過太多事的她,有足夠的耐心看這些人想要幹什麽?

如果那些想要打劫的話,那就是找死,余穎絕對是讓他們有來無回。

就這樣,余穎騎著那匹瘦馬在前面走,後面有一群尾巴跟著,那些人都不敢自己向前試試余穎的斤兩,又舍不得有望到手的大把錢財,於是就這樣跟著。

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余穎這是富家公子便裝出門遊離,後面跟著的人,都是替余穎撐腰的。

其實前面走的人是肥羊,後面跟著的是強盜,不得不說這是一個誤會。

當然余穎是絲毫不知道這其中還有一個誤會,就是知道也是一笑。

看著天色已晚,余穎決定找個地方打尖,所以當她看見,能夠歇腳的客棧出現時,余穎露出一個真實的笑容,看客棧的樣子,不怎麽小。

此刻的余穎,感覺不光是自己要歇歇,連坐下的馬,也需要歇歇。

“龍門客棧。”余穎輕輕地念出店名,這裡的山就叫龍門山,所以這個店叫龍門客棧是很正常。

但是余穎屬於外來人士,看到這個店名,第一感覺有點被雷了一下,嘴角想著要抽抽,等看到一個身姿妖嬈無比的婦人,走過來的時侯,更加是熟悉。

怎麽看,這一幕特像那一部電影的人設!老板娘金鑲玉!

可惜的是,對於那部電影裡的老板娘,余穎一點也不感冒,雖然她是說不出的嫵媚動人。

但是很多人都被她做成了人肉包子,一想到這個,余穎就有些不寒而栗,龍門客棧老板娘,那一張嫵媚多情的表象底下,是女羅刹一類的人物。

就是不知道這位老板娘是什麽樣的人物?最好不要是金鑲玉之類的人物,想到這裡,余穎神色之間,雖然看上去沒有什麽變化,其實心裡已經提高了警惕。

“客官,天色不早,要住店還是打尖?”這時候,那個婦人已經走過來,嗓音綿軟多情。

已經看清楚老板娘長相的余穎,心裡不由得有些感歎,竟然想不到在這偏僻的地方,還有著如此出色的婦人,讓人眼前一亮。

其實這婦人長相也不算是多麽出色,也就六分顏色,但是那眉兒、眼兒之間,蘊含女人嫵媚的風情,再加上那個柔若春柳的身段,透著女人味。

老板娘身上的衣服,雖然不是什麽好料子,但是顏色搭配的很好,在加上老板娘嫵媚的女人風情,讓她整個人的顏值上提了不少。

對上余穎注目自己的那雙眼睛,老板娘能看出來她的眼睛中,神情就是一種好奇。

而不是一般男人看到她,那種帶著貪婪的目光,所以老板娘不由得細細看看余穎,其實余穎一直扮著男裝,但是要是細心的人總是有些疑惑的。

不過余穎對別人的打量毫不在意,反而把目光移開,放在別的地方,打量了一下客棧的設備以及人員,余穎看出來這個客棧的人應該是練過的。

於是就見婦人那雙仿佛帶了鉤子一樣的眼睛,朝余穎拋了個有些俏皮的媚眼。

但是余穎本身就是女的,也不好百合這一口,所以老板娘的風情再盛,也是瞎子點燈,白費勁。

不過因為老板娘的這一眼,余穎倒是把注意力移了回來,畢竟因為這個時代裡的女人,一個個都是念過什麽女戒、女則的,言談舉止,甚至走起路來,要求是穩重。

當然這都是所謂的大家閨秀,小家碧玉們要活潑很多,但也是比較良家。

像這位走路像風擺楊柳的婦人,實在是很少見,所以余穎多看了幾眼,這位老板娘腰肢實在柔軟,難道這就是所謂的水蛇腰嗎?

“住店!”余穎冷冷地吐出兩個字,眼睛中看著老板娘,這時候余穎眼中的那種好奇神情也已經消失,變得平靜極了,“要一間最好的房間,還有要好好喂喂那匹馬。”

而那個婦人卻是好奇極了,因為從余穎見到自己之後,就沒有露出神魂顛倒的神情,所以婦人心裡有了個猜測,所以她才會細細打量了一下余穎。

只是這時候的年輕人,還帶著雌雄莫辯的中性俊俏,所以婦人一時間拿不定主意。

“你放心吧,不知道客人打算吃的什麽?”婦人問道,她的身段不錯,一舉一動中都帶著一種說不出的嫵媚,尤其是腰肢勒得細細的,走起路來搖搖擺擺的。

“素!我要去拜佛。”余穎回答道。

當然余穎根本就不打算吃這裡的東西,因為前世的電影,讓她對這個所謂的龍門客棧,有點陰影啊,實在不怎麽歡喜這個客棧。

但是這附近,應該就這一家店。

而且這個女人本身應該是有什麽依仗,不然她不會這個風流嫵媚的樣子,依舊活得好好的。要知道亂世還沒有結束,美麗也是一種罪過。

而這個婦人也已經看出來,這位新來的客人就是肥羊。

只看余穎露出的一隻手,手指潔白細膩,怎麽看都不是乾過粗活的人,絕對是過得是一種養尊處優的生活,就是不知道為何獨自上路?

而且竟然平安無事走到這裡,這絕對是一個本事,她自己捫心自問,就是自己出去溜達一圈,不帶人的話,就回不來,於是這時候婦人拿不定主義。

雖然這隻肥羊很好, 只看她的衣服,就不是便宜貨,但是感覺太燙手。

就在這時候,店小二已經把余穎領了上去,而老板娘還不知道到底應該怎麽辦?那麽要不要試探一下?老板娘咬咬朱唇,眼睛看了一眼所謂的天字一號房。

不過她很快就不在為此煩惱,因為客棧很快就滿了起來,那些跟蹤余穎而來的人都到了。

“你們怎麽都到了這裡?”老板娘雙眉微微一挑,問道。

其實老板娘幹了多年的買賣,他們道上的人都彼此間認識,一般是井水不犯河水。想不到現在竟然一窩蜂地跑到自己的客棧裡,難道這些人都是跟著那隻肥羊來的?

就見那些人彼此之間三五成群,眼睛都盯著余穎消失的地方。

“順路,做買賣的時候,正好經過這裡,天黑了,自然要住店。”有人嬉皮笑臉地說。

“跟著樓上的小子來的?”老板娘也笑眯眯地道。

不過老板娘在心裡嘀咕著:這些人只是跟著,就是不動手,這是為什麽?按說這些人,碰到肥羊的時候,都是不客氣的上,什麽時候只是跟著,而不敢上?

難道是那一位到了?這段時間道上的人,都傳說有一個身手極厲害的人,一路上把那些想要打劫他的人,統統反打劫一遍,該不會是樓上這位吧?

想到這裡,婦人有些鬱悶,這時候她終於明白剛才的那人看到自己的時候,為什麽沒有變化?

這一路上的打劫,讓他應該早就提高了警惕。

這些男子,一個個長著腦袋瓜子,都是當裝飾品用,竟然想著對牛人下手。這一個個膽子夠大,算了,這趟渾水就不摻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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